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质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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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3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质量管理
分类号: F273.2
页数: 12
页码: 192-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管理的情况,包含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质量监督检验等。
关键词: 化学工业 质量管理 福建省

内容

本省化工产品质量管理,70年代以前主要是靠企业检验把关。1979年10月,省化工局成立标准化室,编制5人,专门抓化工企业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管理工作,继而开展创优、评优、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简称TQC)、计量定级、标准化定级和质检科认证等项活动。到1992年,全省化工系统共计获得国家银质奖产品称号6项、部优产品称号46项、省优质产品称号127项。当年,优质品产值达15.97亿元,占全省化工系统总产值的45.42%。
  一、标准化管理
  1978年前,本省化工系统未设标准化专门管理机构。化工产品有的是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等,有些产品则无正式标准。
  1978年,省化工局科技处开始抓全省化工产品标准大清查工作。翌年,组织制订了第一批7项省地方标准。同年10月,省化工局标准化室成立后,对全省116个企业、200多种化工产品进行标准化普查,掌握本省化工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情况。
  1984年,省内部分化工骨干企业开始采用国际标准。率先采用国际标准生产的有厦门电化厂的糖精钠,福州第二化工厂的聚氯乙烯树脂,福州第一化工厂的氯酸钾,南平化工厂的乙炔炭黑等产品。1985年,省化工标准化协会与省标准化协会企业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了《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其中,永安合成氨厂企业标准321个,把全厂一切活动都纳人标准化管理之中。1986年,中国标准化协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标准化机构,推荐了《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化工部化工标准化协会也向全国化工系统推荐。省石化厅及时总结了永安合成氨厂经验,两次印刷《化工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共500册,加以推广。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后,大量地方标准被废除并转为企业标准。1990年,省石化厅及时举力、了两期化工企业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培训班,培训企业标准化人员126人,提高了化工标准化队伍的素质。1991年,按照国家标准化法,全省化工只保留农药和食用化工产品省地方标准,其余化工产品省地方标准废除,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二、计量管理
  本省化工计量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是从1983年在省石化厅标准化室配备计量专职管理人员后开始的。1984年,召开全省化工行业第一次计量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化工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并决定对化工企业计量管理人员、仪表检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开展计量定级、升级活动。1986年,福州第二化工厂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首先通过国家一级计量企业考核验收。翌年,厦门橡胶厂、三明化工厂及其所属合成氨分厂、电石分厂和热电分厂相继获得国家一级计量企业称号。同年,成立省化工计量检测中心,挂靠在三明化工厂。1989年,成立中国化工计量管理协会福建分会。1992年,改为省化工计控管理协会。到1992年止,全省化工系统获得一级计量合格证的企业6个、二级企业45个、三级企业61个,并对900多名计量管理人员和检定人员进行过培训考核。
  三、质量监督检验
  1978年前,本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主要由企业自己进行,厂内都设有中心检验室或化验室,进行自检。省化工主管部门对主要化工产品的质量指标进行定期考核统计,并组织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
  1978年,全省开展第一次“质量月”活动,化工系统的质量监督检验进一步得到重视。1980年,省化工厅标准化室配有专人负责贯彻化工部《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1983年起,开展质监机构负责人和检验员的培训考核,继而进行质监机构认证定级工作。1984年起,先后对磷肥、化学试剂、农药、有机化工原料、食用化工产品和复混肥以及部分橡胶制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到1992年止,已正式通过认证的企业质检科有81个(其中一级16个、二级38个、三级27个),经培训考核的质检人员1080人次,并有107个企业考核合格,发给生产许可证179张。
  1978年后,全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除企业自检外,还实行行政监督,由省化工局、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委托省中心检验所和各地市检验所负责抽检。化工部有关监测中心也时有抽检。省经委规定:对产品质量抽检第一次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黄牌警告,企业要写出整改报告;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限期整顿无效者,责令停产整顿。
  四、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新的现代质量管理方法。1979年10~12月,省化工局先后在福州第二化工厂和三明化工厂举办2期全面质量管理骨干培训班,揭开了本省化工系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序幕。1980年,国家经委颁发了《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省内重点化工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全面质量管理宣传教育工作。1982~1983年,省石化厅先后组织几批配套人员到上海高桥石化厂参观学习。化工部也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演讲团到福建宣讲。1984年6月,在建阳召开了全省化工系统第一次QC(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会。同年12月,成立省化工质量管理协会。经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企业领导质量意识显著提高,企业内部初步形成了各有特色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越来越被企业领导和职工所接受。
  五、优质产品评比
  1979年,国家经委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当年,福建省化工系统开始开展优质产品评选活动,由企业提出申请,地、市推荐,省化工局组织检查评比,经省政府批准,授予省优质产品称号。同时,省化工局还组织全省化工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化工部组织的优质产品评选。
  1984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鼓励创新创优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暂行办法》,进一步鼓励企业提髙产品质量,多出口多创汇,参与国际竞争。按优质产品《条例》和《办法》的规定,获优质产品称号的企业,除一次性奖励外,还实行优质优价政策。1987年,福州第二化工厂提取的质量奖金就达5万多元。同年,福州硫酸厂的工业硫酸获部优称号,每吨价格由240元调高至284元。
  优质产品评选,每年一次。1991年后,按国务院通知,暂停评优活动。1979~1991年,福建省化工系统优质产品名录见表13-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共十三章,主要包括了化学矿山工业、化学肥料工业、化学农药工业、无机化工原料工业、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精细化学品工业、涂料、颜料和染料工业、椽胶加工工业、化工机械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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