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涉港澳个案协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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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69
颗粒名称: 四、涉港澳个案协查
分类号: D926.3
页数: 2
页码: 129-13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1995年,涉台办采取多种渠道办理涉外案件,通过高检院个案协查办公室商请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地区取证4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帮助追捕案犯2件,通过海协会请海基会依《金门协定》遣返1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和澳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查证3件。同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香港警员涉嫌以假结婚名义组织200多名福建省诏安县籍人士赴港定居、收受贿赂的案件,以及香港友邦保险公司职员帮助福建省南安市籍人士诈骗保险费收受贿赂案等协查案件3件。2月,省检察院涉台办协助香港廉政公署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省检察院涉台办发挥外事部门的优势,配合自侦部门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关键词: 港澳 协查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涉台办采取多种渠道办理涉外案件,通过高检院个案协查办公室商请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地区取证4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帮助追捕案犯2件,通过海协会请海基会依《金门协定》遣返1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和澳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查证3件。
  1997年,协助查办的案件主要有:一国有外贸公司工作人员贪污案,涉台办与省检察院反贪局人员一起赴港取证;宁德检察分院办理一起偷税案,该案涉及香港一公司在越南胡志明市的公司总经理,涉台办经多方做工作,促使其从越南到福州市,向宁德检察分院提供证词及有关材料;涉台办协助澳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高级专员、公署官员调查一贪污案。
  1998年,涉台办主要办理以下案件:协助福州市检察院办理香港一公司总经理涉嫌诈骗、行贿案,并为赴港向该公司董事长取证、追缴赃款做协调工作;配合香港廉政公署官员人境赴诏安县,为港方警务人员贪贿案向证人调查取证;协助向晋江2名证人调查偷渡并港方警务人员贪贿案调查取证;协助澳门反贪公署调查5名偷渡分子偷渡及澳门警务人员涉嫌受贿案。
  1999年,涉台办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涉境外职务犯罪大要案。在办理厦门市一家酒店总经理贪污案过程中,涉台办领导带队赴厦门市听取专案组汇报,交换意见,按境外调查取证的规定及时主动向高检院汇报,使该案赴港取证的请示及时批复;在接到厦门市“4·20”专案组要求紧急协助调取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在香港的重要犯罪证据的报告后,涉台办一方面与高检院个案协查办取得联系,另一方面选派办案骨干会同专案组人员专程赴广州市,在高检院和香港廉政公署的帮助下,从香港调取犯罪嫌疑人通讯记录;协助香港、澳门的反贪机构在境内调查取证,协助香港廉政公署官员赴石狮市查证2名香港居民保险欺诈案。
  2000年,省检察院涉台办共办理涉港协查案件5件,协助福州市检察院办理一起特大受贿案赴港取证的有关手续。同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香港警员涉嫌以假结婚名义组织200多名福建省诏安县籍人士赴港定居、收受贿赂的案件,以及香港友邦保险公司职员帮助福建省南安市籍人士诈骗保险费收受贿赂案等协查案件3件。于6月份组织福州、泉州两市的涉台工作联络组赴广东市学习考察个案协查和外事工作经验。
  2001年,在高检院个案协查办的指导下,省检察院涉台办配合港澳有关部门开展司法协作,通过互涉刑事案件的个案协查,加强同香港廉政公署、律政司和澳门检察院、廉政公署间的交流与合作,为自侦部门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服务。2月,省检察院涉台办协助香港廉政公署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9月、11月,协助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厦门市—制衣厂与香港一家公司所签订合同真伪及协助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调查有关学历的情况。
  2002年,省检察院协助澳门廉政公署核实一名澳门居民所持厦门大学国际教育中心中医内科专科的毕业证书及成绩单的真伪。在立案侦查某进出口公司派驻西非多哥公司负责人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时,因案情重大且主要证人及证据均在香港,为迅速全面查清案情,省检察院请求高检院外事局通过个案协助途径,由福建省检察机关派员赴香港,在廉政公署的安排下向证人调查取证,并向香港汇丰银行调取有关书证。
  2003年,在立案侦查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干警涉嫌受贿案时,因该案的主要证人系香港居民,省检察院派员赴香港在廉政公署的协助下向证人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005年,省检察院进一步加深与港、澳司法部门的联系,逐步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和个案协查工作,探索港、澳检察机关帮助内地检察机关代为涉台案件协查、调查取证的办法和经验。12月,省检察院干部应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的邀请赴澳门参观访问。访问期间,与澳门检察院和澳门廉政公署官员会谈,就澳门检察院和澳门廉政公署帮助内地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协查和交流进行可行性探讨;与澳门科技大学领导就共同举办两岸法学论坛事宜进行协商;考察团成员、省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陈雷还在澳门科技大学作了题为“反腐败公约国际合作与对策”的专题讲座。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赴珠海与澳门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黎建恩和司法辅助厅代厅长周友清进行会谈,就澳门检察院帮助省检察院代为涉台案件协查、调查取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明确澳门检察院律政协会将在澳门举办两岸(即区际)司法研讨会,并邀请福建和台湾方面的检察官参加。省检察院办理境外司法协助和涉港、澳个案协查,加强与香港、澳门的律政、检察院及廉政公署的配合协作,全年共办理境外司法协助和涉港、澳个案协查5件。省检察院涉台办发挥外事部门的优势,配合自侦部门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如一澳门籍罪犯被省法院二审判决没收在澳门的个人财产,省检察院涉台办协助南平市检察院进行处理,由于罪犯的财产案涉及不动产及银行存款,加之两地刑事及民商事法律差异很大,给处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经反复研究、多方协调,最终该案在闽粤澳三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福建省检察机关境外追赃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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