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469 |
颗粒名称: | 四、涉港澳个案协查 |
分类号: | D926.3 |
页数: | 2 |
页码: | 129-130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1995年,涉台办采取多种渠道办理涉外案件,通过高检院个案协查办公室商请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地区取证4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帮助追捕案犯2件,通过海协会请海基会依《金门协定》遣返1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和澳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查证3件。同时协助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香港警员涉嫌以假结婚名义组织200多名福建省诏安县籍人士赴港定居、收受贿赂的案件,以及香港友邦保险公司职员帮助福建省南安市籍人士诈骗保险费收受贿赂案等协查案件3件。2月,省检察院涉台办协助香港廉政公署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省检察院涉台办发挥外事部门的优势,配合自侦部门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
关键词: | 港澳 协查 福建省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