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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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分类号: X592
页数: 8
页码: 42-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污染防治 固体物污染 福建省

内容

一、处置场建设与运行
  2001年8月,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场正式开工建设。该场是国家“十五”期间8座危险废物处置场之一,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环保基础设施,占地面积10.67公顷,总投资1.1亿元,设计总规模为处置危险废物4万吨/年,一期规模为2万吨/年。该场主要处置福州及其周边一些地区亟须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临床废物、含重金属的污泥和废液、废酸、废碱、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等。其主要功能是,通过集中处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减少其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的危害。
  该处置场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管理体制。2001年3月,该场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成为福建省首家拥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资质的公司。
  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废物处置场实行有偿处置,所收费用主要用于维持处置场正常运行。按省物价局核定的危险废物收费标准分为四类收费:第一类,剧毒性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3.20元/千克;第二类,医疗临床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2.70元/千克;第三类,重金属污泥或废液、酸碱废液、废乳化液、有机溶剂和废矿物油等,处置收费标准为2.00元/千克;第四类,无机污泥,处置收费标准为1.70元/千克。
  2003年9月28日,调整医疗废物收费标准为按床位收费。2004年10月1日,再次调整医疗废物收费标准(见表3-2)。
  2002年,受厦门市政府的委托,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厦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负责处置厦门市400多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率达93.4%。收费标准参照《厦门市物价局关¥重新核定厦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泉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项目是泉州市委、市政府200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03年5月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4年4月项目通过市环保局组织进行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04年5月取得由省环保局颁发的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处置中心与全市20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日处理医疗废物5~6吨,基本解决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难题。2005年5月,该中心更名为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于2003年立项,建在漳州市九龙垃圾处理场院内,占地2000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2004年9月建成投产。采用高温高压蒸馏灭菌的方法,处置漳州市区各医院及诊所、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量为5吨/日。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福建省有11个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其中包括1个全省放射性废物库项目(位于福州)、两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分别位于福州、漳州)和8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分别位于泉州、厦门、南平、三明、龙岩、宁德、莆田、武夷山)。由于这些项目打破行政区划进行布局,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同时处置医疗废物,所以它们能够涵盖全省范围内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
  2003年,重新调整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规划。9月,省环境科研所完成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10月,通过省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扩改建工程主要是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完善整个工艺设备,根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特性的变化,适当调整建设规模。原有工程的处理规模是2万吨/年,改扩建新增处理能力扩大到4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主要有:扩建一套回转窑焚烧系统,配备完整的尾气净化系统;安全填埋场完善第一填埋区的建设,使其尽快投入使用;相应增加固化/稳定化、污水处理等配套和辅助设施,新增收集转运调度中心,完善厂内道路、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
  2003年,三明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程由三明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3月开始建设,7月主体焚烧车间建设完成,8月焚烧炉设备投入试运行,项目地处三明市梅列区碧湖生活垃圾场东北侧,总投资1159.36万元,年处置医疗废物能力为1800吨。负责集中处置三明市辖二区一市九县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血液中心(血站)、防疫站、医学研究所及所有进行动物实验的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2004年,漳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关于调整危险废物处置场建设规划的报告》,文中提出在漳州建设危险处置场是不合适的,要求省政府转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予以调整规划,另行选址。省政府同意转报。
  2005年,宁德市医疗废物处置场计划新增处置量为5吨/日焚烧的装置,完成新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5年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国债资金已到位。
  2005年,莆田市高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前期筹建工作,委托莆田市工程咨询中心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复核。
  2005年,南平市、龙岩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经营通过招标已选定项目法人。南平市完成环评报告,计划处置量5吨/日焚烧装置。龙岩市计划处置量8吨/日焚烧装置,由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建设因选址未确定,其他工作也未开展。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2001—200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共19378.58万吨,排放量31.05万吨,综合利用量11194.17万吨,贮存量681.39万吨,处置量7646.13万吨。
  三、危险废物处置
  2001年,产生危险废物4.38万吨,处置1.46万吨,综合利用2.93万吨。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的紧急通知》。省委书记宋德福、省长习近平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在全省范围作出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严密防范,把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省环保局发布《关于加强毒鼠强处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收缴和废弃的“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进行妥善、安全、彻底地销毁,防止在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指定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作为全省执法部门收缴的“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统一处置单位。2003年9—12月集中处置期间,全省处置各地收缴的“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1.62吨,顺利完成全国集中处置“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统一行动,省“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授予福建省废物管理中心“先进集体”称号,另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国家“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授予省废物管理中心林德茂“全国先进个人”称号。
  2003年3月,结合禁毒日宣传活动,由公安武警现场监督,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在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焚烧处置公安部门收缴的8吨毒品及易制毒原料。
  2005年,全省产生危险废物量7.39万吨,综合利用量4.3万吨,处置量2.04万吨,贮存量1.05万吨。是年10月,福州受“龙王”台风影响,内涝严重,福州市医药站部分药品受淹,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福州市医药站委托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将受淹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置,11一12月,共焚烧处置受淹药品168.68吨。
  附 2003年福建省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情况调查
  2003年,福建省环保局开展全省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调查。各设区市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本辖区固废调查工作,并进行部署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设区市固废专项调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组织有关业务技术人员负责调查。通过责任分工,制订实施计划,组织专项培训,统一技术规范,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应用统计软件完成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及时完成本市的固体废物的调查工作,撰写调查报告。
  根据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表》及《全国排污申报登记年审、变更申报及质量保证规范》中工业固体废物类别的规定,全省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共涉及15门类63大类行业,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涉及14门类60大类行业,危险废物涉及10门类51大类行业。
  危险废物调查
  (一)产生量及地区分布
  2002年,全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3.4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5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2.79%,处置量为2.43万吨,处置率为5.59%,贮存量为22.39万吨,贮存率为51.57%,排放量为263吨,排放率为0.06%。
  各设区市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为:龙岩市29.07万吨,南平市7.92万吨,福州市2.18万吨,三明市1.44万吨,厦门市1.32万吨,漳州市0.72万吨,泉州市0.59万吨,宁德市0.11万吨,甫田市0.06万吨。九市的产生量分别占全省产生总量的66.97%、18.24%、5.02%、3.32%、3.04%、1.66%、1.36%、0.25%、0.14%。
  各设区市的危险废物污染排放情况为:综合利用率较高的是三明市(96.27%)、福州市(75.13%);处理处置率较高的是漳州市(88.41%)、宁德市(72.30%);贮存率较高的是南平市(62.09%)、宁德市(26.27%);排放率较高的是莆田市(6.29%)、泉州市(2.35%)。
  2002年,全省医疗废物总产生量为1.59万吨。
  至2002年底,已投入运营的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场集中处置福州市医疗废物446吨,厦门绿洲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厦门市医疗废物400吨。
  (二)行业分布
  危险废物产生量位于全省前五位的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分别占产生总量的78.67%、9.57%、2.19%、1.92%、1.66%、合计占94.01%。
  五大行业的危险废物污染排放情况为:综合利用率较高的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93.78%)、医药制造业(82.68%);处理处置率较高的是金属制品业(65.11%)、造纸及纸制品业(43.31%);贮存率较高的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65.34%)、金属制品业(3.86%);排放率较高的是金属制品业(0.42%)、造纸及纸制品业(0.18%)。
  (三)类别分布
  危险废物产生量位于全省前五位的废物类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含锌废物、含铅废物、废碱、染料涂料废物,其产生量分别占总量的57.25%、17.11%、5.50%、5.28%、3.45%,合计占88.59%。
  危险废物产生量位于前五位的废物类别中排名位于前两名的产污大户分别如下。
  无机氰化物废物: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矿、漳州市荣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含锌废物:福建省建阳万国矿业有限公司、浦城县富山铅锌采选厂;
  含铅废物:福建省龙岩宏宇矿业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废碱:福建省龙岩龙化集团公司、福建统一马口铁有限公司;
  染料、涂料废物: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包纸业有限公司。
  (四)重点类别
  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炭浸尾矿浆产生的无机氰化物(主要成分是含氰化钠)废物年产生量为24.85万吨,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的57.24%,排入尾矿库、围隔堆存,是一大重点危险废物污染源。
  福建省建阳万国矿业有限公司、浦城县富山铅锌采选厂产生的含锌废物分别为3.6万吨、1.2万吨,主要是采选过程中的尾矿,以贮存为主。
  福建省龙岩宏宇矿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含铅废物2万吨,主要是尾矿,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生的含铅污泥1300吨,混入生活垃圾填埋。
  产生的废碱主要集中在福建省龙岩龙化集团公司。该公司产生的废碳酸钠量为21468吨,该厂投资120万元综合利用工业废物碳酸钠。福建统一马口铁有限公司年产生340吨的废碱进入该厂的污水处理系统。
  染料、涂料废物主要为染料、颜料、油漆、油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无机废水处理污泥。如福建省的染料、涂料废物产生大户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12吨墨渣,送往弃土场;福建福包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废水处理污泥,现自行填埋。
  医疗废物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如处理不好将给人民健康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隐患。全省产生的1.59万吨医疗废物已集中处置的仅有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和永安市。
  全省废矿物油、废乳化油、感光材料废物的产生量分别为2978.86吨、3229.40吨、2007.58吨。废矿物油主要来自于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金属渣滓、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油(渣),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量不多,由企业的供应商和上门的个体户回收。废乳化液主要来自于机械加工、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的废乳化剂,清洗油罐、油件过程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感光材料废物主要是柯达(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肢卷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感光材料及医疗院所的X光和CT检查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肢片及社会造像部、冲洗部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肢片及废相纸。
  表面处理废物产生量为4467.05吨,主要来自于电镀行业的电镀槽渣、槽液及水处理污泥,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许多表面处理废物的污泥送往机砖厂制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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