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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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374
颗粒名称: 三、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C935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化工系统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化学工业 计划管理 福建省

内容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本省化工系统与全国一样,是从1984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开始的。由过去采取“统购统销”、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形式,改为由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等3种形式构成的新型计划管理体系。
  1985年,根据国家有关计划体制改革的规定,本省化工生产计划开始分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等3种类型。对支援农业、轻纺工业的重要化工产品、各部门需要的重要有机原料和中间体、化工行业内部配套的主要助剂等68种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55种化工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还有22种作为市场调节产品。
  1986年,正式将原由省石化厅归口管理的22种化工产品(如传动带、三角带、双氰胺、硫脲、氯乙醇、邻位胺、糖精、腐植酸、磷酸三钠、轻质碳酸钙、明矾、氯乙酸、脲醛树脂等)下放给各地、市化工主管部门管理,不在省石化厅下达的化工生产计划中体现,由各地、市化工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列入计划或是全部实行市场调节。当年,省石化厅下达的化工生产计划中,指令性计划产品64种,指导性计划产品61种。
  1987年,国家要求进一步缩小工业指令性计划范围,完善指导性计划管理。当年,省石化厅下达的化工生产计划中,指令性计划产品缩小为37种,指导性计划扩至96种。
  1989年,本省化工生产计划中由国家计委、化工部、省计委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产品仅25种,占19.23%。1990年,指令性计划产品缩小至聚氯乙烯树脂、电石、尿素、烧碱等4种。1992年,仅有电石、聚氯乙烯树脂2种产品列入指令性计划,其余化工产品均为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计划。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共十三章,主要包括了化学矿山工业、化学肥料工业、化学农药工业、无机化工原料工业、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精细化学品工业、涂料、颜料和染料工业、椽胶加工工业、化工机械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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