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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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768
颗粒名称: 一、土地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05
页数: 3
页码: 220-2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省级土地管理机构、市级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区)级土地管理机构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局 机构

内容

(一)省级土地管理机构
  1998年,省土地局承袭1997年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土地法规监察处、土地利用规划处、建设用地管理处、土地资产管理处。其下属事业单位有:省土地监察直属大队、省土地管理教育培训中心、省地产评估中心、省地产事务部、省土地利用规划院。另设2个派驻机构。
  2000年4月10日,省土地管理局与省地质矿产厅合并组建省国土资源厅,为正厅级。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农用地转用征用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储量管理处、地质环境处、地质勘察处、执法监察局、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室等17个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有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省土地登记中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9个单位。
  (二)市级土地管理机构
  1998年,地市级土地管理局行政科(室)设置:漳州、三明、泉州、莆田、龙岩、南平、宁德等土地管理局内设机构一般设5~9个,有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土地法规监察科、土地资产管理科、土地规划保护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科等。福州市土地管理局除上述科室改处室外,还增设人事处、科技宣传处;厦门市土地管理局还经营房产等业务,下设15个处(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法规监察处、建设用地管理处、土地批租管理处、房地产权籍管理处、房屋管理处、房屋修缮管理处、综合管理处、测绘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处、纪检会。
  2000年,全省市级土地管理机构9个。2001年起,各市土地管理局改称国土资源局,其内设机构无大变动。
  (三)县(市、区)级土地管理机构
  1998年,成立县(市、区)土地管理机构69个,占全省75个县(市、区)的92%;2000年,县(市、区)级土地管理机构76个;2001年,县(市、区)级土地管理机构与上级同步改名,改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005年,县(市、区)级机构80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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