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行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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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617
颗粒名称: 二、旅行社
分类号: F592.61
页数: 13
页码: 243-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旅游经营机构旅行社的情况。其中包括一类旅行社、二类旅行社、三类旅行社等。
关键词: 福建省 经营机构 旅行社

内容

1949年以前,本省的主要旅行社是成立于民国25年(1936年)的中南旅运社。中南旅运社,“中”为中国,“南”为南洋,其前身是福建旅运社。该社在福州、南平、永安、泉州均有分社,专为华侨提供各种服务。民国35年(1946年),移交省社会服务处管理后,中南旅运社逐渐成为为军政宪警头子和官僚政客服务的场所。此外,省内还有一些私营的小旅行社,主要业务范围也是为回乡探亲的华侨和出国探亲的侨属代办交通票、代订床位等。
  1949年11月19日,在旧“侨务服务社”的基础上,成立厦门华侨服务社,并于同年12月正式开始营业,这是新中国第一家旅行社。当时厦门刚刚解放,因国民党军队和海盗、土匪的破坏,交通陷于停顿,滞留在厦门的上千名旅客无法出境,而在香港候轮回内地的也有千余人。一些私人旅行社同客找、汽车公司、船务公司层层加价,乘机盘剥旅客。厦门华侨服务社成立时只有4个人,他们克服人少任务重的困难,想方设法为侨胞排忧解难。例如1949年底,几家私营旅行社联合包运的180多名侨胞乘汽车赴香港,途中遭土匪袭击,所带钱财行李被洗劫一空,无奈只好返回厦门。该社积极出面与裕康等船行商量,夜间运行,使60多位难侨以半票搭船赴港。成立后的短短二三个月时间,厦门华侨服务社就接待1470多个侨胞。
  1954年底,在福州成立地方国营福建省华侨服务社,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华侨委托事项,协助办理出入国手续,沿途专人护送接待出入境华侨、侨属,代办旅客膳食等。下设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华侨服务社,并在深圳设分社。当时因业务规模不大,都是社店合一。以后各地华侨服务社的隶属关系几经变动。因“文化大革命”,1967年至1972年间被迫停止活动。
  福建旅游业成为一个独立行业还是在80年代以后,旅行社也相应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国家旅游总局批准成立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和厦门支社,与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和厦门中国旅行社合署办公,1982年正式分出。以后逐渐形成以中国国际旅行社(简称“国旅”)、中国旅行社(简称“中旅”)、中国青年旅行社(简称“青旅”)为主体的旅行社接待体系(1989年以后加上“海外旅游公司”系统)。
  1992年,全省有9家一类社,27家二类社,73家三类社,其中一、二类旅行社营业收人前3名依次为:厦门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厦中旅”)、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厦国旅”)、泉州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泉中旅”);利润总额前3名依次为厦中旅、福建省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省中旅”)、泉中旅;人均利润率前3名依次为省中旅、石狮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石狮中旅”)、厦中旅。
  1993年,全省有125家旅行社,其中一类社9家,二类社27家,三类社89家。入选1993年度中国第一、二类旅行社100强名单的有:省中旅(第16名)、厦中旅(第35名)、福建省旅游公司(第66名,以下简称“省旅游”)、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第68名,以下简称“省国旅”)、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第73名,以下简称“省青旅”)和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第92名,以下简称“福建海外”)。
  1994年,三类社增加到149家,旅行社总数达185家。一、二类旅行社营业收入总额在全国各省市中(中央一类社为一个单位)名列第4位,人均利润额平均值列第6位。一类社外联人天数之和列第5位,二类社接待人天数之和列第8位。出国游组团(代理)人数居第2位,组织接待国内游人数居第4位。入选1994年度中国第一、二类旅行社100强名单的有省中旅(第15名)、泉中旅(第53名)、省国旅(第60名)、省旅游(第77名)、省青旅(第79名)、厦国旅(第83名)、福建海外(第84名)和厦门海外旅游公司(第89名,以下简称“厦海外”)。
  列入1994年全国一、二类旅行社接待人天数排行榜前200名的有武夷山中国旅行社(第60名,以下简称“武夷中旅”)、厦国旅(第113名)、厦门民谊旅行社(第119名)、厦中旅(第126名)、厦门兴宝国际旅行社(第132名)、泉中旅(第142名)、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公司(第143名)和泉国旅(第146名)。
  1995年,经清理整顿,全省有12家一类社,25家二类社,138家三类社。其中一、二类旅行社在全国各省市中营业收人总额居第2位,利润总额居第3位,人均利润额平均值居第8位;一类社外联人天数之和居第3位,二类社接待人天数之和居第4位;出国游组团(代理)人数居第2位,组织边境游人数居第4位。
  (一)一类旅行社
  指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本省一类旅行社主要集中在福州和厦门。1992年,省内9家一类旅行社外联组团人天数排名依次为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建省旅游公司、厦门海外旅游公司、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厦门中国青年旅行社、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厦门中国旅行社。
  1994年,列人全国一类旅行社外联人天数排行榜前100名的有省国旅(第25名)、厦国旅(第33名)、厦中旅(第46名)、省中旅(第54名)、省青旅(第57名)、省旅游(第93名)和福建海外(第96名)。
  1995年,增加厦门市旅游总公司、泉州中国旅行社和武夷山中国旅行社3家一类社。
  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全省第1家一类旅行社。除经营一类旅行社业务外,还积极扩大贸易范围,综合开发写字楼、厂房,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和装修装饰业务等,形成集旅游、商贸、投资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公司设旅游部、海外旅游部、国内旅游部、贸易部、房地产开发部等10个职能部门,下属全资及合资企业8个。
  厦门海外旅游公司成立于1990年9月27日,为厦门第1家一类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中国公民国内游、代理中国公民境外游等。公司设有企业管理、外联接待、中国公民旅游服务、票务和散客业务等4大中心。下设厦门海外贸易公司和厦门海福物业管理公司2个子公司,并合资合作创办厦门金都大酒店、厦门鼓浪屿海上旅游娱乐联合公司等。
  福建省中国旅行社隶属于省侨务办公室,成立于1952年,初建时名为“福建华侨服务社”,1957年改名为“福建省华侨旅行服务社”。1967年停止活动,1972年恢复业务,名为“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华侨旅行社”,并挂“福建省台湾同胞旅行社”牌子,还兼办外国人旅游业务。1978年,中共福建省委批准将厦门、泉州、漳州、石狮中旅社收归省中旅社管理;1988年12月,以省中旅社为龙头,成立福建中旅集团公司。省中旅社的经营范围是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省内居民在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
  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于1982年底从省中国旅行社分出,1992年6月,晋升为一类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接待境外旅行团(者)在华旅游,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探亲旅游及在国内旅游,代售国际国内机车船票,代办劳务输出,提供翻译咨询,和贸易、房地产开发、酒家及汽车修配等。内设12个职能部室,有福建国旅大酒家、福建国旅贸易公司、福建国旅汽车保修厂等3家全资子公司,并与日本两备旅行社合资成立国旅三宝阁酒楼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隶属共青团福建省委,成立于1983年5月23日,是中国青旅集团董事单位,中国旅游协会团体会员。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中国公民国内游、代理中国公民境外游、代办机票、经营旅游汽车和城市出租车、经营旅游商品贸易等。拥有福州国际大厦11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和12部各种型号的进口豪华车辆。
  厦门中国旅行社成立于1949年11月19日,原名厦门华侨服务社,是新中国成立的第1家旅行服务机构,现已发展成集食、宿、行、游、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企业。下属企业有:厦门华侨大厦、厦门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厦门中旅汽车公司、厦门中旅房地产开发公司、厦门中旅假日旅行社、厦门中旅假日酒店、厦门中旅富华经济发展公司;内联企业有:厦门中旅航空联合服务公司、鹰潭市金鹰大酒店;合资企业有:厦门鼓浪别墅、春诚(香港)旅游有限公司。
  福建省旅游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来华观光、旅游、探亲和商务考察的外国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华侨,组织福建省居民赴东南亚、港澳地区探亲旅游和在国内旅游,旅游贸易。该公司占地420平方米,营业面积230平方米,配备有电脑、电传、传真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设11个职能部室。
  泉州中国旅行社成立于1951年3月2日,1973年,正式称为泉州中国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旅游交通、饭店等。
  (二)二类旅行社
  指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它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本省二类社近一半集中在福州和厦门,除宁德外,每个地(市)都有二类旅行社,武夷山、湄洲岛、石狮、东山等重点旅游县(市)也有二类社,在广东还有一家深圳龙岗沙湾福建中国旅行社。泉州旅行社因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由二类社降为三类社;厦门体育旅游公司、中国康辉厦门旅行社因未缴纳保证金,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从隶属关系看,二类社有一半以上属于旅游、侨务系统,如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康辉福建旅行社、福州旅行社、厦门旅行社、莆田市旅行社、东山县旅游公司及武夷山、三明、龙岩的国际旅行社等,都是当地旅游局的下属单位。其中,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于1988年8月,由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分出,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承办国际、国内旅游包机业务,国际、国内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可直接发售国内和世界各地的机票,并代办各类交通票据、代订宾馆,还承办境内外团组和零散旅客的旅游服务和各类国际会议的接待,同时投资实业、餐饮、娱乐等项目,被省工商局列为经营范围不受限制的国有骨干企业。
  而隶属于福建中旅集团的漳州、三明、石狮及沙湾的几家中国旅行社的历史都比较长。漳州中旅社原称漳州华侨服务社,成立于1950年2月,石狮中旅社成立于1961年,三明中旅社成立于1976年10月。1992年12月,石狮中旅社经省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改为“石狮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
  其它二类社则分属于工会、体育、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和系统。如福建省职工旅行社隶属福建省总工会,成立于1984年6月,1985年9月撤销,1988年2月又恢复。两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也有自己所属的二类旅行社,即武夷山旅游总公司和湄洲岛旅游公司。
  (三)三类旅行社
  指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1993年,全省有89家三类社,其中福建中旅假日旅行社列入1993年度全国三类旅行社表扬名单。
  1994年,福建省三类旅行社营业收入为1.2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8位,占全国国内旅游旅行社总收入的4.4%,其中旅游收入为9071万元,排名全国第7位,占全国的4.9%,比上年增长2.9%;旅游业务所占比重为72.2%,在全国排名第6位。在1994年度全国国内旅游旅行社50强中,厦门海外环球旅行社列第25位,厦门特贸旅游公司列第31位。
  1995年,全省三类社营收总额、旅游收入在全国排名第7位,利润总额、上缴税利、接待人数、接待人天数在全国排名第9位,旅游利润、人均利润在全国排名第6位,组团人数、组团人天数未进入全国前10名。
  因未能缴纳保证金,全省有23家三类社被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29家三类社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995年底,全省138家三类旅行社,在福州的有43家,而后依次是厦门35家,泉州18家,南平16家,漳州11家,龙岩5家,三明4家,宁德3家,莆田2家。
  从隶属关系看,三类社最能反映全社会一起办旅游的状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福建省志·旅游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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