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批后跟踪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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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70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批后跟踪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2
页码: 122-1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志中,建设用地管理的批后跟踪管理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国土资源 批后跟踪管理

内容

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检查组对晋江、石狮两市1993年以后经省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两市对泉州市及本市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自查。经汇总,1993年至新土地法实施前,晋江、石狮两市经审批的用地共4345宗,面积3930公顷,已利用3471公顷,占88.3%;未利用459公顷,占11.7%。其中,晋江市经省政府审批项目72宗,面积1781公顷,已利用1557公顷,未利用224公顷;泉州市及晋江市审批项目1820宗,面积895公顷,已利用869公顷,未利用26公顷。石獅市经省政府审批项目47宗,面积625公顷,已利用475公顷,未利用150公顷。泉州市及石狮市审批项目2406宗,面积629公顷,已利用570公顷,未利用59公顷。两市按新土地法审批的用地有13个批次,审批面积449公顷,其中晋江市10个批次,审批面积355.2公顷,已供地26.67公顷,正在办理或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有328.53公顷;石狮市3个批次,审批面积93.8公顷,已供地8.4公顷,正在办理或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有85.4公顷。部分工业项目用地特别是开发区土地利用不够充分,闲置土地较多。
  2003年,在进行跟踪管理的同时,省国土资源厅成立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负责对违法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审批工作。对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报批用地的300多名工作人员,以设区市为单位分别进行培训,明确违法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上报审批的条件、报批形式、需提交的文件、供地方式、应缴纳的费用、用地经审批后应做的工作。并针对泉州市尤其是晋江市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多、占全省比重大、群众上访多等特点,组织人员专门赴泉州、晋江组织报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文件,明确补办的界限标准。
  2005年,省国土资源厅执行《关于实行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在供地审批或土地使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录入建设单位、供地面积、供地方式、土地类型、土地用途、地价细目、规划指标、使用年限、建设期限、用地批文、土地合同以及红线图等主要数据和图件。1一6月,审批土地9820公顷(含农用地6993.33公顷),其中,批次用地189个,单独选址项目52宗。已完成征地8346.67公顷,征地率为85%;已供地8206.67公顷,供地率为83.6%;已动工土地面积7773.33公顷,动工率为79.2%。其中批次用地的征地率、供地率和动工率分别为75.2%、42.8%和63.4%,相对较低。厦门、福州市批次用地的批后实施情况较好,厦门市的征地率、供地率和动工率分别为98.2%、75.8%和75.8%,福州市分别为76.9%、61.1%和73.5%。批次用地供地率较低的,有两个设区市,批次用地供地率都在15%以下。其主要原因是征地难影响供地。上半年审批的2820公顷批次用地中还有700公顷未完成征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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