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保立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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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保立法
分类号: D922.6
页数: 1
页码: 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关键词: 环境保护法 法制建设 福建省

内容

2001年,省环保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多次赴九龙江流域调研,制定《福建省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办法》,6月18日,该办法由省政府发布施行。6月21日和27日,省政府分别批准实施《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与生态保护规划》及《九龙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是年,各地对《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49部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许多修改意见。
  2002年1月2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经过大量调研,上百次修订,在环境管理、环境功能区划、流域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修订。7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农业生产自身进行规范,对易产生污染的养殖业、畜牧业,在产品加工业等的选址、废弃物处理方面都作出法律规定。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海洋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责,确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机制等。
  2003年,组织人员开展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起草《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列入省政府2005年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调研项目。
  2005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完成《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是年5月,福建省批准实施《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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