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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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6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宣传工作
分类号: D261.5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93年到2005年福建省检察院组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先进典型采风”活动,集中报道“全国十佳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莆田市原检察长蔡文懋、“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顺昌县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黄雯等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事迹。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宣传工作 福建省

内容

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新闻报道为龙头,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检察宣传工作。省检察院陆续刊发全国40件典型贪污贿赂大要案的案例图片,参加华东六省一市法纪检察工作回顾展活动,参加省妇联组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活动并绘制图解版面10块,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检察通讯和检察文学的创作,丰富宣传内容,在《晨钟》栏目播放新闻专题和小品50多条。省检察院研究室完成高检院、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提出书面意见稿40份,参加座谈会20多次。
  1994年,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宣传栏的窗口作用,制作宣传栏6期,着重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全省检察战线上的先进入物、先进事迹,反映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中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查处大要案的情况。同时注重抓好《晨钟》专栏节目的采编和录制,审查播出节目的质量。12月29日,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赔偿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地通过宣传栏、板报、广播电视、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1995年,各地加强对反贪污贿赂和查办徇私舞弊犯罪情况的宣传和报道,共制作宣传栏1060期,在《晨钟》栏目播出新闻专题40多条。4月3—8日,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检察官法》宣传周活动,拍摄新闻、专题电视片,录制广播节目,利用各种传媒宣传《检察官法》。4月7日,省检察院和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检察官法》咨询日活动。
  1996年10月21日,省检察院在省经贸会展中心举办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展览,各界干部群众11万人次参观展览。省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各种举报信201件,同比上升72.3%。11月中旬开始,赴九个地市巡回展览,10万多人次参观巡回展览。为扩大宣传面,省检察院制作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展览的图片5000多册。
  1997年4月,省检察院成立宣传处,专事对外法制宣传工作(包括影视、图片、文字新闻报道等),与《检察日报》驻福建记者站合署办公。当年在各种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刊载文章130多篇。其中,《检察日报》采用70多篇,《人民日报》采用3篇,《法制日报》采用4篇。在省内电视台播出检察动态新闻80余条次、专题30多条次。同时,继续做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巡展工作,把巡展工作办到县区一级,先后到建阳、仙游、同安等地巡回展览。巡展结束后,省检察院为省委领导及省委党校的全体师生举行了专场展览。
  1998年9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出发,把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治省决定同严格执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结合起来,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职能制定措施,确保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开展检察机关重建20周年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的纪念活动,省检察院研究室下文组织“重建20周年”征文,《闽检学刊》刊发纪念检察机关重建20周年的专辑,收录20多篇各具特色的纪念文章。
  1999年9月,省检察院在东山县召开全省检察宣传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检察宣传工作的通知》。全省检察机关组织检察干警采写的新闻稿件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73篇,被省级报刊采用1308篇,被市级报刊采用2623篇。福州市检察院在《福州日报》开辟11个专版、10期专栏。厦门市检察院自1998年开始在厦门电视台开辟《检察纵横》专栏,每周播出一期,至1999年底已播出79期。各级检察院征订2000年《检察日报》19000份,并配合高检院为在闽的全国人大代表赠订《检察日报》57份。
  2000年,省检察院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纪律》、《法制宣传处工作规范》、《省人民检察院法制宣传处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全省检察宣传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全省检察机关被各级报刊采用检察新闻稿件4001篇,被电视台采用1305条,被广播电台采用1264条。其中,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1275篇(条),内有《检察日报》513篇、《人民日报》6篇、《法制日报》18篇、《福建日报》134篇、《福建法制报》399篇。中央电视台2条、福建省级电视台92条(期)、福建广播电台102条。在《检察日报》编发4个专版,在《福建法制报》编发13个专版。
  2001年,全省共发表新闻稿件和视听节目6129篇(条),其中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1230篇。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刊播的宣传报道39篇(条),《检察日报》539篇。当年,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反映检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共750篇。6月,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责任重于泰山,依法惩处渎职犯罪”宣传周活动和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设立宣传点264个,出动宣传车204辆次,制作宣传展板1045块,发放宣传资料11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刊登宣传报道文章365篇,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职能作用、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和举报电话,争取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支持。
  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媒体上共刊发新闻报道4295篇(条),其中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6家中央媒体上发稿97篇(条),在《检察日报》发稿491篇,在《福建日报》、《福建法制报》、福建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发稿822篇(条)。6月,根据高检院的部署,省检察院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大家来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周”活动,于7月29日起在省电视台、东南电视台每天定时播发福建省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
  2003年,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宣传推广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整合侦查资源、检务督察“两个机制创新”工作,报道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经验做法,开展“海岛行”采风活动,宣传基层检察院发扬“两个务必”作风,树立基层检察干警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干警采写的新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采用148篇,被《福建日报》、《福建法制报》、福建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采用506篇(条)。
  2005年,省检察院组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先进典型采风”活动,集中报道“全国十佳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莆田市原检察长蔡文懋、“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顺昌县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黄雯等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事迹。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成效。围绕构建“平安福建”总体思路,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省检察院举办了一期骨干通讯员培训班,邀请《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社的总编辑与资深记者授课。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福建省体育中心举行了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乒乓球赛,来自省检察院机关和各设区市检察院共10个代表队近8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比赛。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迎春)书画、摄影作品展,展出各类作品433件。其中,书法类112件、绘画(篆刻)65件、摄影类256件。编辑出版《敬礼!中国检察官》报告文学系列丛书福建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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