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规划目标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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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9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规划目标实施
分类号: X324
页数: 3
页码: 106-108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规划目标实施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目标实施 环保规划 福建省

内容

一、环境质量
  “十五”期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
  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一至三类水质所占比例为89.4%;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7.9%。水域功能达标率基本达到规划确定的90%的目标。全省23个城市中,武夷山、福鼎市空气质量最好,达到一级水平;三明、龙岩市空气质量为三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两市均未能达到规划目标。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42.6%,未能达到规划目标。9个设区市的22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8%,14个县级市的18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2002年前,全省环境统计数据明显低于实际现状。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全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修正,福建省也据此对环境统计数据进行调整。由于调整的幅度较大,导致2005年的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与目标控制量之间没有可比性。2005年的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未能完成规划目标。
  三、环保投入和环境设施建设
  “十五”期间,全省环保投入超过占GDP1.8%的规划目标。
  “十五”期间,设区城市宁德市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中除永安、福清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外,其余各市均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未能完成规划目标。2005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4.5%,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福州、厦门、泉州市污水处理率分别为61.78%、77.03%、70.38%,均已超过60%的规划指标。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6.19%,超过95%的规划目标。截至2005年,设区城市宁德市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市城市中福清、南安、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市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能完成规划目标。200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11%,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省危险废物处置场已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四、生态保护
  200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2.69%,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面积比例的7.22%,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小区的面积占全省面积比例超过10%,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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