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辐射环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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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2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辐射环境
分类号: X82
页数: 3
页码: 9-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辐射环境质量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辐射环境 环境质量 福建省

内容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01年,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放射性保持本底水平。福州市陆地环境辐射剂量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但辐射污染隐患仍存在。
  2002—2005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福州市进行陆地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监测,四年的陆地环境贯穿辐射剂量基本未发生变化。2004年起,泉州、漳州两市开始监测剂量率。
  2004年、2005年,对福州市空气中的氡浓度开展测量,设两个测点,测值范围是2.6~26.7Bq/m3,两年的氡浓度测值未见异常。
  经监测,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体中放射性状况处于天然本底水平。饮用水源地水体的放射性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福州、泉州、漳州市区各监测点土壤中,232钍、226镭、40钾三种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全省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相比,属天然环境本底水平,未发现异常。
  2004年、2005年,对省放射性废物库进行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水体放射性水平及土壤放射性核素含量的监测,环境放射性水平未发现异常,库区运行安全正常。
  2004—2005年,监测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的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变化不大,处于同一水平,低于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二、水质总放射性状况
  (一)地表水总α、总β放射性
  2001—2005年,在11个省控制监测断面开展地表水总α、总β放射性监测。这11个省控制断面监测点涵盖闽江、沙溪、九龙江、晋江4条主要河流,包括7个饮用水源。
  对照卫生部2001年6月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中的标准值(总α-0.5Bq/L,总(β-1.0Bq/L),7个饮用水源断面的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低于标准,符合饮用要求。同历年同期的测量结果相比较,地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二)地表水放射性核素浓度
  选择位于南平的闽2断面测量水体放射性核素浓度,丰水期与枯水期各测1次。2001—2005年,地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保持在本底水平。
  *为全省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
  (三)电磁辐射水平
  2001年起,电磁辐射污染源有五大类:广播电视系统,移动通信、雷达等通信系统,工业、科研、医用高频设备,高压电力系统,交通系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电磁辐射污染日趋严重,其中以移动通信基站和高压输变电设施增加最快:电力需求逐年增加,高压输变电工程向高电压、大电流方向发展,投产项目多,且进入或靠近居民区,电磁辐射大。2004年底,全省移动电话用户达1134万户,移动通信基站的数量和分布密度不断增加,造成公众受到的电磁辐射增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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