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陆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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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80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陆地环境质量
分类号: X82
页数: 11
页码: 1-11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陆地环境质量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陆地环境 环境质量 福建省

内容

2001—2005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厦门、福州、泉州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重点环保城市中居前列。全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有所改善或保持稳定。
  酸雨污染仍较严重。2005年,酸雨出现频率为44.9%,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比例为47.9%。是年,降水酸雨平均值为4.91,年降水pH平均值小于5.6的城市比例为78.3%。全省酸雨污染呈加重趋势。新装修家居、办公室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甲醛和苯是主要超标污染物,但超标程度有所下降。
  2001—2005年,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2条主要水系水质以一至三类为主,水质功能达标率保持在90%左右。2005年,12条主要水系水质功能达标率为87.9%,水质达标率已基本恢复到2001年的水平。闽江、九龙江、晋江等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水平,霍童溪、漳江等河流水质达标率为100%,龙江、木兰溪等河流存在水污染问题,汀江等河流水质达标率下降。
  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2005年9个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37%,其他设市城市达标率为96.61%。个别城市水质达标率较低,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城市内河水质有机生活污染较为严重,大多数城市内河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仅为50.3%,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五日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2004—2005年,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
  近岸海域污染仍较严重,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指标超标严重,部分海区污染问题突出。
  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平均值略有降低;影响声环境的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
  辐射环境未见异常,陆地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土壤和地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处在本底水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等生态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外来物种人侵预防工作取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良好。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制定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中的计算方法计算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以县(市)为单位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各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等级,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
  第一节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降尘
  (一)空气质量
  2001年,15个考核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除三明市外,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2002—2005年,城市空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四年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均大于8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2005年大于90%,其中武夷山、福鼎空气质量长期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与2000年相比,2005年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比例增加18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下降1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按污染负荷系数大小排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
  2001—2005年,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2001—2003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004—2005年略超一级标准。2005年,全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8.78万吨,占全省总排放的84.1%,比2004年增长50.8%。
  2002—2005年,机动车数量激增,在规模大、人口集中、机动车较多的福州、厦门等城市,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粉尘排放量大、水泥业集中的三明市和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不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降尘
  2001—2005年,全省工业粉尘排放呈起伏中上升之势。
  2005年,降尘年平均值范围为3.49~13.90吨/平方公里·月,整体水平较2004年有所下降。9个设区城市平均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县级市平均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明市的年平均值超过全省统一推荐标准,其余城市年平均值均达标。降尘量小于5吨/平方公里·月的城市有宁德、漳州、南平、长乐、南安、福安、福鼎、龙海、邵武、武夷山和建阳等市。
  二、酸雨
  2001年,15个开展酸雨监测的城市中,有13个城市出现酸雨。年均降水pH值为5.24,好于上年。
  2002—2005年,酸雨区除分布在闽东南沿海外,地处闽北山区的邵武、建阳、建瓯、南平以及三明等市的降水酸度也呈升高的趋势。酸雨区和轻酸雨区的城市比例明显高于全国的城市比例,而非酸雨区的城市比例却明显低于全国的城市比例,酸雨污染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2—2005年,降水各年pH平均值均小于5.6,且逐年降低,酸度有所增强,酸雨频率呈上升趋势。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城市比例与酸雨出现频率大于50%的城市比例变化总体呈振荡上升趋势,2005年与2000年相比,年均降水pH值小于5.6的城市比例上升18.3个百分点,酸雨出现频率大于50%的城市比例上升7.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略有加重。
  第二节 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主要河流水质
  2001—2005年,全省主要水系的水质总体达到“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在12条水系(闽江、九龙江、晋江、敖江、汀江、龙江、漳江、木兰溪、萩芦溪、霍童溪、交溪、东溪)中,霍童溪和交溪水质最好,晋江和漳江水质有所好转,萩芦溪和汀江水质有所下降,龙江水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闽江等其他5条水系水质各年度之间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总体变化不明显。
  全省地表水环境主要受有机物污染,超标项目有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氟化物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2001—2005年,闽江流域的建溪和富屯溪、九龙江流域的西溪和北溪龙岩段的氨氮浓度上升,九龙江流域的北溪龙岩段、东溪和漳溪的总磷浓度相对显著,部分河流的石油类浓度下降。受城市污染等影响,出现超标的断面主要是城市下游的控制断面。
  2005年,全省主要水系的功能达标率为87.9%,一至三类水质比例为89.4%,46个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5.3%,水质现状良好。全年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水质总体上无显著变化。18个国控监测断面的功能达标率为87.0%,较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除木兰溪的三江口断面外,其他断面没有出现劣五类水质。三江口断面主要是氨氮超五类标准。
  2005年,晋江和漳江水质“最好”,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均为100%;闽江、九龙江等8条水系的水质达到“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汀江的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较上年分别下降1.3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水质为轻度污染;龙江水质污染较严重,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类别比例均为27.8%,以四类、劣五类水质为主。
  2005年,水系化学需氧量接纳量前五位的分别为闽江、12条水系外直排入海河流、晋江、九龙江和木兰溪;氨氮接纳量前四位的分别为闽江、12条水系外直排入海河流、九龙江和晋江。
  (一)闽江
  2001年,闽江水系水质达标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建溪和富屯溪水质良好,沙溪水质有所改善。2002—2005年,闽江流域水质总体保持“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受降水量等因素影响,2004年的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降到最低。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递增情况下,此期间闽江流域水质总体上要好于“九五”期间的水质。2005年,闽江流域一至三类水质比例为92.0%。
  (二)九龙江
  2001年,九龙江水系按期实现流域水质达标率达到90%的综合整治目标。2002—2005年,九龙江流域水质总体保持“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受降水量等因素影响,2004年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降到最低。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递增情况下,此期间九龙江流域水质总体上要好于“九五”期间的水质。2005年,九龙江流域一至三类水质比例为88.9%。
  (三)闽东沿海其他河流
  闽东沿海诸河流除闽江外,还包括敖江、龙江、交溪、霍童溪、木兰溪和萩芦溪。2001—2005年,除龙江外,其他五条河流水质总体保持“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受降水量等因素影响,2004年多数河流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降到最低。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2001—2005年闽东沿海诸河流的水质总体上要好于“九五”期间的水质。
  (四)闽南沿海其他河流
  闽南沿海诸河流除九龙江外,还包括晋江、漳江、东溪和汀江。2001—2005年,这四条河流水质总体保持“优”或“良好”,以一至三类水质为主。晋江和漳江的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逐年提高,东溪的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有所下降;汀江的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逐年下降。此期间闽南沿海诸河流水质要优于“九五”期间的水质。
  二、主要城市内河水质
  2001—2005年,全省内河污染较严重,功能达标率较低。城市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总体变化不大。主要超标项目有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等。内河水质污染严重主要原因包括: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滞后、管网铺设问题突出,大量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排入内河。
  2005年,全省废水排放量21.24万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4%,居第11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9.40万吨,占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2%,居第16位。
  三、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01年,全省23个城市44处饮用水水源地,二类水质达标率为68.4%。
  2003年,9个设区市22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5%,较上年提高8.7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18处饮用水水源地中,南安、石狮市水源地水质较差,晋江、龙海、永安市水源地水质出现超标,其余9个县级市11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是年,省政府颁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就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提出要求。2003—2005年,各设区城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总体有所提高,水质良好。2005年,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超标项目主要是粪大肠菌群。9个设区市22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5.8%。其中甫田市、宁德市、漳州市和龙岩市的达标率均达到100%,水质较好。四、主要湖库水质
  2001年,全省大部分湖库水质为四类或劣五类,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福州西湖经过整治,水质有所改善。2002—2005年,湖泊和水库的总氮和总磷超标较普遍,导致湖泊和水库的功能达标率偏低,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大量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湖泊和水库是氮、磷等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此外,养殖业发展较快而废水处理率低也是原因之一。
  第三节 声环境质量
  一、道路交通噪声
  2001年,监测的城市道路路段总长为445公里,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212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47.6%。
  2003年,9个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69.4分贝。其中,厦门、福州、龙岩、南平、三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符合国家推荐的控制指标70分贝的要求。
  200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68.9分贝,较上年下降0.3分贝,为“较好”水平。
  2005年,泉厦、厦漳、福泉及漳龙等高速公路的噪声监测开始进行。高速公路的车速快,噪声大,重型车较多,高速公路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差,夜间污染更为严重。高速公路夜间噪声执行的标准比白天严,为10~15分贝。夜间重型车所占的比例大。福建省高速公路在穿过声敏感区域的路段设置各种声屏障,改善高速公路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
  二、区域环境噪声
  2002年,全省九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56.1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3年,全省九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56.2分贝,为轻度污染。
  2005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55.5分贝,与上年持平,为轻度污染。影响噪声的声源以生活和交通噪声为主,二者分别占56.6%和17.1%。平均等效A声级最高的为交通和施工噪声,分别为58.6分贝和57.0分贝。
  第四节 土壤环境
  一、工业固体废物排放
  2001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133.09万吨,经综合利用后,废物排放量为9.67万吨;2002年产生量为4130.96万吨,排放量为5.7万吨;2003年产生量为2980.78万吨,排放量为4.21万吨;2004年产生量为3361.22万吨,排放量为5.76万吨。这些处置后的残余废物给周围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
  二、生活垃圾排放
  2001年,城市生活垃圾排放285.6万吨;2003—2005年,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排日清,基本上未给周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三、危险物排放
  2001—2005年,各地危险物产生量为27.29万吨。这些产生量全部经过综合利用或贮存或处置,排放量等于零,未给周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第五节 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01年,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放射性保持本底水平。福州市陆地环境辐射剂量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但辐射污染隐患仍存在。
  2002—2005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福州市进行陆地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监测,四年的陆地环境贯穿辐射剂量基本未发生变化。2004年起,泉州、漳州两市开始监测剂量率。
  2004年、2005年,对福州市空气中的氡浓度开展测量,设两个测点,测值范围是2.6~26.7Bq/m3,两年的氡浓度测值未见异常。
  经监测,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体中放射性状况处于天然本底水平。饮用水源地水体的放射性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福州、泉州、漳州市区各监测点土壤中,232钍、226镭、40钾三种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全省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相比,属天然环境本底水平,未发现异常。
  2004年、2005年,对省放射性废物库进行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水体放射性水平及土壤放射性核素含量的监测,环境放射性水平未发现异常,库区运行安全正常。
  2004—2005年,监测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的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变化不大,处于同一水平,低于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二、水质总放射性状况
  (一)地表水总α、总β放射性
  2001—2005年,在11个省控制监测断面开展地表水总α、总β放射性监测。这11个省控制断面监测点涵盖闽江、沙溪、九龙江、晋江4条主要河流,包括7个饮用水源。
  对照卫生部2001年6月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中的标准值(总α-0.5Bq/L,总(β-1.0Bq/L),7个饮用水源断面的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低于标准,符合饮用要求。同历年同期的测量结果相比较,地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二)地表水放射性核素浓度
  选择位于南平的闽2断面测量水体放射性核素浓度,丰水期与枯水期各测1次。2001—2005年,地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保持在本底水平。
  *为全省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
  (三)电磁辐射水平
  2001年起,电磁辐射污染源有五大类:广播电视系统,移动通信、雷达等通信系统,工业、科研、医用高频设备,高压电力系统,交通系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电磁辐射污染日趋严重,其中以移动通信基站和高压输变电设施增加最快:电力需求逐年增加,高压输变电工程向高电压、大电流方向发展,投产项目多,且进入或靠近居民区,电磁辐射大。2004年底,全省移动电话用户达1134万户,移动通信基站的数量和分布密度不断增加,造成公众受到的电磁辐射增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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