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内部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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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57
颗粒名称: 八、内部审计
分类号: F423.3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成立审计组,负责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担负经济监督和财务检查职能。
关键词: 煤炭行业 财务管理 内部审计

内容

1986年,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成立审计组,负责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担负经济监督和财务检查职能。1986年以后,下属各单位也相继组建审计科(监察科)、审计组或配备专职审计员。
  1986年6月,省煤炭总公司举办审计人员培训班,学习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炭工业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有关内部审计文件,组织审计人员到下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1987年起,省煤炭总公司与省审计局联合定期对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至1990年已进行4次,共审出各类经济问题总金额457.38万元,均按规定分别作了纠正处理。各单位审计人员也本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搞好审计监督服务”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专项专案审计等各种审计活动,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同时,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企业内部经济案件,协助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大检查,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0年12月,省煤炭总公司成立审计室,配备3名审计人员。至此,省属煤炭企业已建立审计机构10个,有专职审计员21人,基本形成上下结合的审计工作网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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