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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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101
颗粒名称: 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其他题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
页数: 1

内容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福建省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乡镇煤矿不同于一般的乡镇企业,国务院决定乡镇煤矿统一由煤炭工业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并要求各省尽快制订乡镇煤矿和个体采煤的管理办法。据此,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的精神,支持煤炭工业部门搞好对乡镇煤矿的行业管理。
  1987年8月22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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