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历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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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72
颗粒名称: (三)学历教育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1
页码: 2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学历教育:大专学历教育、干部中专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学历 教育

内容

1.大专学历教育
  主要途径:一是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输送部分合格者到成人大专院校(主要是煤炭部属成人院校)学习;二是参加“五大”(电视大学、夜大学、函授大学、职业大学、自修大学)学习;三是煤炭系统内自办电大班。1982~1988年,经有关部门批准,上京、永安、天湖山矿务局及省煤炭设计院先后举办电大班,培养大专毕业生75人,其中工业企业管理专业35人,中文专业19人,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21人。
  2.干部中专教育
  1985年,省煤炭总公司根据中央提出的年龄在45岁以下未达到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1992年前要达到中专文化程度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中专教育的暂行规定》,对煤炭系统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进行摸底,共有干部中专教育对象1234人,用文件形式公布应学人员名单。各单位本着定向培训,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函授、送外代培、自学考试等途径开展干部中专教育。至1990年共有403人参加,其中福建煤校开办采煤脱产班及政工、企管函授班,培训干部中专人才294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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