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侦查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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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侦查活动监督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1-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3至2005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 福建省

内容

1993年,全省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2733件5005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意见314件次,对792名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人作了不批捕决定,对223名依法作了追捕决定。
  1994年,侦查监督工作重点解决对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抓住执法中不严格执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抓住典型的有影响的该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如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纠正一起抢劫案件,以刑检部门为主立案侦查,并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各地还加强对移送批捕、起诉案件的审查监督,切实防错防漏,共不批准逮捕1107人,追捕257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6件次。
  1995年,各级检察机关以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直接立案侦查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67件。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跟踪监督,完善延长羁押制度,对漏犯果断追捕追诉,共追捕175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311件次,纠正自侦部门违法行为59件次。
  1996年,全省侦查监督部门共纠正漏捕368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纠正1501人次。永春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抢劫、流氓案件中,发现其他同案犯线索,自行组织力量补充侦查,依法追捕了5名犯罪分子。
  1997年,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取证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办案中的违法现象,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收容审查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报捕前主动了解熟悉案情,分析掌握已收集的证据材料,及时提出补查意见,做到及时、准确地批捕,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3499件5456人。对公安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违法适用刑事拘留三十日及漏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依法监督,及时纠正。
  1998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1份,追捕漏犯362人,全省批捕回执率达92%,不捕回执率达85%。
  1999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上,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7份。
  2000年,侦查活动监督范围延伸到审查逮捕案件之前的发案、立案阶段,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出席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参与侦查机关重大案件讨论,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022件。同时,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依法对侦查机关漏报捕及违法适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等违反诉讼程序行为进行监督,共追捕漏犯82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6份。
  2001年,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向。通过履行监督职责,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保障侦查活动依法进行。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630件,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讨论768件次,依法对侦查机关违法适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0份,建议追捕漏犯1026人。2002年,以防漏防错为重点,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各地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1276件,建议追捕犯罪嫌疑人256人。对批捕、不捕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也加大,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运用《补充侦查提纲》和《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侦查取证,共发出《补充侦查提纲》455份,侦查机关补查后重新报捕269人。
  2003年,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是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重点,全省全年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1363件次,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460份。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环节检察工作,切实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通知》,配合监所、自侦、公诉等部门做好超期羁押和服刑人员申诉专项清理工作,并对捕后诉不出去已超期羁押和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未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监督。
  2004年,全省全年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1166件次,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547份,建议追捕犯罪嫌疑人201件351人。各地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2182份,详细列明进一步侦查取证的事项,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强化捕诉衔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报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中的报送时间、羁押期限计算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005年,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从5月中旬至年底,全省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工作方案》,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控告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共立涉嫌刑讯逼供案件5件8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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