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综合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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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936
颗粒名称: 四、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综合整治
分类号: X322
页数: 1
页码: 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综合整治的情况。
关键词: 排污 环境管理 福建省

内容

“十五”时期(2001—2005年),重点实施闽江、九龙江、晋江、鳌江、木兰溪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巩固制鞋业“三苯”废气和建陶业烟尘治理成果。2003年、2005年,省政府分别设立九龙江、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明确九龙江下游的厦门市、闽江下游的福州市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九龙江上游的龙岩、漳州市和闽江上游的三明、南平市每年各安排500万元,省环保局、发改委各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扶持流域上游水环境整治项目。整治工作大致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十五”前期,推行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第二阶段在“十五”期间,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产业化处理;第三阶段治理农业结构性污染,主要是畜禽养殖污染,这一阶段,全省搬迁或关闭生猪养殖场813家,同时全省还对8个设区市12个县(市)15条溪河流域进行全面整治,完成治理面积21.45万亩,削减了污染负荷。福州市还实施了西湖整治。
  2001—2005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区域环境整治,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对电力、石化、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控制污染,做好增产不增污。省有关部门还指导督促二氧化硫产生量大的钢铁企业三钢集团有限公司、安溪三安钢铁公司等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尾气综合利用,安溪三安钢铁公司完成转炉尾气综合利用,实现减排二氧化硫约1200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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