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270
颗粒名称: 一、筹建
分类号: TE68
页数: 2
页码: 87-88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炼油厂1958-1986年的筹建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石油工业 炼油厂建设

内容

1958年初,本省拟筹建年产25万吨炼油厂,曾选沙县城关一带为厂址,从石油部和有关设计院、炼油厂抽调10多名技术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招收100多名工人送到上海高桥炼油厂培训,还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派30名到西安石油学院学习。1960年,由于压缩基本建设战线而停止了准备工作,省外调人的人员和在上海培训的工人绝大部分安排到南京炼油厂工作,派往西安石油学院学习的毕业生分配到全国各地。
  福建省于1976年4~8月,再次进行炼油厂选址工作,从宁德地区三都澳至厦门港沿海各个海湾,勘探了40多个厂址。同年11月,共有5个地市分别写出厂址报告:宁德地区罗源湾的大官坂、文山厂址;福州市的英屿、快安及马尾厂址;甫田地区的江阴岛和秀屿厂址;泉州市惠安的肖厝、“五一”、“七一”围垦地和晋江的蚶江石湖厂址;厦门市的上头亭厂址。1976年12月下旬,燃化部规划设计院一行5人到福建,对罗源湾到厦门各地有关厂址进行踏勘。在国防部门提出原油不能过马祖岛的情况下,选择5万吨级码头在罗源湾门边,厂址拟从大官坂、文山、快安等地筛选。1977年,燃化部一行11人到福建选择厂址,因大官坂地质差、文山场地不够,最后选择快安为厂址。原油拟用0500mm钢管,从罗源湾门边经2处加压,输送到相距90多公里的魁岐;成品油库拟建在马尾红山一带;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输送到“金刚腿”以下排放。同年8月,省革委会向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报送了建设年加工原油250万吨的福建炼油厂计划任务书。
  1978年8月,成立福建炼油厂筹建处。同年10月,在审定扩初设计时,因福州快安厂址在飞机航线下,省革委会同意改选厂址。从1978年12月至1979年5月,对马尾的君竹一带围垦地进行钻探及评价,同时踏勘了厦门的上头亭、翁厝,漳州的角美及港尾等厂址。后因国家进行经济调整,没有给福建安排原油供应,福建炼油厂只得缓建,1980年1月1日,省政府撤销了福建炼油厂筹建处。
  1982年,省领导到湄洲湾实地考察后,作出尽快开发湄洲湾,建设石化基地的决定,省政府立即向国家计委请求建设福建炼油厂,提出湄洲湾和漳州港尾两地可供厂址选择。1983年6月,经国家计委批准,将开发湄洲湾的前期工作列入“六五”计划期间基本建设的重点项目。1984年6月,本省又成立了福建炼油厂筹建处,省政府立即向国家计委及中国石化总公司报送拟在惠安县湄洲湾肖厝建设福建炼油厂的项目建议书。同年10月,国家计委批准了项目建议书,由国家每年提供250万吨胜利油田议价原油,建设资金采用中外合资方式,产品除出口换汇还本付息外,结余全部归福建。
  根据国家计委批文精神,1984年12月,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人带队,赴香港与印尼华侨林氏财团商谈合资建设福建炼油厂,并签订了合资原则协议书。福建与林氏财团各占75%和25%股份,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西班牙政府提供混合贷款,技术采用美国UOP公司的专利。1985年2月,由省政府领导人带队,赴香港与林氏财团又签订了由西班牙TRC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协议。同年4月,省政府决定在筹建处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福建石油化工股份有限总公司。同年7~9月,又由省领导人带队,赴西班牙参与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商谈贷款、工程承包、分包、总投资及建设进度安排等问题。同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了福建炼油厂与林氏财团合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只供应200万吨高价胜利油田原油)。后因外商报价太高,风险过大,中方无法接受,双方同意终止谈判。1986年4月,省政府撤销了中国福建石油化工股份有限总公司。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福建省志·化学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共十三章,主要包括了化学矿山工业、化学肥料工业、化学农药工业、无机化工原料工业、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精细化学品工业、涂料、颜料和染料工业、椽胶加工工业、化工机械工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