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处其他经济罪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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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12
颗粒名称: 四、查处其他经济罪案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40-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至2005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查处其他经济罪案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检察 检察工作 福建省

内容

1993—1996年,偷税、抗税、假冒商标案件仍然由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负责侦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偷税、抗税罪1205件,占同期全省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数14.1%。查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235件,占同期全省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数0.025%。1997年后,由于《刑事诉讼法》修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范围缩小,原来承担的偷税、抗税、假冒商标案件侦查工作划归公安机关管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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