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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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39
颗粒名称: 二、储运
分类号: F423.3
页数: 3
页码: 153-1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炭运输流向的基本格局是,省内煤为“西煤东调”,省外煤为“北煤南运”,经委、省燃料局颁发煤炭验收、发运和库存管理暂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铁路煤台装车不足、亏吨严重问题。
关键词: 煤炭工业 行业管理 运销管理 储运

内容

福建省煤炭运输流向的基本格局是,省内煤为“西煤东调”,省外煤为“北煤南运”。
  1957年以前,煤炭运输以公路为主,一部分煤炭通过水运。1958年,省内煤炭开始铁路发运,共有岭头、麦园、上京、邵武、南平、漳平6个发运点,煤炭铁路发运量为35267吨。当时产煤量最多的建瓯煤矿月调出煤炭万余吨,其中一部分由汽车运至南平转火车外运,另一部分装船经水路运往闽侯、白沙、福州、连江等地。
  1958年“大炼钢铁”,用煤主要以省外煤炭为主,全部通过铁路运入。
  1960年,省内铁路煤炭发运量显著增加,铁路各站到货量超过100万吨,初步形成以铁路为主的煤炭运输格局。9月,省经委、省燃料局颁发煤炭验收、发运和库存管理暂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铁路煤台装车不足、亏吨严重问题。
  1962~1965年,福州、闽南沿海推广烧煤。省内无烟煤运输大体流向是:公路运输,龙岩各煤矿的煤炭运往厦门市和龙溪地区各县;天湖山煤炭运往泉州市及晋江地区各县,一部分运往莆田县;永安煤炭运往三明市及附近地区。铁路运输,龙岩、邵武、建瓯的煤炭运往福州及沿线各地;龙岩、雁石、漳平的煤炭运往漳州、厦门及沿线各地。水路运煤全部为中转运煤,煤炭由铁路运达厦门高崎后,再船运至晋江、惠安、南安、东山、云霄等县的沿海岛屿。龙溪地区的大部分煤炭通过铁路运至漳州,再通过公路转至各县。甫田、宁德两地区所需的省内地产煤炭由铁路运至福州魁岐,一部分水运至宁德、霞浦、福鼎等县,另一部分水运至莆田涵江及其沿海农村。为了保证煤炭的正常中转,宁德、甫田两地区在魁岐设立煤炭中转站。1965年,设立龙岩煤炭采购站,担负收购龙岩当地小窑煤及煤炭发运工作。
  这一时期,进省煤炭小部分通过铁路直达沿线各工厂,大部分运至各地(市)二级站,再调拨供应各工厂和三级批发单位。供应晋江、龙溪两地区的省外煤炭通过厦门高崎中转。也有部分淮北煤炭由矿点运至浦口港转至上海港中转进省。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量进省煤炭经上海中转,由省驻沪办事处五交科代办中转业务,后驻沪办撤销,转由上海煤炭公司代办,福建派驻代表协助煤炭中转工作。
  1973年,省里拨款58万元扩建龙岩火车站煤台,增加面积8604平方米,铁路专用线延长170米。每次装车由10个车皮(一条龙)增至20个车皮(2条龙),储煤能力由2万多吨增至6万多吨,年吞吐量从30多万吨提高到80多万吨。
  1976年,上海屮转的省外煤炭为22.3万吨。为适应中转业务需要,省燃料公司在上海设立煤炭中转组。1978年,上海煤炭中转量达57万吨。1979年,上海煤炭中转组单独开户,直接向煤矿办理货款结算。由上海中转的煤炭一部分通过铁路进省,大部分水运至福州马尾、晋江后渚港及闽东沿海各县。
  1981年,福安下白石建成3000吨级煤码头。宁德地区燃料站由福安赛岐迁至下白石。
  1982年,为了加强省外煤炭催调工作,福建从本省用煤大户抽调驻矿员派驻外省矿点催调,实行所在单位定点供应包干制。催调人员由省燃料公司统一管理。
  1983年,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煤炭调运办公室,为县级机构,编制20人,由省经委代管,负责省外煤炭催调工作。
  1984年,为了改变铁路运输P1趋紧张的局面,省政府决定将省内25万吨铁路运煤改为公路运煤。具体流向安排是:龙岩局向龙溪增调10万吨;上京、加福、永安小窑煤向永安电厂增调10万吨,大田小窑煤向三明、沙县、南平增调5万吨。是年,省统配煤汽车运量达90万吨。
  1984年,省煤炭总公司投资建设的福建燃料系统最大的基建项目——福州东站煤场扩建工程上马,总投资495万元。
  1985年,省燃料公司制定《煤场管理制度》,推广南平燃料站水东煤场管理经验,促进了全省煤炭仓储工作。1985年后,煤炭铁路运输的大致流向是:邵武、上京、永安、永定、龙岩各煤矿的煤炭供应福州方向(包括甫田、宁德两地市);龙岩、永定、苏邦、漳平煤炭运往厦门方面(包括泉州、漳州两市的部分县);此外,龙岩、永安、上京的煤炭还负责供应永安火电厂。公路运输的煤炭大致流向是:经铁路达福州的煤中转至宁德、莆田;天湖山的煤炭运往泉州、甫田等地;上京、大田的煤炭供应三明、建阳地区;邵武的煤炭供应建宁、泰宁、建阳等地。省外煤炭主要从山西、安徽、江西、山东调入。山西的煤经铁路运至秦皇岛转水运到上海,安徽的煤从江苏浦口港水运至上海,再从上海由铁路中转进省。不在上海中转的煤炭,全部由铁路直达福建。
  1986年4月,甫田市开辟秦皇岛直达秀屿港的煤炭海运航线。是年,上海中转煤炭82.9万吨,福州马尾港接卸煤炭40万吨,厦门东渡港接卸煤炭8.3万吨,泉州后渚港也开始接卸5000吨级的煤轮,进省煤炭的海上运输有较大的发展。
  1989年至1990年,福州、漳州、泉州三大煤场陆续建成。
  1990年7月,投资8000万元的福州松门万吨煤炭专用码头建成投产,年接卸能力为80万吨,水上疏运能力30万吨,年吞吐量110万吨。这一专用码头的建成将减轻铁路运煤的压力,有利于福建海运煤炭的进一步发展。
  1990年,由铁路直达福建的省外煤炭比重下降到64.8%,陆水联运经上海中转入闽的煤炭比重上升到35.2%。是年,水运进省煤炭63.42万吨,其中,马尾接卸46.6万吨,秀屿港5.27万吨,泉州港4.02万吨,下白石港3.38万吨,闽东小港3.37万吨,厦门港0.78万吨(不包括厦门单列调人量)。还有一批省外烟煤经上海转至马尾港,再二次装车运往三明、南平两地市。是年,省内煤炭调运量为487.43万吨,其中铁路运量占74.7%,公路运量占25.3%。省内煤炭公路运输,主要由省属煤矿和主要产煤地(市)县的煤炭车队承担。省属八个局(矿)车队共有载重汽车360部。其中,天湖山局生产的煤炭全部由车队通过公路运销,邵武煤矿生产的煤炭有部分由车队运往矿区附近用户;其他六个局(矿)车队主要负责矿区内运输,即把各井口煤台的煤炭运往矿区铁路煤台,然后由火车装运。龙岩、三明、泉州、大田等地(市)县煤炭车队,共有载重汽车96部,主要担负本地(市)、县及乡镇煤矿的煤炭公路运输任务。
  1978~1990年,全省燃料系统共投资13253万元,用于煤炭调运、储存、供应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其中,煤场建设投资共4514万元,建成大小煤场27个,总面积336218平方米,增加储煤能力50万吨,年吞吐量达570万吨。全省1990年共有大小煤场110座,总面积81.53万平方米(见表5一4)。此外,还投资404万元,建成福州、漳州、三明、南平、邵武、闽清等8条煤炭专用线,总长2308米;建成宁德3000吨级煤炭专用码头,鳌峰洲300吨级驳船码头,魁岐200吨级煤码头,福安、罗源200吨级煤码头和福州增坪500吨级煤码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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