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矿业制度改革和矿山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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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68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矿业制度改革和矿山整治
分类号: TD2
页数: 2
页码: 103-1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志中,矿产勘探与开采的矿业制度改革和矿山整治包含了探矿权与采矿权制度改革,矿山整治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国土资源 矿业制度改革 矿山整治

内容

一、探矿权与采矿权制度改革
  2000年,为适应探矿权、采矿权制度改革,省国土资源厅开始对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进行调查研究。针对省内矿产资源的特点,首先从非金属采矿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突破。6月11日,福州市罗源县对可采储量3万平方米饰面用花岗岩矿山的采矿权,实行公开拍卖,最后以141万元成交。在此基础上,首先选择地质工作简单、矿体出露明显、市场需求量大的建筑石料、饰面石材、河道采砂等3个矿种作为招标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试点。12月,省政府办下文,规定全省范围内,凡新设立的建筑石料、饰面石材、河道采砂3个矿种的采矿权,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002年,拍卖出让探矿权2个,出让价款154.1万元,矿种为硅灰石和铅锌矿。
  挂牌出让探矿权2个,出让价款96.5万元,矿种为石英砂和黄金。
  批准转让探矿权7个,实现探矿权转让金额7871.7万元,矿种为银和黄金。
  招标出让采矿权28个,出让价款852.69万元。其中,龙岩出让22个,价款34.5万元;三明5个,价款803.09万元;漳州1个,价款15.1万元。
  拍卖出让采矿权28个,出让价款323.32万元。其中,龙岩13个,价款21.02万元;南平13个,价款72.3万元;福州2个,价款230万元。
  挂牌出让采矿权24个,出让价款196.71万元。其中,龙岩13个,价款28.17万元;南平7个,价款37.36万元;漳州3个,价款11.18万元;泉州1个,价款120万元。
  协议出让采矿权21个,出让价款24.16万元。其中,龙岩17个,价款15.16万元;漳州4个,价款9万元。
  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采矿权,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1个,即三明市将乐县的石灰石矿山;价款在100万~500万元的有3个;价款在10万~100万元的有3个;价款在1万~10万元的有76个;价款在1万元以下的有17个。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3个,建筑石料93个,河砂2个,砖瓦黏土和石灰石矿各1个。省级批准采矿权转让16个,实现转让金额326万元,矿种:煤矿14个,铁矿2个。
  2003年1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实现并轨,一律实现有偿出让。是年,招标出让采矿权45个,出让价款591万元;拍卖出让22个,出让价款1176万元;挂牌出让248个,出让价款906万元;协议出让829个,出让价款8356万元。
  三明、龙岩、泉州、南平、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规定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三明市政府专门颁发有关加强矿业权管理的通知文件。全省有5个县市国土资源局制定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
  2004年,拍卖出让采矿权7个,出让价款1379万元;挂牌出让235个,出让价款7012万元;协议出让采矿权1079个,出让价款9942万元。
  2005年,招标出让采矿权1个,出让价款9.6万元;拍卖出让10个,出让价款2089万元;挂牌出让247个,出让价款3276万元;协议出让采矿权1028个,出让价款2.28亿元。三明市通过科学规划,建章立制,发展中介,做到矿业权储备一批、出让一批。
  二、矿山整治
  2001年,大部分县(市、区)完成制定矿山关闭、联合、淘汰、改造方案。漳州市对九龙江流域沿线250个矿山进行整治,关闭小煤矿和乡镇煤矿。
  2002年,查处无证采矿企业3187个,清理采矿许可证5493个,发放勘察许可证250个,吊销采矿许可证48个,注销采矿许可证925个,注销勘察许可证13个。关闭九龙江、敖江流域范围内的1100多个矿山。是年,矿山从1999年1.3万多个下降至5400多个。
  2003年,查处无证非法采矿2150宗,妥善处理永泰一德化交界处岭头坪金矿非法开采和上杭紫金山矿开采规模、环境治理等问题。是年,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917万元,比上年增长40%。
  2004年,取缔2962个无证采矿点和历年来被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矿点,立案查处无证采矿企业390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对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的永定、新罗、晋江、古田4个重点地区非法采矿点3165处,炸封矿口1082个,拆除工棚煤台1404个,追究刑事责任49人。“禁采区”内采矿基本停止。同时,对福鼎分水关至诏安分水关高速公路两侧的“青山挂白”开展专项整治,共整治482个点,占应清理点的93%;完成治理面积345万平方米,占应治理面积的89.7%;种植各种树、藤、草,成活率达85%以上。
  2005年,省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达100%。龙岩市新罗成立矿山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也建立矿山巡查队。8月5日起,暂停受理新立探矿权申请。是年,完成煤炭回采率专项检查,并查清二期治理“挂白点”1372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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