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射性污染防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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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55
颗粒名称: 一、放射性污染防护
分类号: X591
页数: 3
页码: 49-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放射性污染防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放射物污染 污染防治 福建省

内容

(一)辐射安全监管
  2001年5月,省环保局向各设区市环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性废物(源)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数量、种类进行核实、登记;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源)按规定申报、送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放射性物质的认识,积极参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10月,省环保局向各市、县、区环保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放射性废物(源)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抓紧督促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和放射性废物(源)的送贮,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放射性物质使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2002年7月,省环保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成立由三个部门联合组成的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福建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检查整改、工作总结三个阶段。10月,专项整治结束。全省生产销售放射源的单位有3个,使用放射源单位有335个;共有放射源1447枚,辐照装置单位4个。
  2004年,开展全省范围内放射源清查,由省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历时两年,共摸查2500多个企事业单位,发放涉源单位《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823份,同时进行放射源登记表的整理、分类、编码和录入,并建立放射源动态数据库。截至2004年底,全省使用密封放射源单位有371家,拥有放射源1470枚,使用射线装置382家,共有射线装置丨049台。
  2005年,国务院颁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首次明确环保主管部门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为此,省环保局制定了《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核与辐射污染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废物(源)收贮
  2001—2005年,全省有123个使用放射性物质单位,收贮放射源380枚、放射性废物45.5公斤。
  (三)辐射事故处理
  2000年12月,永安市燕南水泥厂私自将工厂报废放射源掩埋在厂内机立窑的提升架井坑内。2001年4月,永安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后,立即向企业下发“放射源收贮通知书”,责成其在限期内取出放射源,按规定送贮。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接到永安市环保局报告后,派出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与永安市环保局人员一起,帮助企业挖出放射源并进行登记、核实,办理收贮手续,于2001年4月16日将放射源安全运抵省放射性废物库。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全省发生7起辐射事故。发生原因多为使用放射源单位对退役、闲置的放射源疏于管理,又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送贮,致使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发生后,省环保局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启动《福建省环保系统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公安部门查找被盗、丢失的放射源,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将找回的放射源处置后,送放射性废物库。这些事故均属于“一般辐射事故”等级。由于处理及时、处置得当,没有发现人员被超剂量照射或污染环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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