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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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6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分类号: P694
页数: 7
页码: 44-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志中,资源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含了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区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 防治规划

内容

2001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着手组织编制《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2002年1月,成立由林方磊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和由省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厅、环境保护局、气象局等13个省直部门有关领导组成的规划编制工作联络组,确定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为规划编制单位,具体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过程中,收集整理大量地质灾害的基础资料,对全省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形成发育、防治等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全省地质灾害特点,在此基础上,确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重点。
  2002年3月,编写并评审通过《规划大纲》;7月,提交《规划》(初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三次评审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8月,通过由省内有关专家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审查。
  2003年1月,《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由省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的评审;2月,书面征求省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等省直部门和9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等25个单位的意见。经七易其稿,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是年,《规划》(送审稿)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经省政府审批后,发布实施。
  《规划》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的发育现状,结合省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需要,提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划分依据,按文图表示的方法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在省级规划图件上直接反映易发区88处,其中,永安水南—安砂等覆盖型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16处,紫金山金铜矿等大、中型矿山矿区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67处,水口水库等大型水库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5处。划定安溪县感德镇潘田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点)304处,并相应提出易发区和危险区的管理措施。同时划分中、东、西部三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对不同防治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部署和具体安排。
  一、规划目标
  规划基准年为2001年,近期规划至2005年,中期规划至2010年,展望到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总目标:计划用15年时间,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立起符合福建省特点的地质灾害防治运行机制和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研究力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自然地质灾害,有计划、按步骤地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将防治工作从分散、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使全省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危害明显减低。
  (一)2005年规划目标
  基本建立较完善的地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行政管理部门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争取完成全省84个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1:10万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查清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危险性、危害程度;完成设区市和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初步构筑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覆盖全省;初步形成全省专业骨干网络,建成相对完善的全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促进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反应快速、高效。建设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1个,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8个;完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全省需要治理(避让)的地质灾害点有20%基本得到治理(避让),“十五”与“九五”时期相比,因灾人员伤亡下降30%。2005年,以上目标规划基本完成。
  (二)2010年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的地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行政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开展山区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完成重点国土开发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利用先进的防治手段,配备现代化设备,建设应急反应快速、高效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全省需要治理(避让)的地质灾害点有40%基本得到治理(避让),“十一五”与“九五”时期相比,因灾人员伤亡下降50%。
  (三)展望2015年
  全省将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划体系,实现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研究水平达到较高的程度,基本完成全省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在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上有所突破;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更趋完善,应急反应更为快速,拥有
  —支装备精良、技术过硬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全省需要治理(避让)的地质灾害点有60%基本得到治理(避让),“十二五”与“九五”时期相比,因灾人员伤亡下降60%。
  二、规划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针对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成灾背景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加快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建设,优先安排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综合治理和避让工程,做到近期与长远规划结合,防治与区域环境治理结合。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保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地质灾害防治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兼顾生态景观的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
  (一)中部中低山——丘陵区
  该区分布于福建省中部地带,涉及松溪、尤溪、安溪、平和等20多个县(市、区),面积约5.7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400人/平方公里,年降雨量1400~2200毫米,区内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地势自鹫峰山一戴云山一博平岭山带东西两侧向闽东、闽南沿海丘陵一平原区及闽西北内陆盆谷丘陵区逐渐过渡。区内地层复杂,构造发育,是福建省重要的成矿带,同时又是水利资源蕴藏丰富区。该区经济发展不均,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建设、采矿、水利建设及城市(镇)建设。已建和在建的漳龙、京福、三明一泉州等高速公路横贯该区,街面水电站等一批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正在建设,削坡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滑坡、崩塌,次为地面塌陷和泥石流,超过80%的重大级地质灾害点分布在该区,是省内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
  (二)东部沿海台地、平原一丘陵区
  该区分布于闽东、闽东南及闽南沿海一带,涉及福州、厦门、泉州等6个设区市的近40个县(市、区),面积约2.3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1000人/平方公里,年降雨量1000~1600毫米,6—9月间常受台风暴雨的正面袭击。该区地形平坦,地貌以构造剥蚀丘陵、台地和平原为主,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起伏较小,风化强度大,残坡积层厚度大,软土的分布面积较广。该区经济发达,城镇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国土开发强度大,福建省重点开发区域东山湾、九龙江口、晋江口、闽江口等均布局于区内。其主要的地质灾害为人类工程诱发和降雨触发的小型土质滑坡、崩塌和过量开采地下水、地热而引起的局部地面沉降。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随着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剧。
  (三)西部中低山、丘险一盆谷区
  该区位于武夷山脉的东南坡向闽西南内陆山地丘陵区和闽西北内陆盆谷丘陵区的过渡地带,涉及龙岩、三明2个设区市的大部分县(市、区),面积约为4.09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小,为100~200人/平方公里。雨量充沛,达1600—2200毫米。地势呈阶梯状下降,覆盖型岩溶区主要分布于此。该区矿产资源较丰富,矿产开发活动较活跃。经济相对欠发达,国土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位于该区西南部的赣龙铁路及东北部的横南铁路沿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人类活动相对较为集中的城镇和矿山中,削坡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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