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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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75
颗粒名称: 一、科研机构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2
页码: 211-22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9年3月,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省燃料工业科学研究所,科研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科研 机构

内容

1959年3月,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省燃料工业科学研究所,编制40人,其中科技人员30人。主要专业为石油、煤炭、化工。
  1962年6月,冶金、机械、燃料科研机构合并组建省重工业厅科研所,下设矿冶研究室,由冶金、煤炭科技人员14人组成。1970年元月,省重工业厅科研所改称省重工业局科研所。
  1971年1月,省重工业局撤销,冶金、煤炭、地质三个行业组成省冶金工业局。由原煤炭、冶金的设计科研人员组建省冶金设计队,其中煤炭科技人员6人。7月,组建省燃料化工局,煤炭设计和科研人员(仍为6人)并人省燃化局设计队。
  1975年4月,省燃化局设计队改为省燃料化学工业设计研究院,下设煤炭研究室。10月省煤炭工业局成立,随之成立省煤炭工业设计研究院,内设煤炭研究室。
  1978年7月,省煤炭局设立科技处,11月,煤炭研究室从省煤炭工业设计研究院划出组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58人。
  1980年,省煤炭局党组决定,局科技处和煤研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既承担科研课题、推广新技术,又负责煤炭系统科技工作的组织管理。
  1984年12月,省煤炭总公司成立科技引进处,与标准化室合署办公,负责煤炭科技引进、技术开发的组织管理,以及标准化、煤质、计量、环保等工作。
  1985年4月,省煤炭总公司党组决定成立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技术委员会,委员共39人。技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衡正铭,主任黄声野,副主任王文杰、潘李贤、余天诚(兼秘书长)。
  至1990年,省属矿务局、矿、厂、公司都成立科研室,共有科研管理人员40名,并有一名副局长(副矿长、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科技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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