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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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与统计
分类号: F423.3
页数: 5
页码: 141-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煤炭行业管理的计划与统计情况。
关键词: 煤炭工业 行业管理 计划 统计

内容

1958年,福建省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等开始纳人计划管理,当时具体业务由省燃料工业局计划处负责。此后,计划管理不断加强,计划内容逐步扩大。1962年6月,煤炭的计划、统计业务分别由省重工业厅煤炭局计划科和厅计划处统计科负责。1970年1月,成立省重工业局,计划业务归局煤炭组,统计设在局行政组。1971年1月重工业局改为冶金局时,计划、统计业务仍分别归煤炭组与行政组。10月,成立省燃料化学工业局,计划、统计业务分别归煤炭组与综合组管理。1975年10月,省煤炭工业局成立,设计划财务处,统计工作从此纳入计划管理业务范围。1985年改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计划综合处。到1990年,从省煤炭主管部门到地(市)县级煤炭管理机构和各煤炭企事业单位都设置了计划处(科),形成了计划管理工作网络。计划管理职能日趋完善^从全省煤炭工业的全面规划到煤炭生产建设等各项专业计划以及统计工作等都实行了行业归口统一管理。
  福建煤炭工业计划管理有两条渠道:一是省属煤炭企业计划由省煤炭主管部门直接编制,上报省计委批准后下达执行,省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二是地(市)县属煤炭企业计划由地(市)县煤炭主管部门编制,经省煤炭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平衡并报省计委批准后下达,由各级煤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计划
  (一)长远规划和中期计划
  1957年,省工业厅编制《福建省地方工业十二年规划》,提出煤炭产量要从1955年2954吨,提高到1967年175万吨。这是福建煤炭工业发展的第一个长远规划。它是在没有摸清福建当时煤矿的家底,也没有落实煤炭工业的基地和矿点的基础上制定的,对煤炭工业的发展前景作了过分乐观的估计。1960年,省燃料工业局在《关于当前煤炭生产和今后发展规划意见的报告》中提出:196年确保完成原煤产量280万吨,1961年和1962年分别达到500万吨和1000万吨。但由于当时煤炭工业高速发展的内外部条件不具备,盲目上马的煤矿中多数没有正规的地质报告,资源不清,煤炭销路不畅,运输困难,省财力不足,物资供应没有保障,这个规划未能实现。1960年实际产量只有121万吨,1961年降到77.2万吨,1962年再降到55.6万吨。
  1963年,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煤炭工业七年规划。要求7年内建成邵武、龙岩、漳平、天湖山等4个中型煤矿基地,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10、190、50、83万吨;1963年全省产煤70万吨,1969年达到300万吨。实际上到1969年,这4个矿区年生产能力分别只达到36、34、16、5万吨,全省原煤产量只有66.6万吨。
  1971年5月,省冶金工业局上报福建省煤炭工业“四五”规划,提出“四五”时期末原煤产量达到500万吨的目标。这个指标虽然没有达到,但是“四五”期间福建煤炭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1975年原煤产量从1970年的110万吨提高到280.7万吨,年均递增20.6%。
  1978年以前,由于在计划工作中“左”的思想长期占主导地位,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往往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速度、高产量,过份强调了主观能动作用,忽视客观条件和可能,煤炭建设失控和比例失调的问题比较严重,计划的执行效果较差。1978年,开始全面纠正计划工作中“左”的倾向,恢复和发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省煤炭工业局对1975年制订的福建煤炭工业十年规划中1979~1985年规划指标作了调整,适当放慢发展速度,从原设想年递增80~120万吨,调整为20万吨。同时,针对煤炭工业存在的产、供、销比例失调,矿井建设规模同煤炭产量比例失调和采掘关系失调等问题,提出具体的调整和解决办法。福建煤炭工业的计划工作开始走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相结合的轨道。经修订后的“六五”规划提前一年实现,1985年全省煤炭产量达到607万吨。
  1984年,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组织编报《福建省煤炭工业“七五”计划》。主要指标为:1990年原煤产量650万吨,力争700万吨;在建井22处,规模285万吨;建成矿井12处,新增能力166万吨。1985年,省政府批准煤炭行业实行一定六年的投人产出总承包,并给予县级乡镇煤矿一系列扶持政策,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全省煤炭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原煤产量提前三年完成“七五”计划指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面完成“七五”规划。
  1990年3月,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经过深入研究和具体测算,编报《福建省煤炭工业“八五”、“九五”规划(草案)》,提出原煤产量“八五”期间达到1100万吨,“九五”期间达到1200万吨的奋斗目标。
  (二)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
  1958年以前,福建省工业厅没有对煤炭企业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各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生产计划,在原材料供应及电力、运输等方面也自求平衡解决。
  1958年,省燃料工业局成立,开始统管省属煤炭企业和专、县煤矿的工业生产、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物资供应等平衡计划。计划编制采取全国煤炭行业通用的表式,内容和指标比较简单。70年代,计划内容增加地质勘探、煤炭调运、建筑施工、安全措施等,并要求有计划编制的文字说明和生产建设矿井的图纸等。1978年前,由于中长期计划指标偏高,直接影响年度计划的编制。因此,多数年份的年度计划主要指标完成不好。1978年后,这种状况逐步改善,年度指标基本符合煤炭企业实际,执行情况较好。促进煤炭生产建设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80年代,计划编制内容又增加勘察设计、技术改造、文化教育、职工培训、机械制造、煤炭出口和多种经营等项。年度计划指标,也随煤炭工业发展,根据各不同专业的需要,由少到多,由粗到细。至1990年,福建煤炭工业年度计划指标包括综合、生产、劳资、供应、分配、机制和机修、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地质勘探等10个专业、200多种,其中常用指标50多种。年度计划,按上下结合(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
  煤炭生产计划的编制,于每年三季度末或四季度初,先由各局(矿)和地(市)煤炭主管部门向省煤炭主管部门汇报当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和矿井“三量”水平,采区及回采工作面情况,根据中、长期计划分年度有关指标要求,对第二年煤炭生产以及矿井开拓掘进等计划作出初步安排。省煤炭主管部门根据省计委或屮央主管部n下达的控制指标,经综合平衡后,正式编制第二年生产计划(草案)上报省计委,并下达各直属煤矿和各地(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各直属矿或各地(市)煤炭工业部门将省下达的生产计划具体落实到各矿井或矿,并据以编报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产量、开拓、总进尺及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主要技措工程和资金计划,经省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贯彻执行。
  基本建设计划先由各承担建设或技改任务的建设单位,根据矿区总体规划或五年计划要求,以及在建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第二年度建设或技改计划建议报省煤炭主管部门。省主管部门根据省计委或中央主管部门确定下达的年度基建或技改计划,向各建设革位正式下达分工程项目的年度投资额及主要工程内容与进度要求。各建设单位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正式编制分工程项目的年度基建明细计划(要求分到三类工程的单位工程,设备购置台件,设备安装以及其它基建费用),再次上报,最后由省煤炭主管部门进行投资、“三材”、设备供应以及施工力量等综合平衡后,将计划正式下达各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建设银行,据此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季度或月份作业计划由各局(矿)或地(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要求进行编制,并抄报省煤炭主管部门。
  (三)计划平衡
  1958年省燃料工业局成立后,福建煤炭工业各项计划,均由省煤炭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和检查。平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需要与生产可能的平衡
  福建煤炭长期供不应求。因此,计划的编制既要优先考虑电力、化工、冶金、建材、军工、森工等主要行业及人民生活用煤需要,又要考虑一般行业用煤需要,努力做到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主要是根据省内煤炭实际生产和调运能力,结合国家分配的统配煤量,在煤炭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和协调。
  2.生产与基本建设的平衡
  生产与基建的关系实质上反映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也是反映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关系。因此编制计划,既要考虑当前生产的需要,又要考虑煤炭生产发展的后劲。在安排生产的同时,根据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安排好基本建设,不断弥补报废或核减的生产能力,并扩大一定的生产能力,以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发展。
  3.生产与“三量”的平衡
  生产与“三量”(即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的平衡实质上是采掘平衡。安排生产时着重考虑保持足够的“三量”,使生产矿井的水平、采区、工作面能够正常接替,防止采掘失调。
  4.生产建设与劳力、物资、资金之间的综合平衡
  安排生产建设计划主要考虑人、财、物的综合能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避免失控。
  5.生产、建设过程内部各环节之间的平衡;生产、建设与外部供电、供水、运输、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平衡。
  二、统计
  (一)统计管理
  50年代末期,福建国营煤矿开始建立工业生产、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物资等统计报表制度。由于当时煤炭企业管理薄弱,统计工作受到“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统计数字失实现象比较严重。1961年,省燃料工业局除抓紧建立健全计量工作和统计台帐外,对1958、1959、1960年的全省原煤产量数字进行f核实调整,基本上维护f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也受到损失,1967~1970年国家统计报表被迫停止执行,造成这个时期全省煤炭工业没有完整的统计资料,后经多方搜集,迄今无法补充完整。1971年统计报表制度开始恢复,但因当时省属煤矿已划归生产建设兵团建制,统计渠道不畅,经过近两年的工作,才基本理顺省燃化局与生产建设兵团之间的统计报表关系。1973年传达贯彻全国燃化工业统计大庆现场会议精神,推动了福建煤炭统计工作的开展。1975年省煤炭工业局成立后,统计范围不断扩大,统计表种体系指标逐步完善,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
  福建省煤炭系统统计报表按报告期分,均为定期报表(含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按专业内容分,有煤炭生产、固定资产投资与施工、劳动工资、物资、地质勘探等12种;按报送方式分,有邮寄报表和电讯报表;按制表机关分,有国家或省统计部门制发的各行业通用的基本统计报表和国家或省煤炭主管部门制发的专业报表。统计资料的搜集汇总,一种方法是采用省煤炭企事业单位统计报表和县煤炭公司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另一种方法是采用层层汇总上报的地(市)煤炭主管部I'j的统计报表和省直属企事业的统计报表汇总综合。两种方法同时并用,可以防止统计报表单位缺漏或迟报,提高统计报表的及时性,还可互相核对,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1985年,全国开展第二次工业普杏。福建煤炭系统抽调力量,组成专门的普查队伍,经过细致工作掌握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基本查清福建煤炭工业的家底和实力。1986年,根据工业普查资料写出专题分析研究30多篇,对指导煤炭生产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987年5~6月,省煤炭总公司组织省属煤矿互相检查统计台帐工作,并拟定一套统一的煤矿企业统计台帐样式供全省煤炭企业参考。
  1988年,配合企业开展管理上等级工作,强化综合统计和企业内部统计网络,加强计量工作,并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数字审核、报表管理等统计规章制度,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做了大量工作。
  除了做好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外,福建煤炭主管部门还逐年编印《福建省煤炭工业统计年报资料汇编》,并不定期编印各种统计资料,如《福建省煤炭工业十年规划基础资料汇总表》(1962年2月编印);《福建省重工业厅系统历年主要指标统计资料》(1963年3月编印);《福建省煤炭工业历年劳工统计资料》(1975年整理编制);各地(市)煤炭工业主要指标历年统计资料(1979年整理编制),以及《福建省煤炭工业统计资料摘要(1949~1988年)》(1989年9月汇编)等。
  (二)统计手段
  8(0年代以前,福建煤炭工业统计工作手段比较落后,编制统计报表先后使用的是算盘、手摇计算机和电子计算器。
  80年代初,统计工作开始使用电子计算机。1983一1984年,省煤炭总公司业务处室共配备了12台PC一1500袖珍电子计算机;各省属企事业单位也分别配置数量不等的PC一1500袖珍电子计算机、百灵089微机和IBM一PC/XT286微机。全省煤炭系统约有100人次参加各种微机应用培训,对微机软件的应用和开发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986年开始,全省煤炭基本建设统计年报开始用微机汇总。1987年3月开通省煤炭总公司与煤炭部微机点对点远程传输统计年报数据;5月开通报部基建电讯月报微机点对点数据传输。全省煤炭综合生产统计年报从1987年起也使用微机汇总。1989年10月苏邦煤矿、邵武煤矿已开通与省煤炭总公司点对点远程数据传输:
  省煤炭总公司计划处开发有《月度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完成情况》(统计资料手册),《煤炭生产专业统计软件(ZCD)》(含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手册两部分)等计算机软件。
  (三)统计队伍
  福建煤炭系统各单位都配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50~60年代,统计人员主要来自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员先后从煤炭系统流失。70年代,新增统计人员多数未经统计专业知识教育,又缺乏实际经验。为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省煤炭局(总公司)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统计人员,先后选送8人参加煤炭部委托大专院校举办的半年至一年的培训班学习。从1980年起,闽、粤、桂三省联办统计培训班,每省各办一期,每期60人,时间三个月,其中1982年4~6月由福建省在漳平煤矿举办。福建参加三期学习的统计人员共57名。同时,本省还分别在永安、漳平等局矿举办短期培训班,共有110人参加学习。各局矿还不定期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统计人员。此外,1983~1984年,全省煤炭系统共有200余人参加统计专业电视函授学习,近一半人员获得单科结业证书。1985年,还有60多人参加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习,已有15人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厦门大学联合签发的统计大专学历证书。
  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中专统计专业毕业生分配到省属企业统计部门,加强了统计力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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