六、实行财政扶持激励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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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938
颗粒名称: 六、实行财政扶持激励机制
分类号: X322
页数: 1
页码: 1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实行财政扶持激励机制的情况。
关键词: 排污 激励机制 福建省

内容

2001—2005年,省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2200万元作为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并将排污收费全部用于扶持企业污染治理。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较大的企业,省环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安排污染防治资金贷款。各市(县、区)也加大污染治理资金的扶持力度。2005年,政府投入环保资金145.10亿元,比2000年增加85.91亿元。各设区市环保投入资金前3位的为:泉州市35.48亿元、福州市30.25亿元、厦门市25.01亿元,分别占当地GDP的2.08%、2.04%和2.43%。全省环保投入中,环境污染源治理投资52.01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0.92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2.16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40.9%、26.0%、3.8%。是年,在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中,用于治理废水的有37.38亿元,同比增长1.7%;用于治理废气的有56.42%亿元,同比增长66.8%;用于治理固体废物的有12.41%亿元,同比增长3.6%;用于治理噪声的有1.39亿元,同比增长10.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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