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市环境考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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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市环境考核
分类号: X321
页数: 3
页码: 40-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城市环境考核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污染防治 环境考核 福建省

内容

2001年,继续执行设区市和县级市城市环境两套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考核指标均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从考核结果看,设区市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福州市、漳州市、厦门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泉州市、莆田市、宁德市。
  2002年,根据国家“十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对9个设区市进行考核,以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为重点,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禁磷和治理白色污染等工作。厦门市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泉州市、漳州市开始创建国家模范环保城市工作;长乐、南平、建阳、建瓯、邵武和永安等地的城市环境功能区通过达标验收;23个城市中,除龙岩市(采用地下水源)外,其余22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均已完成。
  2003年,泉州市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
  2004年,除三明市、龙岩市外,其余城市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武夷山和福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2005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环境指数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拟定福建省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环境保护指标采集方法。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环境质量指数指标由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5个指标组成。
  2005年,各设区市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达到和优于二级的城市占91.3%。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除宁德市外,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永安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长乐市、福清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永安、龙海、漳平、石狮、晋江、福安、福鼎和长乐市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运行。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设区市的生态环境考核结果由高到低依次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县级市的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依次为:永安、龙海、漳平、石狮、晋江、长乐、武夷山、邵武、建阳、福安、南安、福鼎、建瓯和福清市。
  附 福州市“创模”给环保带来“五大变化”
  2004年3月,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福州市已完成所有28项对应目标要求,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验收申请。9月,福州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2001年,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用2—3年时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经过努力,福州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创模”工作带来五大变化,让人感受到了“创模”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防治污染能力大幅提高
  福州市以“创模”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00年投入1.2亿元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100%达标。至2003年底,已先后建成日处理5万吨的祥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万吨的快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的马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20万吨的洋里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60%以上。日处理5万吨的金山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15万吨的连圾污水处理厂正抓紧完善和筹建;投资4亿元、日处理1000吨垃圾的焚烧发电厂将开工,计划2005年建成投产。福州市还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设施建设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先后完成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技术改造、新建导洪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完成焚烧能力750公斤/小时的危险废物处置焚烧场,使城市防治环境污染的能力大幅提高。
  二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福州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工程,使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为减少城市污染,市政府关闭、搬迁300多家位于市区的污染企业,大力改善能源结构,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控制建设扬尘,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2000—2003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4%,位居全国47个重点城市第8名。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闽江福州段和内河、西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大腹山和新西河引水泵站,加强对市区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81%。福州还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绿化覆盖率达37.6%。
  三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程中,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呼吁,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小区”和“绿色学校”,通过中华环保世纪行、环保公众开放日、城市环境满意率调查、世界环境日宣传及开设环保投诉12369热线等多种形式,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增强,参与意识日益高涨。2002年,国家统计局福州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对环境满意率的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环境的满意率为87%,大多数市民对创建“环保模范小区”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表现出较高热情,环保志愿者报名踊跃。
  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福州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省会中心城市,人口密集度高,地域空间有限,资源相对不足,面临较大的环境压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不仅有助于推动经济的增长由速度效益型向生态效益型转变,而且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可以增强企业和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可以提升整个城市的形象和文化品位。福州市切实加大环保投入,每年的环保投资额均占GDP的2%以上。“创模”改善了环境质量和城市投资环境,为福州城市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使福州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改善,结构更趋合理。与此同时,福州还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幅下降,使全市经济始终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五环保能力建设日益增强
  通过“创模”,福州还大力加强了环保能力建设。2003年始,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建成闽江竹岐、白岩潭、敖江霍口第二水源、晋安河三孔闸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加上原有的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1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及水、气、声立体自动监控监测网络,提高环保科技管理手段。2003年,又建成福州市环保展示大厅、环保服务办事大厅、市青少年时代活动中心环保趣味厅和洋里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教育基地。
  (本文选自2004年3月《环境与发展报》,选用时标题与内容稍作改动。作者徐小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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