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419 |
颗粒名称: | 二、安全检察 |
分类号: | D926.32 |
页数: | 2 |
页码: | 59-60 |
摘要: | 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在经常性执法检察工作中,重视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共发现隐患759起,提出检察建议844条,协助消除安全隐患651起。1996年,针对当时监管场所爆满、监房拥挤、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偏低等导致不安全因素,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经调查后向有关部门反映,引起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福州市检察院对福州地区劳教场所“先行劳教”情况进行调查。全年共查办26件28人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件7人。2005年8月,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监所管理,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通知》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 |
关键词: | 监管督导 检察工作 福建省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