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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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分类号: X321
页数: 3
页码: 54-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生态示范区 环境保护 福建省

内容

2001年,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平衡”的原则,全省继续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生态示范区的创建。是年,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21个,生态农业试点县15个,县级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4个,生态示范区17个,面积349.13万公顷。华安县、建宁县、建阳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南平市、东山县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福鼎市秦屿镇通过验收成为福建省第一个省级生态示范镇。
  2002年,新增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5个省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或乡(镇);新建莆田市老鹰尖等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新增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2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004年,新增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新建省级有机食品试点基地12个;是年,在龙岩、南平等地推广“果、草、牧、沼、菌”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
  至2005年,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省级生态示范区44个,示范区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1%。是年,福州马尾区马尾镇、岳峰镇,厦门翔安区大嶝镇、新圩镇,莆田荔城区西天尾镇,漳州南靖县和溪镇,长泰县坂里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泰宁县朱口镇、明溪县瀚仙镇获“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附 马尾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简介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是率先实现小康的新型乡镇,辖有“百亿电子城”。2003年开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05年3月25日,马尾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授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成为福州市首个(全国40个)获此殊荣的乡镇之一。
  2003年3月,马尾镇党委、政府作出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决心按照“标本兼治,管建并重”的原则,通过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之初,马尾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上下共同抓。镇领导多次开会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规划。
  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程中,马尾镇通过文化站、广播、墙报、宣传栏等村级文化阵地,采取环保进农村、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参与意识空前高涨;村、居群众和学生通过创建活动,普及环保知识,规范自我行为,主动投入到“创优”活动中,形成人人参与环境美化,维护美化成果的氛围。广大村民纷纷栽花种草,美化庭院、美化家园。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镇的环境状况满意率达96%。
  根据环境规划,马尾镇确定以实施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为平台,强化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认真规划农村的新村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布局,先后建成上德新村、江滨锦城住宅小区和儒江等工业小区,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强化工业污染源管理,注重污染源头的控制,坚持按产业导向,引进轻污染和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对引进的项目实行环境评价制度,督促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导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辖区内4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马尾镇结合工业小区建设和旧村改造工程,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政府将农村改厕作为全镇重点工作来抓,全镇投入改厕资金603万元,新建户厕7063户,辖区内农户卫生化厕所普及率为100%。同时植树造林,建设绿色屏障。至2003年底,森林覆盖率达48.80%,公共绿化总面积33.04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1.8平方米,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成为省级绿化先进乡镇及市绿化一体化工作示范乡镇。此外,按照区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范围,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关闭禁养区内的56户家养猪场,并在农业生产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毒、低污染的农药。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使全镇防治污染能力大幅提高,不仅环境污染得到遏制,而且农村新村建设、卫生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得到绿化、美化。2003年,全镇23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实现100%达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生产生活环境的显著改善,吸引了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等众多企业家来镇投资办厂,使马尾镇经济有较大增长。2003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61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9元。辖区空气污染指数连续四年小于65,优良率大于9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8%;闽江马尾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逐年下降,2003年分别为56.3分贝和68.4分贝。多个公园、新村、小区得到绿化、美化,有三个居民小区被授予“市级环境模范小区”称号,一所学校被授予市级“绿色学校”称号。
  (本文选自2005年9月16日《环境与发展报》。选用时,标题与正文作了删改。作者蒋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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