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机构与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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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610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F592.757
页数: 32
页码: 238-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旅游机构还包括管理机构、经营机构和社团组织,旅游队伍则包含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贸公司、旅游交通企业等旅游单位的干部职工。
关键词: 福建省 旅游 机构

内容

1980年,省人民政府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温附山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南江、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许良枫任副组长,旨在加强对全省旅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1986年,省人民政府成立福建省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1992年,省人民政府恢复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省旅游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办事机构依托省旅游局,具体工作由省旅游局承担。
  旅游机构还包括管理机构、经营机构和社团组织,旅游队伍则包含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贸公司、旅游交通企业等旅游单位的干部职工。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福建省旅游业起步慢,省旅游局成立的时间比较晚,但地(市)县旅游管理机构在全国各省(市)中是比较多的。1988年,全省9个地市全部成立旅游局,长乐、连江、福鼎、宁德、福安、屏南、周宁、霞浦、泰宁、将乐、永安、连城、龙岩、永定、南平、邵武、建瓯、崇安、惠安、东山、龙海、平和、漳浦等32个县(市)成立旅游管理机构。
  1995年底,设旅游局的县(市)接近40个。
  一、省旅游局
  为适应本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市对外开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1980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批准成立福建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该局为一级局,归统战口,初定事业编制20人,暂与省外办、省侨办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和规划全省旅游业务。
  1981年11月,重新核定该局行政编制30人,下设办公室、业务处、宣传处、规划建设处,正式对外办公。
  1983年5月,接国家旅游局通知,该局更名为福建省旅游局,印章从当年6月1日起启用。
  1983年10月,局内部机构调整,设办公室、宣传处、计划基建处和企业管理处。
  1985年4月,局机关机构设置调整,设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处、企业管理处、宣传处、外联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总支。
  1986年5月,省编委批准省旅游局增加行政编制20人,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计划基建财务处、宣传处、外联处、机关党委会和党组纪检组,负责制订全省旅游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省内所有旅游单位实行全行业管理,指导促进全省旅游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1989年4月,撤销外联处,设立政策研究室。
  1990年,设立监察室。
  1991年7月,省编委根据福建省旅游业发展现状,核定省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0人,同时考虑到台湾已成为本省主要的客源市场,批准省旅游局增设台湾事务办公室。
  1992年,台湾事务办公室更名为港台国际联络处,政策研究室更名为资源法规处。
  1995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福建省旅游局作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企业管理处、市场开发处、资源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港台国际联络处等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6名。
  1995年底,福建省旅游局的直属单位有: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原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福建省旅游公司、福建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福建省康辉旅行社、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福建省旅游贸易公司(原福建省旅游服务公司)、东湖宾馆、福建省旅游声像艺术中心(原福建省旅游声像制作公司)、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并有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福州温泉大饭店、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贝塑胶有限公司、福履鞋厂、武夷山玉女大酒店等6个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二、地区(市)旅游局
  各地(市)中最早成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是福州市;至1985年,只有宁德、三明、莆田尚未成立旅游局,但也派专人或指定相应机构分管旅游;1988年,全省9个地(市)都成立旅游局。
  福州市旅游局成立于1980年5月24日,是全省最早的旅游管理机构,原名福州市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1981年9月8日,挂福州旅游公司牌子,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1983年7月18日,改为旅游公司,属企业性质,兼有行政职能;1989年6月13日,恢复福州市旅游局,内设办公室、行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外联科和组干科。下属单位有福州旅行社、福州市旅游商品服务公司、福州市旅游客运公司、华林宾馆等,另有闽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榕城汽车服务公司、伊法达台胞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南方索道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
  厦门市旅游局成立于1982年4月1日,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市场处、企业管理处,下属厦门市旅游总公司、厦门市旅游培训中心和胡里山炮台管理处等。
  泉州市旅游局成立于1984年2月,当时称晋江地区旅游局,1985年改现名。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2个,内设办公室、企管科、市场科和计财科。下属单位有泉州市中国国际旅行社、市旅游服务公司、市旅游汽车公司和刺桐饭店(中外合资)等。
  漳州市旅游局成立于1984年6月25日,当时称龙溪地区旅游局,与地区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1985年分出,改现名。内设人事秘书科、旅游管理科、外联宣传科,行政编制7个。下属单位有温泉大厦和漳州市中国国际旅行社等。
  南平市旅游局成立于1985年8月1日,当时称建阳地区旅游局,与武夷山管理局合署办公。1986年8月,与武夷山管理局分开,编制10人,内设综合科、企业管理科。1988年,随行署搬迁至南平,更名为南平地区旅游局。编制增至12人,内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市场开发科。1995年改现名。
  龙岩地区旅游局成立于1985年10月,编制6人。内设人秘科、企业管理科。下属单位有龙岩中国国际旅行社、闽西旅行社、龙岩地区旅游运输公司、龙岩地区旅游商品采购供应站、龙岩地区旅游服务培训中心等。
  三明市旅游局成立于1986年6月,编制3人。下属单位有三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三明市旅游公司、三明市海外旅游服务中心、三明市旅游服务公司、三明市航空机票服务公司及三明市旅游接待员工培训中心。
  宁德地区旅游局成立于1988年4月,原与地区侨办合署办公,1991年分出。
  莆田市旅游局成立于1988年9月。内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宣传科。下属单位有天妃温泉饭店、天妃旅游公司、莆田市旅行社、莆田市旅游贸易公司、莆田市天妃旅游品制作中心、莆田市境外旅游办事处、香港天通旅游贸易公司等。
  三、县(市)旅游局
  县级旅游管理机构成立最早的是武夷山市旅游局(原崇安县旅游局)和屏南县旅游局;成立最多的是宁德地区,每个县(市)都有;有的县(市)旅游局因为条件限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有的县(市)设过旅游局又撤销了,如惠安、长乐等地。还有的县(市)在综合管理部门内设旅游管理机构,如石狮市在侨台外事局内设旅游科。
  在1995年开始的机构改革中,不少县级旅游管理机构面临撤并。
  第二节 经营机构
  旅游经营机构的主体是旅行社和旅游饭店,还有旅游交通、商贸企业,以及由各类旅游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进入90年代以来,各旅游企业以竞争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改革求发展,转换经营机制步伐加快。
  1993年,全省旅游企业直接创税利突破2亿元人民币;1994年,达2.24亿元;1995年,突破3亿元,达3.15亿元。
  一、企业集团
  福建的旅游企业集团主要有福建中旅集团公司(简称福建中旅集团)和福建旅游企业(集团)公司。
  福建中旅集团于1988年12月正式成立,由58家企、事业单位组成,是集旅、工、贸等为一体、跨地区的经济联合体。主营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饭店、商贸、交通等服务业,兼营与主营有关的咨询、人才培训及管理输出,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旅游企业,被中国产业评价中心评为福建省旅游业榜首企业。1993年底,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下属的省中国旅行社、福州华侨大厦、闽江饭店、中旅房地产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联合组建“福建中旅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该集团主体单位包括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厦门、泉州、石狮、漳州、武夷中国旅行社,福州华侨大厦,闽江饭店等8家社店,其中含国家一类旅行社4家、二类旅行社2家,星级饭店8家,侨汇商品公司、免税商品公司等商贸公司11家,旅游汽车公司(队)9个,车辆近300部。下属法人企业60多家,业务涉及房地产、进出口、广告、劳务出口、信托、土建、装修、饭店用品、汽车维修等10多个行业。集团总部设投资发展、企业管理等5个部室。集团各主体单位、直属公司实收资本2.3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2.78亿元,净值2.10亿元。
  1992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32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36.15万人次;组织境外游客1391团26010人,组织国内居民境外游553团14057人,国内游1084团20073人。1993年,营业收人6.56亿元,其中外汇收入4_89亿元;实现税利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达到10770万元,其中创利8297万元。集团直属的15家企业中有4家全年利润超过1000万元。1994年,面对旅游业的激烈竞争,提出丢掉“老(牌)大(社)”包袱,尽快实现“两转”(转变观念和转变机制),充分发挥集团集约化和多元化经营优势,以优补劣,全力以赴抓促销,千方百计抓效益,使旅游、饭店、商贸、旅运等4大主业再创佳绩,实现税利11148万元,比上年增长4.7%,继续保持本省利税大户和旅游业榜首地位。
  福建旅游企业(集团)公司简称福旅集团,1991年3月宣布成立。该公司是以省旅游局所属的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建省旅游公司、国旅福州分社、福建省旅游服务公司、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福建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福州东湖宾馆等7家企业和福建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福贝塑胶有限公司、福建福履鞋业有限公司、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福州温泉大厦等5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为主体的,以旅游为主,旅工贸相结合的综合性、外向型经济实体。其中,国家一类旅行社3家,二类旅行社1家,星级饭店2家。1993年,创利40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31.9%,其中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东湖宾馆创利都超过500万元。1994年,上缴税利超过5000万元。
  此外,厦门市旅游总公司是厦门市最大的旅游集团性公司,拥有17家全资子公司和参股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酒店、娱乐、购物、运输、房地产开发、进出口及转口贸易等。总公司设综合管理、计划财务、开发、旅游运输、旅游、工贸等6个部,下属单位有厦门海外旅游公司、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厦门旅行社、厦门旅游服务公司、厦门友谊交通公司、观海园旅游村、鹭江大厦、厦门旅游装修工程公司、厦门旅游彩印厂、立信物业管理公司等10个单位,合营公司有鹭江宾馆、皇冠假日海景大酒店有限公司、三普饭店有限公司、三联船务企业有限公司、香港康祥旅游有限公司、保信贸易联合公司和鸿山乐园。公司拥有固定资产3.5亿元,1992年,营业收人超过3亿元,利润超过1000万元,跨人厦门市大型集团性公司行列。
  二、旅行社
  1949年以前,本省的主要旅行社是成立于民国25年(1936年)的中南旅运社。中南旅运社,“中”为中国,“南”为南洋,其前身是福建旅运社。该社在福州、南平、永安、泉州均有分社,专为华侨提供各种服务。民国35年(1946年),移交省社会服务处管理后,中南旅运社逐渐成为为军政宪警头子和官僚政客服务的场所。此外,省内还有一些私营的小旅行社,主要业务范围也是为回乡探亲的华侨和出国探亲的侨属代办交通票、代订床位等。
  1949年11月19日,在旧“侨务服务社”的基础上,成立厦门华侨服务社,并于同年12月正式开始营业,这是新中国第一家旅行社。当时厦门刚刚解放,因国民党军队和海盗、土匪的破坏,交通陷于停顿,滞留在厦门的上千名旅客无法出境,而在香港候轮回内地的也有千余人。一些私人旅行社同客找、汽车公司、船务公司层层加价,乘机盘剥旅客。厦门华侨服务社成立时只有4个人,他们克服人少任务重的困难,想方设法为侨胞排忧解难。例如1949年底,几家私营旅行社联合包运的180多名侨胞乘汽车赴香港,途中遭土匪袭击,所带钱财行李被洗劫一空,无奈只好返回厦门。该社积极出面与裕康等船行商量,夜间运行,使60多位难侨以半票搭船赴港。成立后的短短二三个月时间,厦门华侨服务社就接待1470多个侨胞。
  1954年底,在福州成立地方国营福建省华侨服务社,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华侨委托事项,协助办理出入国手续,沿途专人护送接待出入境华侨、侨属,代办旅客膳食等。下设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华侨服务社,并在深圳设分社。当时因业务规模不大,都是社店合一。以后各地华侨服务社的隶属关系几经变动。因“文化大革命”,1967年至1972年间被迫停止活动。
  福建旅游业成为一个独立行业还是在80年代以后,旅行社也相应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国家旅游总局批准成立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和厦门支社,与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和厦门中国旅行社合署办公,1982年正式分出。以后逐渐形成以中国国际旅行社(简称“国旅”)、中国旅行社(简称“中旅”)、中国青年旅行社(简称“青旅”)为主体的旅行社接待体系(1989年以后加上“海外旅游公司”系统)。
  1992年,全省有9家一类社,27家二类社,73家三类社,其中一、二类旅行社营业收人前3名依次为:厦门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厦中旅”)、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厦国旅”)、泉州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泉中旅”);利润总额前3名依次为厦中旅、福建省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省中旅”)、泉中旅;人均利润率前3名依次为省中旅、石狮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石狮中旅”)、厦中旅。
  1993年,全省有125家旅行社,其中一类社9家,二类社27家,三类社89家。入选1993年度中国第一、二类旅行社100强名单的有:省中旅(第16名)、厦中旅(第35名)、福建省旅游公司(第66名,以下简称“省旅游”)、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第68名,以下简称“省国旅”)、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第73名,以下简称“省青旅”)和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第92名,以下简称“福建海外”)。
  1994年,三类社增加到149家,旅行社总数达185家。一、二类旅行社营业收入总额在全国各省市中(中央一类社为一个单位)名列第4位,人均利润额平均值列第6位。一类社外联人天数之和列第5位,二类社接待人天数之和列第8位。出国游组团(代理)人数居第2位,组织接待国内游人数居第4位。入选1994年度中国第一、二类旅行社100强名单的有省中旅(第15名)、泉中旅(第53名)、省国旅(第60名)、省旅游(第77名)、省青旅(第79名)、厦国旅(第83名)、福建海外(第84名)和厦门海外旅游公司(第89名,以下简称“厦海外”)。
  列入1994年全国一、二类旅行社接待人天数排行榜前200名的有武夷山中国旅行社(第60名,以下简称“武夷中旅”)、厦国旅(第113名)、厦门民谊旅行社(第119名)、厦中旅(第126名)、厦门兴宝国际旅行社(第132名)、泉中旅(第142名)、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公司(第143名)和泉国旅(第146名)。
  1995年,经清理整顿,全省有12家一类社,25家二类社,138家三类社。其中一、二类旅行社在全国各省市中营业收人总额居第2位,利润总额居第3位,人均利润额平均值居第8位;一类社外联人天数之和居第3位,二类社接待人天数之和居第4位;出国游组团(代理)人数居第2位,组织边境游人数居第4位。
  (一)一类旅行社
  指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本省一类旅行社主要集中在福州和厦门。1992年,省内9家一类旅行社外联组团人天数排名依次为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建省旅游公司、厦门海外旅游公司、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厦门中国青年旅行社、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厦门中国旅行社。
  1994年,列人全国一类旅行社外联人天数排行榜前100名的有省国旅(第25名)、厦国旅(第33名)、厦中旅(第46名)、省中旅(第54名)、省青旅(第57名)、省旅游(第93名)和福建海外(第96名)。
  1995年,增加厦门市旅游总公司、泉州中国旅行社和武夷山中国旅行社3家一类社。
  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全省第1家一类旅行社。除经营一类旅行社业务外,还积极扩大贸易范围,综合开发写字楼、厂房,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和装修装饰业务等,形成集旅游、商贸、投资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公司设旅游部、海外旅游部、国内旅游部、贸易部、房地产开发部等10个职能部门,下属全资及合资企业8个。
  厦门海外旅游公司成立于1990年9月27日,为厦门第1家一类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中国公民国内游、代理中国公民境外游等。公司设有企业管理、外联接待、中国公民旅游服务、票务和散客业务等4大中心。下设厦门海外贸易公司和厦门海福物业管理公司2个子公司,并合资合作创办厦门金都大酒店、厦门鼓浪屿海上旅游娱乐联合公司等。
  福建省中国旅行社隶属于省侨务办公室,成立于1952年,初建时名为“福建华侨服务社”,1957年改名为“福建省华侨旅行服务社”。1967年停止活动,1972年恢复业务,名为“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华侨旅行社”,并挂“福建省台湾同胞旅行社”牌子,还兼办外国人旅游业务。1978年,中共福建省委批准将厦门、泉州、漳州、石狮中旅社收归省中旅社管理;1988年12月,以省中旅社为龙头,成立福建中旅集团公司。省中旅社的经营范围是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省内居民在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
  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于1982年底从省中国旅行社分出,1992年6月,晋升为一类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接待境外旅行团(者)在华旅游,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探亲旅游及在国内旅游,代售国际国内机车船票,代办劳务输出,提供翻译咨询,和贸易、房地产开发、酒家及汽车修配等。内设12个职能部室,有福建国旅大酒家、福建国旅贸易公司、福建国旅汽车保修厂等3家全资子公司,并与日本两备旅行社合资成立国旅三宝阁酒楼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隶属共青团福建省委,成立于1983年5月23日,是中国青旅集团董事单位,中国旅游协会团体会员。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组织中国公民国内游、代理中国公民境外游、代办机票、经营旅游汽车和城市出租车、经营旅游商品贸易等。拥有福州国际大厦11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和12部各种型号的进口豪华车辆。
  厦门中国旅行社成立于1949年11月19日,原名厦门华侨服务社,是新中国成立的第1家旅行服务机构,现已发展成集食、宿、行、游、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企业。下属企业有:厦门华侨大厦、厦门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厦门中旅汽车公司、厦门中旅房地产开发公司、厦门中旅假日旅行社、厦门中旅假日酒店、厦门中旅富华经济发展公司;内联企业有:厦门中旅航空联合服务公司、鹰潭市金鹰大酒店;合资企业有:厦门鼓浪别墅、春诚(香港)旅游有限公司。
  福建省旅游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营范围包括招徕、接待来华观光、旅游、探亲和商务考察的外国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华侨,组织福建省居民赴东南亚、港澳地区探亲旅游和在国内旅游,旅游贸易。该公司占地420平方米,营业面积230平方米,配备有电脑、电传、传真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设11个职能部室。
  泉州中国旅行社成立于1951年3月2日,1973年,正式称为泉州中国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旅游交通、饭店等。
  (二)二类旅行社
  指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它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本省二类社近一半集中在福州和厦门,除宁德外,每个地(市)都有二类旅行社,武夷山、湄洲岛、石狮、东山等重点旅游县(市)也有二类社,在广东还有一家深圳龙岗沙湾福建中国旅行社。泉州旅行社因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由二类社降为三类社;厦门体育旅游公司、中国康辉厦门旅行社因未缴纳保证金,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从隶属关系看,二类社有一半以上属于旅游、侨务系统,如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康辉福建旅行社、福州旅行社、厦门旅行社、莆田市旅行社、东山县旅游公司及武夷山、三明、龙岩的国际旅行社等,都是当地旅游局的下属单位。其中,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于1988年8月,由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分出,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承办国际、国内旅游包机业务,国际、国内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可直接发售国内和世界各地的机票,并代办各类交通票据、代订宾馆,还承办境内外团组和零散旅客的旅游服务和各类国际会议的接待,同时投资实业、餐饮、娱乐等项目,被省工商局列为经营范围不受限制的国有骨干企业。
  而隶属于福建中旅集团的漳州、三明、石狮及沙湾的几家中国旅行社的历史都比较长。漳州中旅社原称漳州华侨服务社,成立于1950年2月,石狮中旅社成立于1961年,三明中旅社成立于1976年10月。1992年12月,石狮中旅社经省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改为“石狮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
  其它二类社则分属于工会、体育、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和系统。如福建省职工旅行社隶属福建省总工会,成立于1984年6月,1985年9月撤销,1988年2月又恢复。两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也有自己所属的二类旅行社,即武夷山旅游总公司和湄洲岛旅游公司。
  (三)三类旅行社
  指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1993年,全省有89家三类社,其中福建中旅假日旅行社列入1993年度全国三类旅行社表扬名单。
  1994年,福建省三类旅行社营业收入为1.2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8位,占全国国内旅游旅行社总收入的4.4%,其中旅游收入为9071万元,排名全国第7位,占全国的4.9%,比上年增长2.9%;旅游业务所占比重为72.2%,在全国排名第6位。在1994年度全国国内旅游旅行社50强中,厦门海外环球旅行社列第25位,厦门特贸旅游公司列第31位。
  1995年,全省三类社营收总额、旅游收入在全国排名第7位,利润总额、上缴税利、接待人数、接待人天数在全国排名第9位,旅游利润、人均利润在全国排名第6位,组团人数、组团人天数未进入全国前10名。
  因未能缴纳保证金,全省有23家三类社被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29家三类社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995年底,全省138家三类旅行社,在福州的有43家,而后依次是厦门35家,泉州18家,南平16家,漳州11家,龙岩5家,三明4家,宁德3家,莆田2家。
  从隶属关系看,三类社最能反映全社会一起办旅游的状况。
  三、旅游饭店
  旅游饭店的发展经历漫长的过程。古代的简易客栈规模极小,设施也很简陋。
  唐代,为适应海上贸易的需要,晋江安海出现“蕃商之馆驿”。
  宋代,福建已普遍设有驿馆,当时的驿馆兼有接待过往食宿的功能。《福建通志》载:“宋承唐制,三十里有驿,非通途大道则曰馆。”全省共设有馆驿铺亭站95个,在福州府城内还设有使星馆(今沃桥附近)、迎仙馆(南禅寺东)、崇轺驿(南门内西)、如归馆(今鼓屏路)、皇华馆(今东街口)等。于山上寺僧还建起补山精舍,接待达官贵人。当时的书院中也设投宿之所,如朱熹构筑的武夷精舍中就有“止宿寮”。
  明代,为接待琉球的进贡使,于永乐三年(1405年)在泉州城南车桥村设“来远驿”(迎宾馆)。明成化十年(1474年)前后,迁至福州,并更名为“柔远驿”(琉球馆),供琉球贡使、通事、船员等下榻,其中有前后厅8间,大小卧室39间,其它杂屋20多间,还有一所天妃宫,在当时是规模较大的馆驿。
  以后出现的旅社、旅馆,包括民国时期中南旅运社在华侨比较集中的泉州、福州、涵江、漳州、永春、南安、龙岩、同安、仙游、福清、青阳、石狮、石码、三江口等地,先后设立的为华侨出入境提供服务的招待所,只能满足旅行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民国30年(1941年)9月,在崇安赤石马场洲建福建中南旅运社武夷招待所,仅有房27间。
  1949年以后,旅游饭店慢慢开始发展,规模仍然不大。主要为侨胞服务的华侨旅行社基本上呈现社店合一的状态。如泉州华侨服务社成立后,即筹资购买原交通旅社的土木结构的3层楼房1幢,客房只有11间,以后又租用原三江旅社的客房22间,并随着事业发展几度扩建,盖起新楼。
  直到1984年以前,本省最好的旅游饭店还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福州、厦门等地修建的华侨大厦。80年代中期以后,旅游饭店业才有大的发展。
  1989年开始,对旅游涉外饭店进行星级评定,旅游涉外饭店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饭店档次越高。星级的划分以饭店的建筑、装饰、设施、设备及管理、服务水平为依据,具体的评定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标准、清洁卫生的评定标准、服务质量的评定标准、宾客意见评定标准等5项标准执行。
  1994年,全省有旅游涉外饭店105家,客房13110间,床位26377张,客房出租率58.44%(星级饭店为59.67%),营业收入125627.57万元(其中星级饭店86272.37万元),利润总额12182.32万元,固定资产172516.60万元。其中客房数在300间以上的有6家,200~300间的有18家,100~200间的有35家,99间以下的有46家。
  1995年,全省有旅游涉外饭店110家,其中星级饭店72家、包括四星级4家,三星级29家,二星级36家,一星级3家。全省旅游涉外饭店营业收入1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各省市中名列第8位;客房出租率60.5%,列第7位;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每人5_99万元,列第9位,低于每人7.3万元的全国平均水平。
  (一)四星级饭店
  内外装修采用高档建筑材料,布局合理,外观独具风格或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内装修风格显著、气氛高雅。
  福州3家(西湖大酒店、温泉大饭店、福建外贸中心酒店),厦门1家(悦华酒店),此外厦门海景大酒店待批。
  温泉大饭店原名“温泉大厦”,隶属福州市外经贸委的中外合作的旅游饭店,因处在福州市区温泉地带,故名。1986年11月28日开业。占地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00)平方米,15层。客房304间(套),其中总统套房、国宾套房、贵宾套房等24套,标准间280个。14层和15层为商务楼层,配备有商务中心、商务总台、会议室和商务小酒吧。1992年,开始由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承包经营,开始改变常年亏损的局面;1994年,实现利润1800万元;1995年,入选全国百优星级饭店。
  西湖大酒店,是隶属省人民政府的中外合作的旅游饭店,濒临福州主要风景区西湖之滨,故名。1988年5月21日开业。1994年,进行二期扩建,扩大餐饮、娱乐场所。占地22.32亩,建筑面积42471平方米,营业面积28443平方米。注册资本1000万元,固定资产1.2亿多元,流动资金2799.05万元。拥有客房427套,床位634个。1989年1月,中方全面接手管理酒店,抓住销售、优质服务和社会效益几个环节,接待海外宾客人数一直名列福州旅游涉外宾馆前茅。1991年,开始实现含折旧在内的基本平衡。1995年,成为营业额上亿元的酒店,营业收入1.025亿元,经营利润2600万元。1995年,入选全国百优星级饭店。
  福建外贸中心酒店,是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下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是一家中方经营管理的商务酒店,1986年4月开业。总投资1375万美元,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93.1万元。有客房195间,大小餐厅、酒吧6个,还拥有多功能国际同声翻译会议厅等多种服务设施。1993年,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创利突破1000万元,获中国(福建)外贸中心集团创利一等奖。先后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福州市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创安工作先进单位;酒店餐饮部、总机班被评为全国旅游行业先进集体。
  厦门悦华酒店,是山庄别墅式酒店,中外合资。“悦华”,取“悦我宾客,爱我中华”之意。1985年12月正式开业。1989年,在全省第一家被评为四星级饭店。占地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由坐南面北,东西向4组建筑组成,融中国宫殿式与西班牙式建筑风格于一体,拥有各类客房224间(套),其中高级豪华房3种74套;床位395个。别墅22栋,其中中式别墅11套,日式别墅11套。设意大利式西餐厅、维也纳式咖啡厅、夏瑶夜总会、国际标准网球场等,可容纳500人的国际会议中心,配有6种语言的同步翻译设施,并辟有定期市内班车。1986年以来,接待过尼克松、撒切尔夫人、李光耀、霍克等知名人士,形成以酒店业为中心,兼营进出口贸易、食品加工、制衣、印刷、楼宇管理等业务的饭店集团雏形。
  此外,厦门假日皇冠海景大酒店由国际假日酒店管理集团经营,1992年1月试营业,1993年1月,晋升为皇冠级假日酒店。占地9938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拥有客房367间,其中包括总统套房、无烟客房及为伤残人士特设的客房。
  (二)三星级饭店
  布局合理,外观具有一定的特色或民族风格,内装修美观别致。
  全省29家,其中福州6家(东湖宾馆、闽江饭店、华侨大厦、海山宾馆、闽都大厦和福清融侨大酒店),厦门9家(厦门华侨大厦、金宝酒店、新加坡酒店、鹭江宾馆、美丽华酒店、新侨酒店、东海大厦酒店、白鹭宾馆、碧宫酒店),泉州6家(泉州金泉酒店、泉州酒店、刺桐饭店、泉州华侨大厦、石狮华侨大厦、石狮振狮大酒店),漳州3家(东山华福酒店、漳州大酒店、漳州华侨饭店),南平3家(武夷山庄、玉女大酒店、九曲大酒店),莆田1家(莆田天妃大饭店),宁德1家(闽东大酒店),另有漳州2家(漳州宾馆5号楼、芗江宾馆翠竹楼)待批。
  按隶属关系划分,三星级饭店中属旅游局系统的有5家(东湖宾馆、鹭江宾馆、刺桐饭店、玉女大酒店、九曲大酒店),其中东湖宾馆、鹭江宾馆都是省内开业较早的旅游涉外饭店。玉女大酒店则以独特的客家土楼外形引人注目。由南京东南大学设计的九曲大酒店1995年获全国建筑设计四等奖。
  东湖宾馆创建于1950年,曾名福建省干部招待所,因所在地名叫“东湖”,1981年更名为东湖宾馆。1984年,划归福建省旅游局管理并建成2号楼。1987年,建成康乐设施齐全的元春楼。占地35183.9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拥有客房277间(套)。
  鹭江宾馆前身曾是国际旅行社、市政府第二招待所、鹭江大厦,改造后因濒临厦鼓海峡即“鹭江”,而更名为鹭江宾馆。宾馆的主体楼按华侨领袖陈嘉庚的意图设计,1960年落成。1983年,与港商合作装修改造。1984年10月试营业。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拥有客房130间,床位248个。
  泉州刺桐饭店于1992年9月开业,占地41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呈江南庭院式风格,拥有客房180间。
  属侨办、侨联、中旅社的有9家(福州、厦门、泉州、石狮的华侨大厦,福州闽江饭店,厦门新侨酒店,泉州金泉酒店,漳州华侨饭店,武夷山庄)。其中,各地华侨大厦的历史都较长,如厦门华侨大厦1960年就已落成开业,随后泉州、漳州的华侨旅行服务社也都建成自己的接待基地。1961年,福州华侨大厦落成,楼高7层,为福州当时最高的建筑物。1987年全面更新改造。占地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150平方米。拥有客房258间,床位508个。在全国第二届、第三届烹饪技术比赛上曾获5枚金牌,1985年以来,连续被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国中旅系统首次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饭店”。
  闽江饭店1980年3月开始建设,1984年11月开业。主楼高17层,有客房400间,是改革开放以后福州最早落成开业的有一定档次的旅游涉外饭店,当时就成为全国“学建国(饭店)”的试点单位之一。1991年,又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占地3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拥有客房412间。曾被中国旅行社饭店管理公司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省直机关授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厦门华侨大厦是全国中旅系统最早的饭店之一。1982年,改建开业。占地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楼高60米,地上13层,地下1层。拥有客房236间,其中豪华套房16间,标准房206间,3人房14间,有床位488个。
  坐落在大王峰下崇阳溪畔的武夷山庄,由国际建筑师协会副主席、南京大学杨廷宝教授设计。1984年1月开业。占地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拥有床位300个。为庭院式建筑,融现代与古典、集建筑美学与武夷文化为一体,其布局、造型和内外装饰均具有典型的闽北民居特色,外观如一错落有致的村落,与山水景观浑然一体。1989年,为纪念“七一世界建筑节”,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当代建筑文化沙龙、中国环境艺术学会联合举办“中国八十年代建筑艺术优秀作品”评选,全国有10个建筑作品获奖,武夷山庄是其中之一。同时还获全国建筑设计一级一等奖和金质奖。1995年,又与北京人民大会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等同获20世纪世界建筑精品奖(全国共52家)。
  此外,还有分别隶属政协(海山宾馆)、商业(闽都大厦、东海大厦酒店)、外经(东山华福酒店)、工会(金宝酒店)、军队(白鹭宾馆)等系统和外商独资的(融侨大酒店、天妃大饭店)。
  其中东海大厦酒店是本省唯一进入全国百优星级饭店行列的三星级饭店,1988年10月开业。拥有客房112间,床位224个,凌霄宫宴会可供800人同时就餐。该酒店还曾获得中国50家外商投资企业先进饭店、外商投资企业双优企业、福建商业明星企业等称号。
  福州闽都大厦取闽省都市之意称“闽都”,1986年9月开业。占地4039平方米,建筑面积23941平方米,拥有客房265间,床位552个。
  福清融侨大酒店于1990年建成开业。占地50亩,拥有客房101套,其园林式建筑很有特色。
  莆田天妃大饭店原名“天妃温泉饭店”,原属莆田市旅游局,转卖后改现名。
  厦门金宝酒店1985年10月开业。占地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以园林式建筑格调为主。拥有客房100间,床位197个。
  新加坡酒店占地1975平方米,建筑面积7237平方米,主楼7层,拥有客房121间。
  碧宫酒店于1990年建成开业,占地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拥有客房88间。
  漳州大酒店于1991年10月开业,占地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8平方米,客房201间(套)。
  东山华福酒店背依九仙山,面临马銮湾海滨浴场,于1987年4月试营业。占地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拥有客房114间。该酒店办的《华福通讯》是省内办得较好的旅游饭店店刊。
  石狮振狮大酒店于1993年建成,占地4824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2平方米,客房130间,其中总统套房1套,豪华套房5套,标准套房5套,商务房30间,标准客房89间。
  (三)二星级饭店
  布局基本合理,有饭店气氛。
  全省共36家,其中福州市12家(凤凰酒家、马江大厦、龙华大厦、铁道大厦、唐城大厦、侨联大厦、华林宾馆、物资大厦、邮电公寓、工业展览大厦、江滨大酒店、福清宾馆),厦门市9家(航空宾馆、厦融宾馆三号楼、集美宾馆、北方宾馆、艺园宾馆、白兰饭店、中林酒店、鹭江大厦、电力宾馆),漳州市3家(漳州宾馆五号楼、芗江宾馆翠竹楼、华侨大厦),南平市10家(南平宾馆、武夷山幔亭山房、邮电宾馆、凌云宾馆、武夷宾馆贵宾楼、林业宾馆溪外楼、彭祖山舍、建阳宾馆8号楼、建瓯建州宾馆、邵武紫云宾馆),三明市2家(永安新安宾馆、沙县宾馆)。
  二星级饭店的隶属关系更为广泛,增加民航、铁路、邮电、电力、林业、物资等部门。有集体所有制的,如福州的侨联大厦;还有乡镇办的,如福州凤凰酒家就是本省首家农民办的星级酒店,隶属郊区洪山乡西郊村,于1987年5月开业,有客房221间,以接待国内宾客为主。
  (四)一星级饭店
  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宾客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厦门市2家(科技宾馆1号楼、同安华侨大厦),武夷山1家(神农乐居),都是省内正式开始评星级时首批评定的。
  (五)其他旅游涉外饭店
  这些饭店因开业不久、未达标准或接待重点不一样等种种原因,尚未参加星级饭店评定。
  其中许多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宾馆、招待所,如福州的西湖宾馆、温泉饭店、于山宾馆、武夷大厦(属南平市),厦门的厦门宾馆、观海园度假村,龙岩的闽西宾馆,宁德的闽东宾馆及各县(市)的宾馆、招待所等等。
  1994年,福建省物委、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标准计量局根据国家物价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中央国家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分等定级暂行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价格管理实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联合制定《福建省宾馆分等定级及等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对省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从事接待国内外宾客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外省在闽单位和部队)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接待站等实行分等定级管理。根据宾馆的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条件和维修保养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高低,服务项目的多寡,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级以下为等外宾馆。评上等级的宾馆,执行相应的等级收费标准。
  此外,还有外贸(福州闽辉大厦)、侨务(龙岩华侨大厦、三明宾馆、东山华侨大酒店)、台办(福州台湾饭店)、工会(福州工会大厦)、共青团(福州青联宾馆)、商业(福州天福大酒店)、军队(福州梅峰宾馆、华福宾馆)等系统所属的宾馆饭店。华福宾馆、青联宾馆、梅峰宾馆都有较长的历史,天福大酒店的旋转餐厅独具特色。
  四、其他企业
  包括旅游交通、商贸以及本省驻境外的旅游企业。
  (一)交通
  旅游交通企业含航空票务和公路交通。
  其中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是二类旅行社,但经营旅游航空服务的历史较长,这一项业务仍然是其主业。
  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原为国旅车队,成立于1982年,主要从事国内外旅游团体的接待、客运和车辆维修服务,兼营旅行社、贸易等业务。下设7个职能部门和3个专业车队,还有车辆年检定点修理厂、三类旅行社、旅游贸易公司。拥有进口大巴23部,中巴9部,小轿车30部,开辟福州至深圳、广州、拱北、漳州、厦门、石狮等6条班线,在长乐、福清、龙田、渔溪、江口、石庭、涵江、莆田、石狮、厦门、漳州、广州、深圳、拱北等地均设有代办处,办理旅游接待和售票业务。该公司落实《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推行经营风险承包责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成本控制,1992年实现利润120万元,比1991年增长179.07%。随后,又按照市场化要求,精简机构,压缩冗员,层层签订承包责任状,完善内部核算和成本控制办法,强化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使经济效益直线上升。
  省中旅、省青旅等也有自己的旅游车队。
  (二)工贸
  旅游工贸企业含旅游贸易公司和工厂。1995年,全省的旅游贸易公司有34家。
  主要的旅游贸易企业是福建省旅游贸易公司,成立于1983年,原名福建省旅游服务公司,是经经贸部批准的福建省旅游系统唯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省级工贸公司。主营对外贸易、“三来一补”、中外合资、合作生产等业务,兼营纺织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工艺美术品等。内设10个职能部门,下属马尾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省旅游服务福州保税区公司、省旅游购物商场、门市部等4个独立核算单位。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列为重点扶持企业。
  厦门市旅游服务公司和泉州市旅游服务公司、厦门市华特旅游用品总厂、厦门市工艺美术厂、漳州化学品厂等,是旅游系统上报审批的具有5万美元以下小额贸易经营权的工贸企业。
  办在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贝塑胶有限公司和福履鞋业有限公司,也是本省主要的旅游工贸企业。福贝塑胶有限公司是1989年动工兴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产品PU(聚氨酯)是一种新型的聚合物,用其作面层的涂料涂布在纤维织物上,再经加热、印刷等处理制成的人造革,耐高低温性能、耐磨性和承受多次弯曲变型的能力都非常好,是天然皮革理想的代用品。
  (三)境外
  福建省旅游部门曾经先后在日本东京、加拿大温哥华、丹麦哥本哈根、法国巴黎、泰国曼谷、马来西亚吉隆坡等地,设过旅游办事处或派驻过旅游宣传促销人员,但主要的境外旅游企业就是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
  1984年,省旅游局派出干部在香港华闽(集团)公司内设立旅游部。1985年下半年,又与香港华闽(集团)公司合资,在港建立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旅游、包机、贸易、投资等,逐渐发展为香港主要的中资旅游机构之一。10多年来该公司坚持一业为主,多元化经营,积极开拓世界各地旅游,争取“香港游”客源,发展酒店订房、机票出售、包机、投资、贸易等业务,1993年,营业额突破5亿港元,创利1000多万港元。1994年,全年利润达800万港元。下属有闽海有限公司、浩特有限公司,并与其它单位合作成立维立发展有限公司、崇汇投资有限公司、华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和澳门惠海旅游有限公司等。
  第三节 社团
  福建省的旅游社团组织主要有各级旅游协会、省旅游学会以及各地的饭店、旅行社联谊会。
  1984年,就有福建省旅游协会(筹)的名称(1994年,以此名义与台湾旅游界联合举办海峡两岸旅游座谈会)。
  武夷山旅游协会原名崇安县旅游协会,成立于1987年12月,有会员单位30多家,并不定期出版会刊《武夷旅游》。
  1988年8月,经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分別批准以福建省旅游局为依托单位,成立福建省旅游学会。10月,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同意该会加入省社科联为团体会员。省旅游学会的主要宗旨是:团结本省旅游界人士和有关的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旅游调研、咨询等学术活动。名誉会长温附山、张维兹、陈复礼,会长南江。
  厦门市旅游饭店协会于1988年6月成立,有会员单位20多家。厦门市旅行社协会成立于1989年1月,有会员单位40多家,其中一类社4家,二类社7家,三类社29家。1989年8月,成立厦门市旅游烹饪协会,有团体会员26个,个人会员130多个。
  1991年3月,成立福建省旅游饭店总经理联谊会,首任会长由孔正方担任。同时成立福州地区旅行社总经理联谊会,首任会长由蔡源担任,福州和莆田市的一、二类旅行社均可申请入会。此外还有省旅游记者联谊会等。
  1994年,福州市成立国内旅游协会。
  1995年6月,由省旅游局、省内贸厅、省轻工厅、省二轻厅和省乡镇企业局联合筹建的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在福州成立,由省旅游局局长明敏任会长,并聘请原省人大主任程序、原副省长温附山、省人大副主任苏昌培担任名誉会长,有团体会员50个,个人会员48个。
  第四节 职工队伍
  1980年,全省旅游部门有职工1423人。1984年,增加到4770人,其中翻译导游人员120人。1992年,又发展到25762人,其中各类旅行社职工5338人,旅游饭店职工1797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499人,占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总数的13.37%。1995年,因整顿治理,吊销注销一批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年末全省旅游部门职工34655人,比上年下降2.5%,其中旅行社职工5465人,下降28.64%;旅游饭店职工26479人,增长5.3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455人,下降22.34%,占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总数的14%。
  一、队伍构成
  1995年,福建省旅游系统职工总数中,女性17750人,占51.2%;男性16905人,占48.8%。其中正式职工10614人,占30.6%,在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继续下降,约比1992年下降5个百分点;合同制职工14021人,占40.5%,上升3个百分点;其他用工制度的职工10020人,占28.9%,上升2个百分点。
  1995年,列入统计的单位共402个,其中旅行社104家,占25.8%;宾馆饭店194家(内含三资宾馆29家),占48.2%;车船公司12家,占3%;旅游商贸公司34家,占8.5%;各类学校4所,占1%;行政机关34个,占8.5%;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18家,占4.5免;其他“三资”企业2家,占0.5%。
  在列入统计的职工总数中,旅行社5465人,占15.77%,约比1992年下降5个百分点;饭店宾馆26479人,占76.4%,上升6.5个百分点;车船公司773人,占2.2%;旅游商贸公司931人,占2.7%;各类学校81人,占0.2%;行政机关257人,占0.7%;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644人,占1.9%;其他三资企业25人,占0.07%。
  在24635名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中,管理人员4123人(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2095人),占总数的16.77%,约比1992年上升2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2095人,占8.5%(其中翻译导游人员688人);技师79人(含高级技师30人),占0.32%;司机1168人,占4.7%;客房服务员4653人,占18.89%,约上升3个百分点;宴会厅服务员1962人,占7.96%,约下降2个百分点;美容美发员工194人,占0.79%;调酒106人,占0.43%;中式烹饪1044人,占4.24%,下降1.2个百分点;中式面点398人,占1.6%;西式烹饪197人,占0.8%;西式面点140人,占0.57%;其他人员8476人,占34.4%。
  在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中,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961人,占总数的3.9%,约比1992年下降0.5个百分点;大专的2494人,占10.12%,上升1.2个百分点;中专及高中的14680人,占59.59%;初中及初中以下的6500人,占26.39%。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632人,占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总数的6.6%,其中高级技术职务的29人,占0.1%;中级技术职务414人,占1.68%;初级技术职务1189人,占4.83%。
  从总体上看,本省旅游系统职工队伍有以下几个特点:1.发展迅速。从1981年至1992年,本省旅游行业职工人数年均增长率达27.3%,大大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1995年,全省旅游行业职工人数又比1992年增长34.5%,反映了旅游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年纪较轻。1995年末,在24635名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中,35岁以下的占72.85%,36至45岁的占18.58%,46岁以上的仅占8.56%。
  3.整体文化水平偏低。1995年末,24635名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中,大专以上的仅占14.02%,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却占26.39%。其中机关处级干部中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58%,科级干部中占54.94%;企业领导干部中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9.97,中层干部中占58.64%。
  4.内部结构不合理。宾馆饭店职工占职工总数的75%强,其他方面职工所占比例还不到25%。这是旅游业本身吃、住、行、游、购、娱整体发展不平衡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宾馆饭店人员配备偏多,如福州部分旅游饭店员工与客房的比例达到2.55比1,而旅游发达国家一般是1比1左右。此外,旅游企业职工内部构成也不合理,宾馆饭店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偏低,后勤人员比重偏高。旅行社也是一样。据1995年末的全省104家旅行社统计,职工总数5465人,其中管理人员1087人,占19.89%,翻译导游585人,仅占10.70%。但这里也不排除一些旅行社沿袭社店合一的管理模式,统计范围包括社属饭店,不能准确反映旅行社本身的人员结构情况。
  二、队伍建设
  福建省旅游部门十分注意抓好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省旅游局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活动,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外事纪律,抵制拿回扣、套外汇等不正之风。并开展各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和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旅游职工队伍的素质。
  1985年,国旅厦门支社开展以优质服务为中心的竞赛活动和“我爱中华、我爱福建、我爱厦门”演讲比赛,使大家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旅游事业。
  1986年,省旅游局、省中旅社、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全省旅游饭店,开展“文明礼貌、优质服务”的竞赛评选活动,参加的饭店有43家,按地区、系统,根据政治思想工作、经济效益、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出:福州海山宾馆、华侨大厦、华福宾馆、西湖宾馆,厦门鹭江宾馆、金宝酒店、悦华酒店,漳州华侨大厦:漳州宾馆,三明饭店、三明宾馆等11家省级先进饭店,24个先进集体(班组、部门),97个先进个人。三明、建阳、漳州等地还组织全地区的宾馆、招待所开展评比活动。
  1987年,在职工中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理想纪律教育,从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严禁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受回扣和小费的规定》入手,抓好旅游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为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省外办、省文化厅、省中旅社、福建日报社、省电视台、福建画报社、省人民出版社旅游编辑室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导游讲解电视大奖赛”,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办法,由参赛者自选景点,自写导游词,在实地导游讲解,回答游客提出的问题,并拍成10分钟录像片。大奖赛办公室组织人员审看从各地选送的20名参赛导游员的录像片,评出前10名参加5月在福建电视台演播厅举行的决赛。国旅厦门支社李巧玲获一等奖,省中旅社陈江波、厦门中旅社金桦获二等奖,泉州开元寺、厦门中旅社、国旅福州分社各一人获三等奖。
  各旅游宾馆还举办托盘运动会、摆台斟酒比赛等练兵竞赛活动,鼓励职工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技能。1988年,全国旅游涉外饭店首届托盘跑运动会上,由海山宾馆、华福宾馆、西湖宾馆、温泉大厦和外贸中心酒店选出的12名服务员组成的福州饭店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三明市还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导游讲解比赛,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
  1989年,抓紧有利时机,搞好旅游队伍整顿。全省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分二至三批轮训一次,每期时间约1个月。结合清理清查、“扫黄打丑”、党员评议、干部考核等工作,许多旅游单位坚决惩治腐败,实行廉政;有的旅行社、宾馆还处理一些索要小费、回扣和赌博、套汇、套购免税电器的从业人员。省旅游局还专门就加强廉政建设、整顿旅游队伍以及收受小费、回扣、礼品和宴请接待、干部亲属安排工作等有关问题,做了制度规定。
  进入90年代以后,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和“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活动。1989年春夏之交的北京政治风波,使旅游业一度陷入大滑坡的艰难境地。为了尽快走出低谷,提高服务质量,1990年,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决定在旅游行业分7条风光线,开展“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主题活动。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南平、三明等7个地市以“闽南风光线”名义参加了这次活动。福建省旅游局和共青团福建省委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总体方案和竞赛方案,围绕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经过层层练兵、层层选拔,4月底,福建省旅游涉外饭店首届青工技术比武在福州举行,分技能技巧、仪表仪容、旅游知识和饭店英语4个项目,在4个考场进行封闭式考核,产生一批能代表福建省旅游涉外饭店服务水平的优秀选手。随后,又在厦门组织全省旅行社导游讲解比赛。从以上两项活动中,选拔5位选手参加了在青岛举行的全国首届旅游业青工技能操作表演大赛,其中福州外贸中心酒店的张琴、陈立红和国旅厦门分社的郑惠群,分别获由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授予的技术操作能手称号。7月,“青年与旅游业”征文评选结果在武夷山揭晓,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作品均被推荐参加《中国旅游报》举办的同名征文比赛。
  各地市也组织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牵头城市福州成立由十几家主要涉外饭店团委书记组成的“福州旅游涉外饭店青年联谊会”,着重在会员所在饭店团员青年中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定期开展交流,还组织300多名团员青年上街咨询,并举办大型歌舞晚会,自编自演,展示旅游业青年的精神风貌。厦门开展以“振兴旅游业,青年建功业”为中心内容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发动广大青年为旅游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三明开展“绿化美化旅游景点”竞赛活动,组织近万人到风景区种植各类花木2万多株,市委书记还亲自担任考官,参加饭店服务技能技巧大赛。永安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组织300多名服务人员身披绶带上街宣传,并举办“我爱旅游”专题邮展、“永安风光美”影展、旅游知识竞赛和“美食家”自助餐品尝等活动,因而获得“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先进城市称号。莆田、漳州、泉州、南平、将乐等地,也开展各式各样的“微笑服务”、“满意服务”活动,教育旅游行业青年“爱祖国,爱旅游,爱企业,爱本职”,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这次活动对提高旅游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起促进作用,受到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的多次表扬。福建省专门向全国介绍组织这项活动的经验。
  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1990年,福建省旅游部门重点抓导游员索受小费、收取回扣及套汇套购等问题。各地市旅游局和主要旅行社,普遍加强对导游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福州市旅游局先后向有关单位发出300份调查表和征求意见函,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厦门各主要旅行社都成立质量检查办公室,国旅厦门分社还实行“团队到点回单”制度;省青旅从国旅桂林分社借调30名导游陪团,把本社陪同全部集中起来学习整顿,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国旅福州分社、福建省旅游公司等旅行社表彰先进人物,处理违纪典型。4月,福建省旅游涉外饭店首届青工技术比武在福州举行。范围包括前厅、客房、中餐、西餐等4个工种,分技能技巧、仪表仪容、旅游知识和饭店英语等4个科目进行比赛。中共福建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黄明、省政协副主席高胡出席开幕式并讲话。5月,还组织全省旅游职业学校学生300名,参加“庐山杯”全国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福建省旅游局因此获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伯乐奖。
  为了提高旅游队伍的整体素质,1991年,各级旅游部门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评选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及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同时严肃查处、通报一批违法违纪人员。
  1992年,全省各级旅游部门普遍结合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四大文件,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旅游队伍建设,以提高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省旅游局组织局系统科以上干部110多人,分3期举办学习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还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学习中共十四大文件辅导报告录像,全面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清除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处理了26名违法违纪的干部职工。各地市旅游局普遍设立旅游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游客投诉。为了实现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争客源、以质量增效益的奋斗目标,配合友好观光年活动,结合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双优评比,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友好是纽带,优质是生命,笑迎天下客,满意在福建”为主题的优质服务年活动。省中旅集团也开展“爱我中旅创优树廉”活动,树典型,立标兵,鼓励广大员工爱业、敬业、乐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多做贡献。8月,举行全省旅游行业职工技能——导游翻译大赛,在旅游行业群众性岗位练兵的基础上推举选拔参赛选手,对优质服务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经过省赛推选,组成福建队和厦门特区队参加了12月在桂林举行的全国比赛,本省2个队分别都有3个选手进入全国单项十佳行列。年底,还举办首届全省旅游厨师烹饪技术“贝克杯”大奖赛。
  1993年,各旅游单位都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摆在重要位置,省旅游局召开学习动员会,省旅游汽车公司、省旅游服务公司等单位制订学习计划,以学习原著为主,利用观看辅导录像、结合实际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加深对原著的理解,提高广大旅游员工走有中国特色的旅游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举办反腐败斗争的动员会和学习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的法规文件,观看反腐败斗争的展览和党风党纪教育的电影电视,并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领导干部带头自查自纠;同时,组织人员对收取小费回扣、公款出境旅游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2月,省总工会、省劳动局、省经委和团省委对响应“百万职工岗位技术大练兵”的号召,在全省,旅游行业职工技术比赛中获得第一、二名的30名选手授予省级二类技术能手称号。
  1993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省旅游局在贯彻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提出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去的工作思路。各旅游单位广泛开展江泽民同志倡导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改善旅游行业形象,相继推出“省内旅行团餐饮质量月”评比、十佳旅游涉外饭店餐厅和定点餐馆评选、全省导游大赛等活动,还与省精神文明办配合,在三星级以上饭店中开展创“文明星级饭店”活动。省旅游汽车公司坚持两手抓,注重搞好优质服务,赢得广大游客好评。该公司党总支被省直党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受到国家旅游局的表彰。漳州中旅社导游、共产党员郑学程在陪团过程中,背着一位脚底化脓不能走动、体重达150斤的台胞随团游览,使台胞深受感动,写下“兄弟背我大陆游”的文章,刊登于《羊城晚报》、《福建日报》等报纸。福州外贸中心酒店客房部第一团支部有120名员工,其中35岁以下的占90%以上。他们把爱国主义教育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也获得宾客的好评。
  1994年,省旅游局提出抓好5个方面工作,突出制止用公费变相出国出境旅游、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大要案等3个重点,并结合实际制定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规章制度。许多单位也结合旅游行业管理,制定反腐纠风措施。会同公安、外事等部门共同把关,制止公费变相出国(境)团组240个、1525人次,其中外办渠道团组164个、516人次,旅游渠道团组76个、1009人次,节约人民币857万元、港币228万元、美元11.9万元。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审计局派出的联合调查组到福州、武夷山、石狮、泉州、厦门等地,对本省出国游的组团社及承办社进行审计调查,没有发现旅游系统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的事例,没有发生异地办照或为外省市境外旅行社卖护照的情况,没有发现组团滞留不归的情况,没有组团到非指定国家或地区去旅游的现象。
  1995年,召开全省旅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专项部署,加大反腐败力度与深度,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旅游局先后制订有关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防止不正之风、整顿机关作风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并要求所属企业领导对照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进行检查。为健全反腐败领导机构,先后设立清理机关占用企业财物、违规购换小汽车、装修住房、接待监督等工作小组,各有专人负责。同时,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继续强化出国(境)游管理,在经常化、制度化上下功夫。严格出境游审查制度,要求开出的收费单据一律加盖“自费旅游不作报销凭证”字样。
  省旅游局在福州举办’95福建省中文导游大赛决赛,从各地市和旅行社推荐的187名导游员中,选出18名选手参加,其中10位选手获“’95福建省十佳中文导游员”称号,8位选手获“’95福建省优秀中文导游员”称号;福州西湖旅游贸易公司、福建省中旅、莆田湄洲岛旅游公司、永安旅游公司等获“伯乐奖”。3月,组织导游人员参加中国国内旅游协会和国家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司联合举办的“石艺杯”全国国内旅游导游大赛,在评出的全国20名优秀导游员中,福建省占4名,其中福州西湖旅游贸易公司吴巧凌在全国“十佳导游员”中名列第二。
  继续在旅游行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文明从业、艰苦创业、团结敬业,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4月1日,共青团中央、国家旅游局决定,命名45个旅游系统青年集体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包括福建外贸中心酒店客房部和厦门鹭江宾馆总台。1994年以来,全省旅游行业先后有15个基层单位青年集体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有28个获得地(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省内新闻媒介广泛报道旅游行业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反响。
  “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其他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全省旅游系统先后评选出11个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个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省旅游局、厦门市旅游局和福建省中国旅行社,获得由海关总署和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的“’95中国海关旅客年”先进集体称号。福建省还推荐厦门、泉州、福州和武夷山市参加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三、福建省全国旅游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录
  全国旅游行业劳动模范
  苏永安福州华侨大厦高级厨师
  陈奋达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驾驶员
  施志清厦门鹭江宾馆迎宾员
  钟伟红厦门宾馆服务员
  全国旅游行业先进工作者
  钟莫希福州旅游职业学校校长
  陈荣 福州市榕城汽车公司经理
  陈瑞璇国旅厦门分社翻译导游
  林振兴泉州市旅游汽车公司经理
  严 俊国旅武夷山汽车公司经理
  吴国荣漳州中国旅行社车队队长
  邱新生福鼎县旅游局副局长
  王碧钦永安市旅游局副局长
  欧阳丽芬 龙岩地区中国旅行社中级厨师
  全国旅游行业先进集体
  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司福建分公司业务部
  福建外贸中心酒店总机班
  厦门悦华酒店总机班
  以上为在1991年2月全国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和中国财贸工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国旅游行业劳动模范
  黄学群厦门中国旅行社总经理
  沈启川厦门鹭江宾馆副厨师长
  唐庆华福建外贸中心酒店维修班班长
  周建成漳州市特艺供应公司总经理
  全国旅游行业先进工作者
  李治莹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副校长
  吴兰铮闽清县旅游局局长
  王碧钦永安市旅游局局长
  黄 翔南平市旅游局局长
  赖国海龙岩闽西宾馆副总经理
  车照明泉州清源山风景区管理处科长
  陈燕玲厦门中国国际旅行社助理翻译
  以上为1995年4月国家旅游局、中国财贸工会表彰的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福建省志·旅游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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