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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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318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投资
分类号: F424.2
页数: 18
页码: 149-166
摘要: 本章记述福建省化学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投资体制及管理机构、投资规模、投资效果、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与设备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化学工业 固定资产

内容

福建省化学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含利用外资与引进技术和设备),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建国前,民生凋敝,经济停滞,福建化学工业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建国后,由于台湾海峡两岸处于敌对状态,国家在较长时间内对福建很少投资。但化学工业作为为工农业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基础工业之一,还是得到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从1958年开始,地方投入化学工业的建设资金逐渐增加。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方针,由于中央给予福建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福建化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增加。到1992年,全省化工系统累计投资41.42亿元(含福建炼油厂)。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8.17亿元,占总投资的68.01%;技术改造投资13.25亿元,占总投资的31.99%。在这两项投资中,利用外资4061万美元,引进技术和设备实用外汇2098.95万美元。1990年6月,福建省和中国石化总公司合资的福建炼油厂正式动工建设,1992年该厂已部分建成投产,到1992年底,该厂共计投资16.32亿元,占全省化工系统总投资的39.4%。
  第一节 投资体制及管理机构
  一、投资体制
  1953年,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本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也纳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由省计委下达。基本建设投资分为国家预算内的拨款投资和地方部门自筹资金的投资。
  1978年以前,化工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通过基本建设渠道进行的。此外,还有对老企业内部进行小改小革和填平补齐的技术措施费用,数额很小,未列入历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中。1978年后,确定技术改造投资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老企业的挖潜、革新和改造,以及老产品的更新换代等,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大。1981年后,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数额已超过基本建设投资(不含福建炼油厂)。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方针,福建化工固定资产投资体制逐步进行改革。1983年,开始试行把国家预算内的拨款改为贷款。1984年,不论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除企业自筹资金外,一律改为贷款。化工固定资产投资由两个渠道安排:一是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投资,由省计委安排下达;二是列人技术改造计划的投资,由省经委安排下达。
  根据国务院(1984)124号文件《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4年下半年,全省化工系统在设计单位开始推行技术经济责任制,按规定实行收取设计费,进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条件较好的建设单位,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在施工方面,对一些重点工程推行公开招标、投标办法,择优选用施工队伍;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审批上,增加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和程序,以及增加了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工会等部门的监督审查制度,从而加强了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到1992年,这些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继续贯彻执行,并进一步完善。
  二、管理机构
  由于化工生产条件要求严格,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投产有特定的要求,因此,本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从省、地(市)到企事业单位都设有专门管理机构或专职干部,严格管理化工固定资产投资的全过程。
  本省化工行政领导机构虽经多次演变,但不论是单独成立的省化学工业厅(局),或是与其它行业合并成立的主管单位(如工业厅、轻工业厅、重工局、燃料化学工业局等),内部都设有基建处或综合组等,负责化工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汇总、审批、竣工验收和统计管理等工作。1978年前,技术措施项目由厅(局)生产处负责管理。1978年后,技术改造投资先由化工处、总工办管理过一小段时间,后归基建处统一管理。1982年,成立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后,化工固定资产投资才分属于基建处和外经办管理,外经办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项目的谈判、立项、审查、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基建处负责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汇总和内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
  第二节 投资规模
  建国后的头3年(1950~1952年),本省化学工业只投资36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少数林产化工、医药和日用化工恢复生产。
  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化工投资401万元,主要用于扩建南平化工厂的炭黑、厦门橡胶厂的布面胶鞋、福州橡胶厂的胶面胶鞋以及各县的松香厂等。
  1958~1962年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1.21亿元,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有:三明化工厂年产各2万吨的1#、2#电石炉和年产2万吨的石灰氮;福州第二化工厂年产1.5万吨的烧碱及其配套的六六六农药、漂白粉、盐酸、液氯和年产6000吨的聚氯乙烯树脂;福州、南平、泉州、龙海、永春等地年产800~2000吨的小合成氨厂;福州硫酸厂年产2万吨硫酸和1万吨普钙等。但这一期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过于膨胀。总投资额比“一五”时期大30倍。1961年,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对基建项目进行清理,压缩了一批在建项目,其中主要有停建年产16万吨纯碱(氨碱法)的厦门纯碱厂,缓建三明化工厂年产5万吨合成氨并加工纯碱、氯化铵各16万吨的中型合成氨工程。
  1963~1965年的调整时期,继续控制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平均投资额由“二五”时期的2425.8万元压缩到1591万元,三年共计完成投资额4774万元,主要用于支农项目,如三明列西、漳平、邵武等年产5000吨合成氨厂,龙海农药厂的六六六粉剂车间,以及三明化工厂年产2万吨的3#电石炉建设等。
  1966~1975年的第三个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与调整时期相比,年平均投资额增长58.66%。大部分化肥工业和农药工业,是在这期间建成投产的。在氮肥工业方面,1968年,恢复了三明化工厂的中型合成氨工程建设(改为年产4.5万吨合成氨,加工18万吨碳铵),总投资3200万元,于1970年底建成投产;1969~1975年,先后建成南靖、长泰、闽清等28套年产3000吨的小合成氨厂,增加合成氨生产能力8_4万吨,碳铵31.2万吨。在磷肥工业方面,对早期建成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磷肥厂,平均每套用200万元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工艺较为先进的年产5000~7000吨硫酸的“小洋酸”、配年产1.5~2万吨普钙的小磷肥厂。60年代末,南平地区又在政和、松溪、邵武、顺昌、建阳等县陆续布点建设小磷肥厂。70年代初,为了适应农业发展需要,投资850万元,新建年产2万吨硫酸、配2万吨普钙的漳平硫酸厂。在农药工业方面,这期间建成了三明农药厂的鱼藤精、乐果、稻瘟净、敌百虫等农药车间,并新建和扩建了建瓯、龙海等农药厂的粉剂加工车间。此外,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随着省内造纸工业的发展,三明、富文、龙岩、大洲、福安、连城、南安以及漳州等地,陆续建成年产400~3000吨小烧碱厂和车间。
  1976~1980年的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化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6亿元,年平均投资额4914万元,比1966~1975年期间年平均投资额增长近一倍。这期间,继续对化肥工业进行大量投资,主要有:三明化工厂投资9371万元,建成年产6万吨合成氨,加工11万吨尿素的合成氨工程;新布点筹建长乐、明溪、角美、漳浦、长汀、武平、大田、邵武(第二化肥厂)等8套年产3000~5000吨小合成氨厂,共计投资4700万元;对漳平、福州、永春、顺昌等13套小合成氨厂进行扩建改造,总计投资1900万元。这期间,氯碱和橡胶加工方面的主要项目有:福州第二化工厂投资1179万元,使烧碱年产能力由3万吨提高到5万吨;厦门电化厂投资600多万元,建成全国第一家年产1000吨氯化法钛白粉中试车间;福州橡胶厂投资262万元,建成年产10万套拖拉机轮胎车间。此外,还利用化工部批准的核留外汇,建成一批替代进口产品的项目。其中主要有:沙县化肥厂利用核留外汇120万元,于1979年建成年产1000吨苯酚车间;福州农药厂利用核留外汇32万元,于1975年建成年产1200吨杀虫脒车间和利用核留外汇28万元,于1980年建成年产250吨的二甲基甲酰胺装置;三明农药厂于1976年利用核留外汇146.8万元,筹建年产800吨黄磷车间(1982年投产)和利用核留外汇131.6万元,筹建年产2000吨甲酸车间(1980年投产)。
  1981~1990年的第六个和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化工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不含福建炼油厂3.67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53亿元,占34.32%;技术改造投资8.67亿元,占65.68%。这是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最多的时期,为前30年投资总和的1.96倍。这期间,由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方针,投资体制有了重大改革,把过去的拨款改为贷款,使建设单位更加重视经济效益。主要投资方向是择优改造化工老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改变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条件。在这一期间,完成的主要项目有:一是三明化工厂投资3800万元,扩建热电厂4#、5#锅炉(每台时各65吨),配1.2万K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4602万元,建成变压器容量2万KVA的4#半密闭式电石炉;投资1.44亿元,进行年产24万吨碳铵改年产11万吨尿素工程建设;投资6673万元,扩大合成氨生产能力4万吨;二是福州第二化工厂在1983年六六六农药停产后,为解决氯气平衡问题,经国家计委批准,实施“2626”技改工程(即计划投资2626万元),把聚氯乙烯树脂年产能力由2.5万吨扩建至4万吨,电石渣制水泥由1.5万吨扩至4.5万吨。1986年后,又投资1.4亿元进行烧碱年产5万吨改7万吨和引进年产1.5万吨高型号聚氯乙烯树脂以及年产5000吨漂粉精生产装置;三是福州氮肥厂投资4773万元建成4万吨联碱装置;四是顺昌合成氨厂投资3612万元进行碳铵改产尿素(年产4万吨)工程;五是龙海磷肥厂投资2269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磷铵工程以及配套扩建年产硫酸4万吨;六是厦门橡胶厂投资1245万元扩建布面胶鞋车间和投资2150万元,引进年产6000套工程轮胎装置等。
  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建2个较大的化工企业:一是厦门利恒涤纶有限公司,投资1.8亿元从瑞士伊文达(E.M.S)工程技术公司引进成套工艺设备,于1987年10月建成年产2万吨聚酯切片和1万吨涤纶短纤维装置,1988年,又投资2680万元引进年产4400吨涤纶毛条装置,于1990年建成;二是开始筹建福建炼油厂,由福建省和中国石化总公司共同投资,在湄洲湾肖厝建设年加工250万吨原油的炼油厂,于1990年6月动工兴建,到当年底已完成投资3.67亿元。
  1991~1992年的第八个五年计划头两年,全省化工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8亿元(不含福建炼油厂12.65亿元)。这两年,除了继续建成三明化工总厂的碳铵改尿素和扩建合成氨工程、顺昌合成氨厂碳铵改尿素工程和龙海磷肥厂的磷铵工程外,重点是建设福建炼油厂。福建炼油厂共有10套主要生产装置,1992年9月,已有25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90万吨/年催化氧化脱硫醇、30万吨/年气体脱硫、1万吨/年硫磺回收等5套装置投产。到当年年底,该厂累计投资16.32亿元,完成全部工程调整后总概算的73.52%。
  到1992年底,全省化工系统共有141个企业(不含福建炼油厂),固定资产原值23.70亿元,比1957年增长759培,比1980年增长3.2倍。其中各行业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化学肥料工业13.13亿元,占55.40%;化学农药工业1.14亿元,占4.81%;基本化学原料工业3.9亿元,占16.46%;有机化学原料及合成材料工业2.58亿元,占10.89%;橡胶加工工业1.71亿元,占7.22%;化学矿山工业0.23亿元,占0.97%;化工机械工业0.29亿元,占1.22%;其他0.72亿元,占3.03%。
  第三节 投资效果
  一、交付使用率
  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由于资金少,投资控制严格,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较好。这期间,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43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366万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达83.75%。
  “二五”计划时期前3年,在“大跃进”形势下,盲目冒进,全省化工投资膨胀,影响了投资效果;尤其是在大办“小土群”中,浪费不少资金。“二五”期间,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1.2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0.9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74.4%。
  1963~1965年的调整时期,由于总结“二五”计划时期的经验教训,停缓建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效果明显提高。这期间,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4774万元,新增固定资产4266万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上升到89.36%。
  “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是全省小合成氨厂大量布点建设时期,特别是“四五”期间,由省内自行制造设备的3000吨型小合成氨厂布点10套,由上海市化工局设计室设计的3000吨型小合成氨厂布点16套,每套建设时间,大都不超过2年。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左”的思想指导,贯彻“靠山、分散、隐蔽”方针,有的不顾原料供应和交通、供水、供电等基本条件,将小合成氨厂建在偏远山区,既加大建设投资,又使建成后难于正常生产,留下后遗症,投资效果大为下降。70年代初,重复1958年“大跃进”时不讲经济效益的错误,兴建一批工艺设备落后的小氯碱厂,致使投产后连年亏损。到70年代末,除富文、龙岩、连城等3个厂和三明农药厂烧碱车间外,其余均相继关闭。这10年期间,共计投资2.52亿元,新增固定资产1.51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仅59.92%。
  “五五”计划时期,基本建设战线长、项目多、效益差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这期间,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2.46亿元,新增固定资产1.07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只达43.50%。
  “六五”和“七五”计划时期,由于改革开放逐步深人,固定资产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贷款,各建设单位开始注重投资的效益和还贷的可能性等问题。这时期,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13.2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11.59亿元(不含福建炼油厂),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达87.74%,为投资最多、效益较好的时期。
  1991~1992年的“八五”计划时期头两年,全省化工固定资产投资5.18亿元(不含福建炼油厂),新增固定资产5.26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达101.54%(新增固定资产中有一部分是上期投资结转下来的,故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大于100%)。
  二、生产能力
  1951~1992年,福建省化学工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化工产品发展到近300种,其中获国家银质奖6个、部优质产品称号46个、省优质产品称号127个。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发展情况:
  氮肥从“二五”计划时期开始建设,到1992年,已建成中型氮肥企业1个,小型氮肥企业38个(不含已关停并转的7个)。合成氨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2.26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71.70万吨(其中:中型20.5万吨,小型51.2万吨),增长30.7倍;碳铵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4.7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194.08万吨,增长40.3倍;尿素、氯化铵1965年均为空白,1992年年产能力分别达到26万吨和5万吨。
  磷肥自60年代初期创办小磷肥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磷肥企业17个(不含已关停并转企业);磷肥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30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80万吨,增长1.7倍,并增加复合肥新品种(年产能力3万吨)。
  农药从50年代末的农药粉剂加工厂点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8个农药生产企业;农药原药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987吨(折100%),发展到1992年的1.24万吨,增长11.56倍,农药品种逐年增加。
  硫酸从50年代末的“小接硫”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15个硫酸企业;硫酸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4.53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35.5万吨,增长6.8倍。
  烧碱从1958年厦门电化厂建成年产800吨电解法烧碱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5个烧碱生产企业(不含已关停并转企业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1.92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11.2万吨,增长4.8倍。
  纯碱从70年代中期复分解法的小纯碱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1个4万吨的联碱生产厂。
  氯酸钾从50年代初小规模生产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2个氯酸钾生产企业;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1300吨,发展到1992年的1.9万吨,增长13.6倍。其中福州第一化工厂年产能力达1.8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氯酸钾生产厂家。
  电石从1957年安溪电化厂(安溪电冶厂前身)首家小电石厂投产开始,到1992年已发展到年产能力15.51万吨,比1965年增长2.8倍。其中,三明化工总厂年产能力达10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电石生产厂家。
  聚氯乙烯树脂从60年代初福州第二化工厂聚氯乙烯车间投产开始,到1992年有2个企业生产聚氯乙烯树脂;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1.07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5.1万吨,增长3.8倍。
  聚酯从60年代中期省化工局研究所试验车间小规模试验开始,到1992年,已建成的厦门利恒涤纶有限公司具有年产聚酯熔体3万吨(其中聚酯切片2万吨、短纤维1万吨)和涤纶毛条0.44万吨的生产能力。
  甲醇从70年代初福州氮肥厂生产少量粗甲醇开始,到1992年已有2个厂生产精甲醇,年产能力达2.15万吨。
  炭黑从50年代初试产开始,到1992年已发展到能生产3大类多品种炭黑产品,年产能力由1965年的1700吨,发展到1992年的1.43万吨,增长7.4倍。
  橡胶加工由50年代中期的翻修轮胎开始,到1992年已发展到能生产轮胎、工程车胎、力车胎、输送带、胶管、胶鞋等多种产品。主要产品年产能力为轮胎外胎112.6万条、内胎113.6万条(不含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输送带60万m2,胶管142万标米,胶鞋2266万双。
  炼油年加工原油250万吨的福建炼油厂,于1992年8月已部分建成投产。
  第四节 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与设备
  建国后到1978年期间,福建省没有利用外资进行化工建设,,也极少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少数国内无法制造的设备,或无法解决的特殊材料,建设单位向国家申请,由国家统一组织进口。1978年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本省化学工业建设利用外资以及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才日益增多。到1992年,全省化工系统利用外资36项(不含外商独资项目),共计4061.85万美元;引进技术和设备23项,实用外汇共计2098.95万美元。还有外商独资化工企业31家,共有注册资金1.23亿美元和350万港元、505万元人民币。
  一、利用外资
  本省化学工业建设利用外资始于1985年,采用的方式有以下4种:
  (一)中外合资
  这是本省化学工业建设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到1992年,共计有23项,总投资2.89亿元,其中利用外资3053.35万美元。主要项目有:厦门利恒涤纶有限公司利用外资2250万美元,总投资1.8亿元,建成年产2万吨聚酯切片和1万吨涤纶短纤维;浦城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利用外资174万美元,总投资3560万元,建成年产1700吨饲料金霉素;福安农药厂利用外资60万美元,总投资600万元,建成年产1000吨过硫酸铵;福州成伟鞋业有限公司利用外资51万美元,总投资425万元,建成年产180万双化学鞋生产线;富厦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利用外资56万美元,总投资420万元,建成年产1000吨甜蜜素。
  (二)中外合作
  这类项目共有6项,总投资1506万元,其中利用外资137万美元。主要项目有:厦门佳隆静电植绒有限公司利用外资40万美元,总投资270万元,建成年产250万米静电植绒生产线;南平化工厂利用外资20万美元,总投资298万元,建成年产800吨乙炔炭黑和年产1000吨炉法炭黑生产线。
  (三)外商独资
  根据省外经贸委编印的《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名录》记载,1987~1992年,全省外商独资化工企业(只包括归口化工系统管理的行业和产品)共计31家,注册资金1.23亿美元和350万港元、505万元人民币。其中主要厂家有: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生产自行车胎、摩托车胎、农用车胎以及汽车轮胎等,经营期限为1989~2039年;翔鹭涤纶纺纤(厦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7000万美元,生产聚酯及其制品,年产能力18万吨,经营期限1989~2059年。
  (四)补偿贸易和来料加工
  这类项目共有7项,总投资5745.4万元,其中补偿贸易方式利用外资871.5万美元。主要项目有:福州第二化工厂利用外资400万美元,总投资2043万元,建成年产5000吨漂粉精装置;福州第一化工厂利用外资293万美元,总投资2533万元,建成年产1万吨氯酸钠生产线;三明化工总厂利用外资90万美元,总投资555万元,用于4#电石炉的中空电极和尿素尾气回收系统关键设备。来料加工有年产720万只打火机1项,利用外资44.5万美元。
  二、引进技术和设备
  60年代,福州第二化工厂聚氯乙烯车间曾从德国引进2台离心机。70年代末,三明化工厂建设的第一套尿素装置,也从日本引进尿素熔融泵、甲胺泵、造粒塔喷头等设备。
  80年代至90年代初,全省化工系统共计引进技术和设备23项,实用外汇2098.95万美元,用于改造老企业,更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拓宽国内外市场。主要项目有:福州第二化工厂实用外汇669万美元,引进年产1.5万吨高型号聚氯乙烯树脂技术和设备,改进聚氯乙烯聚合工艺;南平化工厂实用外汇35万美元,引进油炉色素炭黑尾气回收脉冲袋滤设备;厦门利恒涤纶有限公司实用外汇348万美元,引进年产4400吨涤纶毛条装置;三明化工总厂实用外汇286万美元,引进第二套尿素生产装置的关键设备;泉州胶鞋一厂、二厂、三厂等实用外汇47万美元,引进运动鞋生产线,大部分产品出口创汇。
  第五节 工程设计与地质勘探及工程勘察
  一、工程设计
  (―)设计机构
  1958年10月,福建省化学工业设计研究院成立,从此省内有了化工设计机构。50年代末,三明化工厂、福州第二化工厂在建厂初期也都设立设计组(室),1980年,均发展为厂内设计研究院。80年代中后期,省内部分重点化工企业也相继配备设计力量,承担厂内部分技改工程设计。1991年9月,福建炼油厂组建了厂内设计研究院,院下设有设计所。到1992年底,全省化工系统设计院、所共有4个(未含设计组、室),拥有职工42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65人(高级职称63人、中级职称139人),占设计院、所职工总数的86.08%。
  1.福建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该院建于1958年10月,原名为福建省化工设计研究院,直属省化工局领导,当时职工仅30人。1962年,由于省化工与省轻工机构合并,该院与省轻工设计院合并。1965年,轻化机构分开,恢复成立福建省化工设计院。到1965年底,该院职工发展到108人。
  1969年11月,随着省化工局并入省重工局,该院并入福建省重工设计队,其中原化工设计院职工只保留近40人,其余均下放工厂或农村。1971年1月,化工从省重工局分出。与此同时,成立福建省化工设计队。同年10月,省化工与省煤炭机构合并成立省燃化局,相应成立福建省燃化设计队。1975年7月,改名为福建省燃化设计研究院。1976年1月,化工与煤炭分开,又恢复成立福建省化工设计研究院。1978年,设计与研究分开,成立福建省化工设计院,全院职工增至205人。
  1983年,为发展石油化工需要,该院更名为福建省石油化工设计院。1984年下半年,开始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实行设计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5年7月,经化工部验收批准,该院具有承担一、二、三类8种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格。1987年11月,经省建委批准为化工乙级、土建和医药丙级的设计单位。在深化改革中,该院逐步发展为院长负责制,并与化工部第一、第四、第八等设计院和省科协咨询中心、省设备成套局、马尾造船厂等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
  该院系省级专业设计院,主要从事化肥、农药、氯碱、电石和石油化工等化学工程设计,并承担医药、轻工和其他行业的建筑工程设计。建院30多年来,完成近500项工程设计。到1992年底,该院共有职工212人,受聘的各类技术人员193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87人),占职工总数的91.04%。全院设有化工工艺、化工设备、土建、供排水、电气、自控、热工、暖通、总图、概预算等十几个专业,并拥有图书资料近12万册、微机10台、电脑绘图仪2台,可采用微机制图和微机分析,每年可完成近亿元设计工程量。1993年4月,该院经国家建设部考核,晋升为化工甲级、土建和医药乙级的设计单位。
  2.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院
  福州第二化工厂自1958年建厂初期至70年代,先后成立过综合科、设计科、石油裂解办公室等机构,从事厂内基建工程因地制宜设计和部分技改项目设计。1980年,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经省化工厅批准,成立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研究院。1984年6月,设计与研究分开,单独成立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院。1985年,开始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设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了提高。1987年11月,经省建委批准为化工乙级设计单位。建院12年来,共计完成大小工程设计项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50余项。到1992年底,全院共有职工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2人(髙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8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71.26%。
  3.三明化工总厂设计院
  1958年,三明化工厂建厂初期,在总工室内配有设计组,设计人员逐步增加,至70年代末发展到30多人。1981年,随着生产发展,经省化工厅批准,成立三明化工厂设计研究院。1985年,研究部分划出单独成立技术处,设计部分改为三明化工厂设计院。1987年,经省建委批准为化工丙级设计单位。该院主要任务是承担厂内基建因地制宜设计和部分技改项目设计。到1992年底,该院共有职工74人,其中专业工程技术人员65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0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87.84%。
  4.福建炼油厂设计研究院设计所
  福建炼油厂设计研究院组建于1991年9月,下属的设计所于1992年被省建委批准为化工丙级设计单位,主要承担本厂设计管理和厂内技改项目的设计工作。到1992年底,该所共有设计人员5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5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4人),占全所职工总人数的88.24%。
  (二)设计工作及其主要成果
  1958年前,本省自行设计的化工工程项目,主要有中国木材化工厂(南平化工厂前身)的4套滚筒法硬质炭黑、福州化工厂(福州第一化工厂前身)的年产300吨电解法氯酸钾等。
  1958年4月,厦门电化厂自行设计的年产800吨烧碱工程设备安装竣工,采用水平槽电解,生产出本省首批烧碱和漂白粉。50年代末,三明化工厂、福州第二化工厂在建厂初期,厂内的设计组、室,都为本厂基建工程承担因地制宜的设计工作。南平化工厂自行设计年产2000吨炉法炭黑。
  1960~1965年,省石油化工设计院的前身机构(以下均称省化工设计院),先后完成了福州、南平、龙海、泉州等4套年产800吨合成氨配氨水、永春年产2000吨合成氨配碳铵、漳平年产5000吨合成氨配碳铵和邵武年产5000吨合成氨配硝铵的因地制宜设计,以及白沙钙镁磷肥厂的高炉法钙镁磷肥、龙海磷肥厂、闽侯磷肥厂年产5000吨“三文一器”流程硫酸等设计。
  1966~1970年的5年间,省化工设计院完成的主要项目有:三明化工厂年产4.5万吨合成氨配18万吨碳铵;上杭、南靖、长泰、福清、福安、古田、尤溪、安溪、浦城、闽清、宁化、龙岩、顺昌、永安、将乐、平和、南安、连江等18套年产3000吨合成氨厂;漳平硫酸厂年产2万吨硫酸和2万吨普钙以及政和磷肥厂年产4000吨硫酸;富文化工厂年产3000吨烧碱、3000吨聚氯乙烯树脂、2500吨液氯、2000吨盐酸;三明红卫制药厂年产23吨青霉素等。在此期间,三明化工厂设计部门完成了本厂3#电石炉扩建设计;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部门为本厂设计了年产1万吨六六六连续法生产装置。
  1971~1975年,省化工设计院又完成厦门、永安、清流、泰宁、连城、长汀、漳浦、龙海、大田、闽侯、光泽、仙游等12套年产3000吨和邵武第二化肥厂年产5000吨小合成氨厂的因地制宜设计和三明农药厂年产500吨烧碱等设计。在此期间,三明化工厂设计部门还为永安维尼纶厂设计年产4万吨电石车间。
  1976~1980年,省化工设计院完成的主要设计项目有:明溪、长乐等2套年产5000吨合成氨厂;政和、龙海等磷肥厂2套年产1万吨硫酸;三明农药厂扩建年产8000吨烧碱、1500吨盐酸、1200吨50%乐果、1200吨50%甲胺磷;福州第一化工厂年产3000~5000吨食用小苏打;福州化工原料厂年产1000吨钛白粉;配合化工部第四设计院,完成三明化工厂年产6万吨合成氨加工11万吨尿素设计。在此期间,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部门为本厂完成了烧碱年产1.5万吨改3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000吨改1.2万吨的技改设计。
  1981~1985年,省化工设计院完成的主要设计项目有:6个小合成氨厂技改扩建,合成氨年产能力:光泽扩至6000吨、连城扩至1万吨、平和与龙岩各扩至1.5万吨、漳平扩至1.6万吨、永安扩至3万吨;漳平磷肥厂年产4万吨普钙、龙海磷肥厂年产10万吨普钙、福州硫酸厂年产4万吨硫酸、沙县化肥厂年产2万吨硫酸和6万吨普钙、浦城磷肥厂年产2万吨硫酸和5万吨普钙等技改扩建;永定与武平2个年产2500吨电石;福鼎制药厂年产200吨冰片;龙岩化工厂年产500吨漂粉精;泉州赖氨酸厂年产1000吨赖氨酸等。在此期间,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院为本厂进行烧碱年产3万吨改5万吨、聚氯乙烯树脂1.2万吨改2.5万吨技改设计。六六六停产后,又为本厂产品结构调整进行技改设计,主要目标是把聚氯乙烯年产能力由2.5万吨扩建到4万吨、电石渣水泥从1.5万吨扩建到4.5万吨等。
  1986~1992年,省化工设计院完成的主要设计项目有:三明化工厂年产4万吨半密闭式4#电石炉和年产8000吨联醇、邵武磷肥厂年产2000吨氟里昂、南靖磷肥厂年产1.2万吨复混肥、福州化工原料厂年产800吨中温变换触媒、南平化工厂年产3000吨油炉色素炭黑、龙岩化工厂扩建至年产5000吨烧碱、富文化工厂扩建至年产1万吨烧碱和6000吨聚氯乙烯树脂、安溪电冶厂年产1.4万吨电级糊、三明胶合板厂年产1.5万吨甲醛胶料、古田抗生素厂年产250吨四环素、建瓯化工厂年回收4000吨甲醇、福益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吨硫酸庆大霉素、浦城生化厂年产1000吨饲料金霉素、龙海磷肥厂年产3万吨磷铵以及几个胶鞋厂、多座液化石油气站和油库等工程;与化工部第四设计院合作,为三明化工厂设计年产24万吨碳铵改产尿素和扩建年产4万吨合成氨;与北京石油规划设计院合作,承担了福建炼油厂的总体设计,负责该厂生活区、福利区、年回收1万吨硫磺装置、输油管、输水总管、加压站和水净化站、机修、电修、仪修、车库、仓库、联络公路和其他辅助工程设计。在此期间,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院除了为本厂烧碱年产能力由5万吨扩至7万吨,引进1.5万吨高型号聚氯乙烯树脂和5000吨漂粉精进行设计外,还为福州硫酸厂设计了年产1.5万吨甲醛、为龙岩青草盂水泥厂设计了7.5万吨水泥、为福鼎制药厂设计了年产250吨咖啡因和福州第一化工厂年产1万吨氯酸钾后处理配套等工程项目。三明化工厂设计院完成了年产50万m3溶解乙炔、1000吨双氰胺、1万吨甲醛、1万吨联醇和4#电石炉原料输送栈桥等项目设计。福建炼油厂设计所完成的设计项目有:年加工250万吨原油的常减压装置配套工程DCS(分散集中控制)设计、全自动计量汽柴油装车站、直馏汽油碱洗、航煤加氢精制装置、油码头千吨级泊位与万吨级泊位改造、应急水源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等项目设计。
  30多年来,省化工设计院在工程设计中,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全国第三届发明博览会银牌奖1项、省科技成果奖3项、化工部优秀设计表扬奖1项;1991~1992年,全省设计质量检查,该院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福州第二化工厂设计院设计的高型号聚氯乙烯树脂工程先后获得1990年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和1991年化工部优秀设计三等奖,聚氯乙烯树脂扩建工程获得1990年省优秀设计表扬奖。
  二、地质勘探及工程勘察
  1977年6月,省化工局成立了福建省化工矿山地质勘探队,主要承担省内硫铁矿、重晶石矿、石灰岩矿、明矾矿、萤石矿等化学原料矿产的地质勘探任务。1984年,该队改属化工部领导,更名为化工部地质勘探公司福建地质勘探大队。到1992年底,该大队拥有职工243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50.6%。建队以来,在全省各地开展地质普查、勘探工作,提供地质报告20份,完成钻探工作量19981米。
  为了拓宽服务领域,1983年,该大队组建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被建设部批准为甲级勘察单位,主要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码头、道路等勘察和水文地质勘探、地形测绘、工程测量等任务。到1992年底,共计完成480多个工程勘察项目,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合格率100%,优良率在80%以上。其中,勘察报告获化工部优秀勘察三等奖1项,获化工地质矿山系统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福建省建委表扬奖1项。
  为了延伸工程勘察工作,1992年,该大队成立了福建省福州福新基础工程公司。该公司由化工部发给地矿施工二级资格证书,主要承担桩基工程、坑道隧道工程、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水井钻井等任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共十三章,主要包括了化学矿山工业、化学肥料工业、化学农药工业、无机化工原料工业、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精细化学品工业、涂料、颜料和染料工业、椽胶加工工业、化工机械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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