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闽南惠女民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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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529
颗粒名称: 一、闽南惠女民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1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南惠安东部沿海村镇如崇武、小蚱等地的汉族妇女(俗称惠女),以奇异的装束,长住娘家的风俗和吃苦耐劳的本色,为世人瞩目。
关键词: 福建省 民俗 闽南惠女

内容

惠女的服饰穿戴鲜明艳丽,奇异独特。一年四季,她们头上总是裹着色彩鲜艳、花样新奇的花头巾,捂住双颊下颔,再戴上髹漆一新的黄色园形尖顶斗笠,用4条镶着钮扣的彩带紧扣在下巴上,斗笠沿下仅露出眼、鼻、口;发髻上插着几支剑形的簪钗,髻上套一圈花串;上身穿着又窄又短的蓝青色或素色花大裾衫,袖短至前臂、束紧,肚脐以下腹部显露在外;下身常穿裤管宽大、裤裆很浅的蓝色或黑色的长裤,裤头缀上长长的白裤腰,再系上5~7条精美的银裤带(腰链),光赤着脚板。人们谑称“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衫,浪费裤”。据说这种奇特装束与福建上古先民的文化遗传有关。
  惠东沿海一些乡村,至今仍保留婚后长住娘家的习俗。这种婚俗规定,妇女婚后3天就必须回娘家居住,一年中只有春节、清明、中秋能回夫家。春节住3天,清明和中秋白天来,晚上就要回娘家,不得在夫家过夜。而丈夫到妻子娘家过夜,要摸黑去,凌晨就要离开,人称“两头不见日光”。直到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以后,妻子才能住到丈夫家。违反这种习俗的,往往受到嘲讽孤立,甚至族规处罚。这种习俗目前正在逐渐改变中。
  惠安的青壮男人,大多外出捕鱼、打石、承包工程,惠女则挑起了生产、家务的重担。在惠安,到处都可以看到衣饰穿戴整齐划一的妇女在挑担子、抬石头。近年来,她们还走出家门,到深圳、珠海等地打工创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福建省志·旅游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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