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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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81
颗粒名称: 二、反腐倡廉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6
页码: 143-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至2005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反腐倡廉 检察队伍 福建省

内容

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治检”方针,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全省检察队伍的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全省共有223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对照检查。经查,有34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购买社团法人股10.93万元,有4名处级干部在检察系统办的经济实体兼职,已全部脱钩,有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自报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0.6376万元,对有关礼品均按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乱收费工作,清退免诉考察费14万元,挂罪考察费0.48万元,具结悔过保证金1.0213万元。全省检察机关清理整顿工会所办的经济实体公司40家,已撤销28家,划转2家,停办8家,拟改制1家,拟脱钩1家。共有66名检察干警在企业兼职,已有65名干警回到检察岗位。查办一批检察院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件162件,初核147件,立案31人,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1994年,各级检察机关主要抓了赃款赃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清理检察机关经办经济实体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经清理,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生挪用赃款14.869554万元,对有关当事人给予处理,并制定和修改赃款赃物管理制度,使这项工作走上正轨。对检察机关所办经济实体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注意引导、保护、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并开展必要的审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查办一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件177件,立案20人,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1995年,全省开展了“学理论、讲党性、守纪律、比奉献”主题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职业道德、勤政廉政教育,正反面典型教育等活动。省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规章制度,制定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办案纪律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家庭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我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清理无偿占用企业或发案单位的车辆2辆、移动电话2部、中文传呼机2台,退还向企业拉赞助款26.42万元、摩托车1辆。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件156件,立案33人,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1996年4一5月,以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为主要内容的“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在全省开展,突出解决检察干警在办案中刑讯逼供问题。结合开展学习“漳州110”报警服务台先进事迹,11—12月,再次进行思想作风纪律专题教育整顿,开展清理预算外资金,纠正部门私设“小金库”不正之风。省检察院机关撤销10个账户,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监督,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在修订、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新制定下发《关于福建省检察机关实施〈禁酒令〉的通知》、《福建省检察机关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案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查处违法违纪案,受理信访举报件184件,立案25人,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1997年3月,按照中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各地全面开展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开展“两清除、两严禁”专项治理活动。在专项治理中,各级检察院普遍对1995年以来建立的639个“共建点”进行清理整顿,撤销所有共建点,与各地检察学会发展的企业团体会员或会员单位全部脱钩,一律禁止在企业中发展会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及省委、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后,全省检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作为大事来抓。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取消办公楼装修项目5个,节约12.8万元。压缩会议48个,会议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4.4万元。取消庆典活动8次,招待费比上年减少155.6万元。受理信访举报线索140件,立案22人,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1998年3月,按照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的部署,各级检察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检察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开展组织整顿和人员清理。共撤销名不符实的乡镇、林场、矿山检察室323个,撤销共建单位272个,撤销侦查工作点4个,清退乡镇、林场检察室非检察编制聘用人员933人,解聘检察助理员、检察联络员377人,清理受刑事处分、党政纪处理应当免除法律职务的48人,清理未经初任检察官考试违法任命的检察官19人,清理、调离、辞退、开除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23人。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通过自查、检查,共清理出历年滞留在检察机关已结案的暂扣款人民币4494.02万元、港币109.59万元、美元3.14万元、日元2万元和暂扣物品429件。清退占用企业或发案单位汽车、摩托车53辆,移动电话191部、传呼机30部、住宅电话48部。开展检察机关所办经济实体的清理、脱钩工作,共清理出所办经济实体20个,经分类处理对13家企业作了撤销处理,7家解除挂靠关系。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件646件,初核608件,立案62人,党政纪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1999年,结合基层检察院“五好”达标及“两满意”争创活动,全省开展“三讲(1995年11月8日,江泽民在北京视察工作时指出要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从10月开始,作为第二批“三讲”教育单位的省检察院和六个分、市检察院,以整风的精神开展“三讲”教育,通过“三讲”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省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规定》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制定了《关于对自侦工作违法违纪行为实施监察的规定(试行)》。当年,全省受理信访举报件385件,初核335件,立案29件31人,党政纪处分24人。
  2000年,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警示教育为重点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6月,开展了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专项教育,通过学习、查摆、剖析,针对干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治理和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实行标本兼治。开展以成克杰、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增强党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监督意识、防范意识,加固思想道德和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达到警示目的。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投诉中心,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制定了《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全省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91件,初核256件,立案11人,党政纪处分11人。
  2001年4一5月,开展了“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明确一个合格的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和道德情操。5—11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以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司法腐败、违反规定办案、特权思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正执法大检查活动,从办案程序上和实体上进行检查,省检察院清理出43件在诉讼程序中反映出的违纪线索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同时,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清理、纠正工作,清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所在的检察机关管辖的地区开办律师事务所6人,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2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线索250件,初核202件,立案21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件。
  2002年上半年,开展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增强公正执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7—9月,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执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着力从办案环节入手,开展“立案监督、清理超期羁押、集中清理控告申诉积案、职务犯罪办案质量检查”等四项诉讼专项行动,重点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复查。同时,认真执行省委反腐办的通知要求,部署“两节”期间检察机关制止送收“红包”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在贯彻执行中,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典型事例、节前教育、节后汇报等形式,确保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严于律己,从我做起,确保自己分管范围内不出问题。落实中纪委、中组部、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对全省检察机关428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登记,对其中参加“三会”组织的33人中未注册的26人未注册人员进行纠正。为了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省检察院制定下发《福建省检察机关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省检察院先后修订完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试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共同部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每周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等六项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线索225件,初核187件,立案21人,党纪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2003年,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院把专题教育作为当年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抓源头、抓治本的重要抓手,利用多种手段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通过深化学习教育,实行开门纳谏,深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建议,开展执法作风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省检察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开展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的专项治理和反腐办《关于清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通知》的专项检查。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制定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规定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从五个方面18项内容进行考评。同时,实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要求每年年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以检察长名义向上一级写出专题报告,检察长不仅要对自己落实责任制情况作出报告,而且要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作出评价。加大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受理信访举报线索242件,立案21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2004年,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学习必读篇目、专题讨论、交流体会、剖析典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纠正和解决一些执法观念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忠于检察事业”为主题的宣誓活动,开展“学习与实施宪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检察机关怎么办”、“强化检察职业责任”三项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把正确的思想观念变成实际行动,体现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省检察院抓住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与案件当事人接触这一环节,制定出台了《关于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及处理办法,作为执法办案的“警戒线”和“高压线”,颁发全省施行。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并在全省推进检务督察机制。各地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使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不服逮捕、不诉、撤案的三类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认真开展办案安全教育和检查。4月6日,云霄县检察院发生一起当事人跳楼自杀的办案安全事故,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正副局长4人被追究领导责任。4月中旬,省检察院派出8个督查组到9个设区市检察院和86个基层检察院,对办案安全工作包括办案场所、装置、防范设施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拉网式的检查,并从省、市两级检察院拨出一些专款帮助经济困难地区基层检察院改善办案设施建设。各级检察院吸取教训,对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办案教育,同时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对2001年以来撤案、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的665起案件进行了排查清理。共清查滞留在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26463.2万元,清理1997—2004年5月自侦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1193.63万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线索225件,初核163件,立案22人,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2005年,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清理,1月初,部署了“两节”期间禁止送收“红包”,反对奢侈浪费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有7人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4.652万元,有56人拒收礼金、礼品。开展了制止和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六合彩”活动,2名党员干警参与赌博受到查处。对检察人员投资人股经营小煤矿、非煤矿山的问题进行清理登记,清查出2名检察干警投资人股煤矿、1名检察干警投资人股非煤矿山。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七个部门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部门和环节,着力解决一些检察队伍执法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查摆涉检上访的重点督办案件31件,检查各类自侦案件332件,发现执法过程中三个方面存在8个不规范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信访举报线索177件,初核131件,立案15件19人,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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