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437 |
颗粒名称: | 第七章 林业检察 |
分类号: | D922.639 |
页数: | 7 |
页码: | 95-101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林业检察部门(以下简称“林检部门”)共受理森林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林业刑事案件10245件1524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9518件14112人,不捕672件1106人,退回补充侦查106件165人,追捕618人,发出检察建议760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林业刑事案件12771件18969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1567件16776人,免予起诉430件969人,不起诉332件547人,追诉151人。 |
关键词: | 林业 检查 福建省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