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矿权审批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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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723
颗粒名称: 一、探矿权审批登记
分类号: F407.1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完成63家驻闽地质勘察资格单位的资质统检、审批办理矿产资源勘察登记管理项目514项、批准矿产勘察登记面积8333.31平方公里等探矿权审批登记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福建省 地质勘察 探矿权审批

内容

1998年,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勘察工作区范围以经纬度1′×1′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区块。要求探矿权人在勘察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递交勘察项目完成报告或者勘察项目终止报告,报送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和有关证明文件。探矿权人在领取勘察许可证之日起,必须按规定完成最低勘察投入。对违反规定、未取得勘察许可证擅自进行勘察工作,超越批准的勘察区块范围进行勘察工作,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000年,完成63家驻闽地质勘察资格单位的资质统检。通过统检,注销15家地质勘察资格单位,变更6家地质勘察资格单位。
  2001年,颁发地质勘察单位资格证38家,受理探矿权申请536项,颁发勘察许可证533件。全省共收到勘察申请项目223件,经审查批准登记发证219件,不予审批登记4件。批准登记发证的项目中,新立矿权项目103件,延续勘察项目92件,变更项目13件,保留11件。
  2002年,全省登记有效探矿权294个,其中,新立勘察项目173项,延续、变更勘察登记项目121个,勘察面积1974.66平方公里,投入各类勘察资金6080万元。
  2004年,审批办理矿产资源勘察登记管理项目514项,其中审批办理新立勘察登记项目288项、延续变更登记223项、保留3项。全省登记矿产资源勘察项目576项,其中煤炭勘察项目59项、金属矿产勘察项目465项、非金属矿产勘察项目52项目,勘察登记面积4012.94平方公里。
  2005年,全省批准矿产勘察登记面积8333.31平方公里,颁布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799件,登记有证探矿权1049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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