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46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司法警察工作 |
分类号: | D926.32 |
页数: | 3 |
页码: | 122-124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1993—2002年,司法警察分散在各个处(科)室,其主要任务是提解、押送、提讯人犯、传唤当事人、搜查、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保卫机关安全等。2003年,省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明确省检察院部分法警实行编队管理,理顺法警总队的领导关系。2005年,根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全省检察院系统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的要求,省检察院进一步明确对法警的招录要充分考虑法警工作的特殊要求。 |
关键词: | 司法 警察 工作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