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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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5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10
页码: 54-63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福建省

内容

福建省自然条件优越,生物资源丰富。2005年,林地面积为908.07万公顷。植物种类繁多,有5000多种。其中属国家级保护珍稀树种46种,占全国保护树种的1/3。但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天然林人为破坏严重,大部分常绿阔叶林是次生林,且面积逐年锐减。动物资源也十分丰富,据不完全统计,野生物种有数千种,属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57种,其中属一级保护的有24种、二级保护的133种。鱼类多达752种。
  20世纪80年代之后,生态环境的保护由环保部门负责,逐步建立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200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达“优”的区域占85.4%,其余区域为“良”,居全国第一。2004年11月,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下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至2005年,已建立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0.7万公顷。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省级44个,其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3.9%,比2000年增加了5.3倍。2003—2005年,厦门、福州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厦门获“联合国人居奖”,厦门、泉州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福州、厦门、三明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2001年,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平衡”的原则,全省继续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生态示范区的创建。是年,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21个,生态农业试点县15个,县级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4个,生态示范区17个,面积349.13万公顷。华安县、建宁县、建阳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南平市、东山县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福鼎市秦屿镇通过验收成为福建省第一个省级生态示范镇。
  2002年,新增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5个省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或乡(镇);新建莆田市老鹰尖等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新增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2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004年,新增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新建省级有机食品试点基地12个;是年,在龙岩、南平等地推广“果、草、牧、沼、菌”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
  至2005年,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省级生态示范区44个,示范区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1%。是年,福州马尾区马尾镇、岳峰镇,厦门翔安区大嶝镇、新圩镇,莆田荔城区西天尾镇,漳州南靖县和溪镇,长泰县坂里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泰宁县朱口镇、明溪县瀚仙镇获“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附 马尾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简介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是率先实现小康的新型乡镇,辖有“百亿电子城”。2003年开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05年3月25日,马尾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授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成为福州市首个(全国40个)获此殊荣的乡镇之一。
  2003年3月,马尾镇党委、政府作出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决心按照“标本兼治,管建并重”的原则,通过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之初,马尾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上下共同抓。镇领导多次开会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规划。
  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程中,马尾镇通过文化站、广播、墙报、宣传栏等村级文化阵地,采取环保进农村、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参与意识空前高涨;村、居群众和学生通过创建活动,普及环保知识,规范自我行为,主动投入到“创优”活动中,形成人人参与环境美化,维护美化成果的氛围。广大村民纷纷栽花种草,美化庭院、美化家园。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镇的环境状况满意率达96%。
  根据环境规划,马尾镇确定以实施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为平台,强化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认真规划农村的新村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布局,先后建成上德新村、江滨锦城住宅小区和儒江等工业小区,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强化工业污染源管理,注重污染源头的控制,坚持按产业导向,引进轻污染和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对引进的项目实行环境评价制度,督促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导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辖区内4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马尾镇结合工业小区建设和旧村改造工程,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政府将农村改厕作为全镇重点工作来抓,全镇投入改厕资金603万元,新建户厕7063户,辖区内农户卫生化厕所普及率为100%。同时植树造林,建设绿色屏障。至2003年底,森林覆盖率达48.80%,公共绿化总面积33.04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1.8平方米,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成为省级绿化先进乡镇及市绿化一体化工作示范乡镇。此外,按照区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范围,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关闭禁养区内的56户家养猪场,并在农业生产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毒、低污染的农药。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使全镇防治污染能力大幅提高,不仅环境污染得到遏制,而且农村新村建设、卫生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得到绿化、美化。2003年,全镇23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实现100%达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生产生活环境的显著改善,吸引了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等众多企业家来镇投资办厂,使马尾镇经济有较大增长。2003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61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9元。辖区空气污染指数连续四年小于65,优良率大于9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8%;闽江马尾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逐年下降,2003年分别为56.3分贝和68.4分贝。多个公园、新村、小区得到绿化、美化,有三个居民小区被授予“市级环境模范小区”称号,一所学校被授予市级“绿色学校”称号。
  (本文选自2005年9月16日《环境与发展报》。选用时,标题与正文作了删改。作者蒋佚)
  第二节 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建立
  (一)陆地自然保护区
  2001年,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是年,南靖虎伯寮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后全省自然保护区达65个,面积41.80万公顷,各类特殊保护区域占全省面积的8%。
  2003年,自然保护区79个,面积49.28万公顷。
  2004年,共设立自然保护区90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2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0.7万公顷。全省有生态示范区试点47个,面积483.32万公顷;森林公园46个,面积14.5万公顷;地质公园5个,面积12.51万公顷;建成省级有机食品试点基地50个。
  2005年,全省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8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52处,自然保护区面积5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特殊保护区域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其中省级以上保护区面积2.9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6%。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全省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70%以上典型生态系统、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以及25%的天然湿地。
  附 陆地自然保护区选介
  一漳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该区位于云霄县东厦镇,是南亚热带地区面积最大、种类最多的自然群落。涨潮时这些林木被海水吞没,落潮时又从海滩上冒出。这一罕见的海底森林被辟为福建省自然保护区。
  二福建梁野山自然保护区
  该区位于武平县,以特有的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为主要的保护对象。1999年被辟为福建省自然保护区。该区自然生态环境独特,动植物资源丰富,有抗癌树种南方红豆杉、濒临灭绝的半枫荷、蜚声中外的猕猴桃,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蟒蛇等,被誉为生物物种的基因库和野生动物避难所。
  三泰宁峨嵋峰自然保护区
  该区位于泰宁县新桥乡境内,距县城24公里,属武夷山中段西南麓,主峰海拔1714米,是福建省第七高峰。2001年被福建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2700多公顷。古树老藤、奇花异草、绝壁险峰、灌木草地、飞禽走兽,构成了如画美景;虫鸣蝉唱、流云飞雾,是其绝美写照。
  四尤溪九阜山自然保护区
  该区位于尤溪县西南部,面积2308公顷,主要保护以戴云山脉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的天然植被。该区植被覆盖率达84%。区内有国家级珍稀濒危植物13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1种,并有福建省内少见的臀形果林群落、罕见或成片的小松林、福建柏混交林、稀有的千年秃杉等。2001年9月通过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
  五闽江源自然保护区
  该区位于建宁县东南部,东北部与泰宁县交界,总面积13022公顷,千里闽江发源于保护区内严峰山西南麓。区内金饶山海拔1858米,是三明市第一座高峰。该区地层古老,又是建宁椴、建宁金腰的模式标本采集地,是武夷山脉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栖息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6种,国家级保护动物17种。2001年9月4日通过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
  (二)海洋自然保护区
  2002年,建立宁德市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这是全国第一个由政府批准建立的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至2005年,全省已建立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14个,保护面积18.87万公顷。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7.3万公顷;海洋特别保护区3个,保护面积11.57万公顷。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6个,市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个。在已建的14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中海洋与海岸生态系统类型7个,野生动物类型5个,古生物遗迹类型、地质遗迹类型各1个。另建立湿地保护区39处,保护面积18.73万公顷。
  二、管理
  福建省已批建的92个自然保护区分别属于林业、海洋、国土、水利四个主管部门管理,环保部门负责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2000年6月20日,省政府颁布的《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2001—2005年,福建省规定,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并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凡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因自然条件限制,确需通过或占用自然保护区的,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履行有关调整的论证、报批程序;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作出预测,提出保护方案,根据影响大小由开发单位落实有关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必须征得环保局同意;涉及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建设项目,省级环保部门须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严格审查。2005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保护区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大部分保护区设立管理机构,进行综合管理。全省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武夷山保护区为正处级管理机构,10个为副处级管理机构,厦门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管委会。2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中设置6个正科级、11个副科级、9个股.级管理机构,另有两个(东山珊瑚、平潭三十六脚湖)尚未成立专门机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管理机构分别归省级主管部门、设区市政府、县政府、地方主管部门。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未设专门机构。
  第三节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一、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2001年,结合闽江、九龙江等“六江两溪”流域综合整治,省政府决定开展九龙江流域畜禽养殖治理试点工作。
  2004年,省长黄小晶在第一次省环委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同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求。是年,结合闽江流域二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
  2005年,全省生猪存栏数1277.40万头、牛存栏数105.69万头、羊存栏数136万只、禽存栏数1.16亿羽。畜禽养殖污染成为一些区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据调查,福建省小型畜禽养殖场及规模以下的散养户,已构成农村主要的面源污染,大型的畜禽养殖场已形成非工业的点源污染,并成为新的污染大户。2月,省政府召开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与沼气利用专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
  (一)划定禁建区、禁养区
  2002年,省环保局会同省农业厅组织各地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并由各市、县(区)政府批准施行。各地对养殖场进行分类指导,采取疏堵结合、适当补助的办法,实行搬迁、关闭、治理。2004年,已完成禁建区的划定,拆除猪舍75.62万平方米。
  2004年、2005年,省环保局会同省农业厅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会,落实禁建区划。2005年,省环保局配合省农业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意见》。是年,全省共有规模化生猪养殖场8496家,其中,经过治理的达5466家,治理量占总量的64.3%;处于禁建区内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370家,经过治理、搬迁(或关闭)的813家,占总量的59.3%。经过治理、搬迁(或关闭),全省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6.22万吨、削减氨氮2.24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35.1%和32.5%。
  (二)制定治理规划
  2004年7月,在厦门召开的全省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现场会议上,提出开展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布局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2005年初,省农业厅会同省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通知》,部署全省各地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2005年底初步完成《福建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福建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划》和《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各地环保部门配合农业(畜牧)部门开展并完成当地养殖规划和治理规划的编制。
  (三)推广生态立体种植养殖模式
  2001年,新增户用沼气池1.55万个,12.42万立方米;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10处,5.01万立方米;建设4个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能源项目县。清流县在111个村每村选择1~2户先行试点,并召开现场观摩会,予以推广。每建1座沼气池由县补助400元,县直包村单位补助100元,乡(镇)村补助100元。
  2004年,畜禽养殖业污染依然日趋严重。明溪县着力抓好农村沼气池建设,完成建设沼气池1623个,各乡(镇)都有示范村。该县沼气池建设被农业部和发改委列入闽西北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实施农村户用沼气试点工程。
  至2005年,全省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26.7万个;建成大中型养殖治理沼气工程635处,总池容21万立方米。福建省还鼓励畜禽养殖业走“集约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养殖”的持续发展道路,大力推广“猪一沼—果(电)、林、草、渔”等生态养殖模式和有机肥生产等成熟技术,引导群众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顺昌县推广一系列符合实际而且具有现代特色的生态农业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在沼气综合利用方面创立“猪一沼一果(葡萄)”、“猪一沼一竹(小茎竹)”两个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模式。为实现农业产业的调整,利用沼气池发酵提供有机肥,该县来布村开发千亩小茎竹基地,张墩村创建千亩葡萄基地,实现“猪—沼—果(竹)”良性循环的格局。全省有规模化生猪养殖场8496家,其中有2501家采用生态立体种养养殖技术。厦门市80%以上养殖场采用生态养殖模式。三明市有141家规模化养殖场,其中,66家采用固液分离、沼气户用、沼液种植等种植养殖模式,占全市总数的46.8%。全省还在闽江流域南平市太平镇、炉下镇等地开展小流域、小区域生态养殖污染治理暨农村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四)开展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试点
  2005年,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在全省开展试点,确定14个养殖场作为试点单位,范围基本覆盖全省各地,优先考虑污染严重的地方,在闽江、九龙江、龙江等流域的上游开展试点。
  二、乡镇垃圾污水处理
  (一)污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越来越多,按每人平均每天产0.25公斤垃圾测算,全省农村每天有6800吨的垃圾产生。同时许多城区的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大部分农村并没有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大量垃圾在野外随意倾倒堆放,形成城市垃圾包围农村的局面,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质量。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由于卫生基础设施滞后,生活垃圾、养殖和船舶倾倒垃圾、水生植物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随地堆放,甚至直接倾入水域,径流入海,形成“海漂垃圾”,造成海域、海岸线和海岛环境的污染和景观的破坏。生活污水污染日益突出:2005年全省污水排放量达21.24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占8.15亿吨。
  (二)治理
  2001年,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配合,对水口库区周边及九龙江流域的乡镇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先后编制完成《福建省水口库区乡镇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并下达实施。
  2005年,水口库区和九龙江流域有27个乡镇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完成投资2358万元,省直有关部门下达专项配套资金1983万元。
  第四节 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2001年继续筹划有机食品基地建设。2002年,新增9个省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试点。2004年,新建有机食品基地12个。至2005年,建有65个省级有机食品试点基地,总面积达8422.5公顷,按照全省每亩施用农药、化肥的平均水平测算,平均每年减少使用农药176吨、氮肥3302吨、磷肥1204吨。为树立榜样,将武夷山一个有机茶基地列为福建省有机茶示范基地,并授牌。通过建立有机食品基地,有效地控制了农药化肥污染,提高了土壤肥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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