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资消耗和储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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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33
颗粒名称: 二、物资消耗和储备
分类号: F423.3
页数: 2
页码: 145-1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煤炭生产主要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实行万吨煤产量控制的物耗供应定额,由于当时矿井生产管理基础差,物资定额管理不严,物资消耗统计和核销工作薄弱,煤矿生产主要材料超定额消耗十分严重。
关键词: 煤炭工业 行业管理 物资管理 供应体制

内容

(一)物资消耗
  1978年以前,福建煤炭生产主要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实行万吨煤产量控制的物耗供应定额。由于当时矿井生产管理基础差,物资定额管理不严,物资消耗统计和核销工作薄弱,煤矿生产主要材料超定额消耗十分严重。
  1979年后,加强物资消耗管理,重视物资经济核算和考核,逐步完善物资的“二定一限”(即定额、定量和限额)制度。1984年开始推行吨煤材料费包干,建立经营承包经济责任制,落实各项物资节奖超罚政策。同时,加强内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立足节约挖潜,取得一定成绩。1985年后,省属煤矿企业面对物价轮番上涨的困难,不断增强自我消化增支因素的能力,物资消耗有了较明显的降低。原煤坑木万吨耗从1985年的194.2立方米降到1990年120.3立方米。实行吨煤材料费用包干,使煤矿企业的材料费投入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实现物资消耗目标管理。总承包6年中,吨煤材料费占原煤单位成本一般均保持在25%左右,促进煤矿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物资储备
  1983年以前,物资供应较紧张,编制物资需用计划存在宁多勿少倾向,物资储备量大,周转期长,库存结构不合理。1979年开展清产核资、清仓查库时,省属煤矿按物资正常周转定额核定储备资金为2192.7万元。
  1984年,按国务院《关于全国库存机电产品和钢材报废降价处理》文件精神,省属煤炭生产、基建、供销企业处理积压物资共报废损失达161.26万元;降价处理物资共计320万元,平均降价62%左右,扣除回收残值后,合计净损失195.5万元。按中央财政规定,降价损失按实际发生额在年终财务决算时一次冲销。这次积压物资处理对改善库存物资结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1986年,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清仓利库活动,推广应用ABC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库存物资重新核定合理储备,初步划出超储积压物资232.5万元,并积极调剂利库,组织平衡处理,为改善库存结构,减少不合理占用资金,加快物资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出一定成绩。
  1986年,省属矿务局(矿)物资储备资金逐步实行“二集中、五统一”(即财、物集中,计划、采购、调度、分配、管理统一)管理体制,解决以往层层设库,多头采购,物资分散,占用资金多等问题。矿务局(矿)和所属二级矿理顺内部关系,实现一级储备两级管理。统配、部管物资和二类机电产品由矿提出申请计划,再由矿务局统一订货,矿只采购少量三类地方管理土产物资。
  1990年底,省属8个局(矿)库存生产储备资金(不包括专项资金)总计1929.34万元,平均吨煤占用4.31元,资金周转天数为101天。1990年主要库存物资周转情况:平均钢材157天,坑木30天,火工用品38天,建筑材料47天,设备107天,配件429天,二类机电产品214天,五金、交电、化工用品150天,劳动保护用品97天,油料41天。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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