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420 |
颗粒名称: | 三、其他监管活动监督 |
分类号: | D926.32 |
页数: | 4 |
页码: | 60-63 |
摘要: | 1993—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对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除了羁押期限监督工作、安全检察工作外,还包括对收押、释放工作监督,对生活、卫生情况监督,对管理教育活动监督,对劳教场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针对一些监管改造机关向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乱收费问题,省检察院开展对监管改造场所乱收费问题专项检察。检察发现全省16个监狱、8个劳教所、49个看守所不同程度存在名目繁多的乱收费问题,至9月全部得到纠正。各驻所检察室还对劳教场所“先行劳教”情况进行调查。2005年8月,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监所管理,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通知》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专项检查。 |
关键词: | 监管督导 检察工作 福建省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