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3
页码: 61-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农村环境 环境治理 福建省

内容

一、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2001年,结合闽江、九龙江等“六江两溪”流域综合整治,省政府决定开展九龙江流域畜禽养殖治理试点工作。
  2004年,省长黄小晶在第一次省环委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同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求。是年,结合闽江流域二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
  2005年,全省生猪存栏数1277.40万头、牛存栏数105.69万头、羊存栏数136万只、禽存栏数1.16亿羽。畜禽养殖污染成为一些区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据调查,福建省小型畜禽养殖场及规模以下的散养户,已构成农村主要的面源污染,大型的畜禽养殖场已形成非工业的点源污染,并成为新的污染大户。2月,省政府召开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与沼气利用专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
  (一)划定禁建区、禁养区
  2002年,省环保局会同省农业厅组织各地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并由各市、县(区)政府批准施行。各地对养殖场进行分类指导,采取疏堵结合、适当补助的办法,实行搬迁、关闭、治理。2004年,已完成禁建区的划定,拆除猪舍75.62万平方米。
  2004年、2005年,省环保局会同省农业厅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会,落实禁建区划。2005年,省环保局配合省农业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意见》。是年,全省共有规模化生猪养殖场8496家,其中,经过治理的达5466家,治理量占总量的64.3%;处于禁建区内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370家,经过治理、搬迁(或关闭)的813家,占总量的59.3%。经过治理、搬迁(或关闭),全省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6.22万吨、削减氨氮2.24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35.1%和32.5%。
  (二)制定治理规划
  2004年7月,在厦门召开的全省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现场会议上,提出开展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布局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2005年初,省农业厅会同省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通知》,部署全省各地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2005年底初步完成《福建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福建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划》和《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各地环保部门配合农业(畜牧)部门开展并完成当地养殖规划和治理规划的编制。
  (三)推广生态立体种植养殖模式
  2001年,新增户用沼气池1.55万个,12.42万立方米;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10处,5.01万立方米;建设4个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能源项目县。清流县在111个村每村选择1~2户先行试点,并召开现场观摩会,予以推广。每建1座沼气池由县补助400元,县直包村单位补助100元,乡(镇)村补助100元。
  2004年,畜禽养殖业污染依然日趋严重。明溪县着力抓好农村沼气池建设,完成建设沼气池1623个,各乡(镇)都有示范村。该县沼气池建设被农业部和发改委列入闽西北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实施农村户用沼气试点工程。
  至2005年,全省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26.7万个;建成大中型养殖治理沼气工程635处,总池容21万立方米。福建省还鼓励畜禽养殖业走“集约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养殖”的持续发展道路,大力推广“猪一沼—果(电)、林、草、渔”等生态养殖模式和有机肥生产等成熟技术,引导群众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顺昌县推广一系列符合实际而且具有现代特色的生态农业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在沼气综合利用方面创立“猪一沼一果(葡萄)”、“猪一沼一竹(小茎竹)”两个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模式。为实现农业产业的调整,利用沼气池发酵提供有机肥,该县来布村开发千亩小茎竹基地,张墩村创建千亩葡萄基地,实现“猪—沼—果(竹)”良性循环的格局。全省有规模化生猪养殖场8496家,其中有2501家采用生态立体种养养殖技术。厦门市80%以上养殖场采用生态养殖模式。三明市有141家规模化养殖场,其中,66家采用固液分离、沼气户用、沼液种植等种植养殖模式,占全市总数的46.8%。全省还在闽江流域南平市太平镇、炉下镇等地开展小流域、小区域生态养殖污染治理暨农村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四)开展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试点
  2005年,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在全省开展试点,确定14个养殖场作为试点单位,范围基本覆盖全省各地,优先考虑污染严重的地方,在闽江、九龙江、龙江等流域的上游开展试点。
  二、乡镇垃圾污水处理
  (一)污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越来越多,按每人平均每天产0.25公斤垃圾测算,全省农村每天有6800吨的垃圾产生。同时许多城区的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大部分农村并没有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大量垃圾在野外随意倾倒堆放,形成城市垃圾包围农村的局面,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质量。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由于卫生基础设施滞后,生活垃圾、养殖和船舶倾倒垃圾、水生植物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随地堆放,甚至直接倾入水域,径流入海,形成“海漂垃圾”,造成海域、海岸线和海岛环境的污染和景观的破坏。生活污水污染日益突出:2005年全省污水排放量达21.24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占8.15亿吨。
  (二)治理
  2001年,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配合,对水口库区周边及九龙江流域的乡镇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先后编制完成《福建省水口库区乡镇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并下达实施。
  2005年,水口库区和九龙江流域有27个乡镇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完成投资2358万元,省直有关部门下达专项配套资金1983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