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灾害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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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1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灾害防治
分类号: X4-49
页数: 3
页码: 127-1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灾害防治: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粉尘防治、冒顶事故防治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灾害 防治

内容

一、瓦斯防治
  福建煤矿每产一吨煤,平均日沼气涌出量不超过5立方米,均属低沼气矿井。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一些煤矿井下仍然采用明火照明,导火索放炮和自然通风,对瓦斯防治工作很不重视。1962年,全省9个煤矿19个矿井只有邵武煤矿和漳平大坑一号井安装抽风机。1965年3月,江西萍乡矿务局通风技术员到邵武煤矿帮助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测定,全省各煤矿派员到邵武煤矿跟班学习,对福建开展瓦斯防治工作起促进作用。11月,在福州召开全省通风会议,贯彻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试行标准》。1968年3月,省煤炭局转发煤炭部关于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属各矿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瓦斯防治工作逐渐得到重视。
  70年代,大批新建矿井陆续投产。这些矿井都按设计配置主要扇风机,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局部通风设备,通风仪器,瓦斯检测仪器等都比较完善齐全,但管理水平较差,通风事故时有发生。在独头巷道,暂不使用的巷道以及采空区因局部通风不良引起窒息中毒死亡的事故比较严重。1976年10月,在漳平煤矿发生福建第一起瓦斯积聚燃烧事故,烧伤二人。至70年代末期,福建煤矿的通风仍然存在管理无机构、工作无制度等问题。1979年,对省属煤矿通风状况进行检查,45个回采面有28个无回风巷,25个矿井中主扇正常运转的只有6个,其它的都是靠自然通风。
  80年代,矿井通风转向狠抓管理和标准化。各煤矿陆续建立专职通风机构,调整完善通风系统,增加通风设施和各种设备;还逐步建立和完善瓦斯检查制度,配齐专职瓦斯检测人员,实行每班巡回检查和填报瓦斯牌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矿务局(矿)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沼气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报省煤炭局(总公司)审批。1984年,编制福建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和主要矿区矿井瓦斯地质图,对省属煤矿深部开采瓦斯情况作了分析和预测,为搞好瓦斯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全省每年还进行一二次通风质量检查评比,促进了通风上等级工作的开展,矿井通风状况逐年好转。1984年,省属煤矿只有6个矿井达到乙级通风井标准,其余均为等外矿井。到1990年,省属煤矿已有26个矿井达甲级通风矿井,占矿井总数的86.7%。永安、龙岩、上京矿务局、邵武、漳平、苏邦煤矿成为通风甲级局(矿)。此外,全省煤矿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消除电缆明接头和“鸡爪子”、“羊尾巴”,禁止井下明火明电放炮,禁止携带烟火下井等杜绝井下火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营煤矿这方
  面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二、水害防治
  福建煤矿井下水害主要是由于穿透老窑积水引起。如1977年5月16日,苏邦煤矿东斜井一采区运巷因放炮穿透老窑导致淹井,死亡4人。防治水害主要是防止采掘面穿透老窑积水和灰岩水的威胁。各煤矿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加强矿井地质填图工作,摸清矿区周围的水文地质情况,寻访曾在老窑工作过的老工人,在查清老窑分布的基础上,制定采掘作业规程和探放水规程,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1981年,省煤炭基建公司在施工苏邦一号井时,对+295米标高主平峒以上的64个老窑作了全面调查和精确计算,采取开掘放水石门、超前钻孔等措施。施工中使用T2V一75型钻机打3个钻孔,总长度153米,用40天时间成功抽放老窑积水98550立方米。
  三、火灾防治
  福建建瓯煤矿、苏邦煤矿和邵武煤矿的个别采区煤层存在自燃发火隐患,曾发生过煤层自燃及井下火灾事故。
  1960年底,建瓯煤矿梨山矿井南翼煤层开始自燃。1961年,曾在火区地表打两个钻孔,灌注黄泥砂浆灭火,并在井下设置几道密闭墙封闭火区。1975年,请江西萍乡矿务局矿山救护队支援井下灭火,仍采用钻孔灌浆和火区巷道封闭的办法,共打10个钻孔,挖黄泥5024立方米,加水搅拌成黄泥浆,从钻孔注入自燃煤层,并在井下设密闭门、密闭墙15处。1976年7月8日,认为火区的自燃已经熄灭,在打眼放炮启封火区时,燃烧的煤炭和一氧化碳气体以及高温热浪喷出30多米,当场烧死3人,中毒、烧伤的10多人。1980年2月,在北翼采区发现煤层自燃发火征兆,一氧化碳含量达0.3%,井下气温达51℃,即设永久性封闭墙12道,地表施工灭火钻孔20个,挖黄泥3100立方米,搅拌成泥浆灌入煤层。自1985年2月停止灌浆以来,井下未发现异常。
  苏邦煤矿主要采用向已封闭的火区注入大量水的办法,使火区得到控制。
  外因火源引起井下火灾,在福建煤矿也有过惨痛的教训。龙岩矿务局陆家地煤矿和连城县西山煤矿都因明火引起井下火灾,死亡多人。80年代以来,福建国营煤矿对外因火灾的防治工作日益重视,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二、加强电缆及电器设备管理,使用过载、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措施;三、搞好矿井通风上等级工作,使通风系统和反风设施健全;四、井下铺设消防管路。
  四、粉尘防治
  福建煤矿开采初期,井下掘进采用干式打眼,个人缺乏保护措施,工人尘肺患病率高。漳平煤矿从50年代建矿至60年代初期,由于井下没有防尘措施,粉尘浓度高达1960毫克/立方米,岩尘中游离Si0?含量为20.55~65.61%;煤尘中游离Si0?含量为2.88~6.12%。1966年拍片普查415人,患尘肺病人数达147人,患病率高达35.4%,在全省煤炭系统引起极大震动,各级领导开始重视井下防尘工作。
  60年代中期,各煤矿先后开展井下综合防尘工作。1965年,天湖山煤矿7个掘进工作
  面首先实现粉尘浓度降到2毫克以下的国家标准。省重工业厅在天湖山召开综合防尘现场会,向全省煤矿推广。之后,综合防尘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和劳动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受到煤矿各级领导的重视。1965年12月、1966年10月,省劳动卫生部门协助省重工业厅两次在苏邦煤矿等现场举办井下测尘训练班。全省煤矿企业多年来投人大量资金用于防尘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使井下粉尘浓度和尘肺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福建综合防尘采用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是:一、湿式打眼;二、在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装车口、翻罐笼、溜煤上山等粉尘较大处喷雾洒水;三、水炮泥爆破,降尘效果显著,粉尘浓度降低40~80%;四、在靠近尘源地点的巷道中设水幕,也起到很好的降尘效果;五、加强个人防护,井下工人都要佩戴防尘口罩。此外,邵武煤矿由于煤层干燥,采煤工作面粉尘浓度一般都在350毫克/立方米以上,放炮时高达1100毫克/立方米。1984年开始,在回采面开展煤层注水试验,用煤电钻垂直向工作面打孔,孔距7~8米,深8米,静压多孔注水,水压5~7千克/平方厘米,时间40~60小时,两个回采面轮换交替进行,取得一定降尘效果。1986年,邵武煤矿水采区投产,大大降低了煤尘浓度。
  综合防尘主要是以水降尘。各矿务局为确保井下防尘用水,都在地面或井下建立包括防尘水池和供水管道的防尘供水系统。永安矿务局“七五”期间新建防尘管路2.1万米,增设防尘水池19个,总容量690立方米。1989年末,全局共有防尘管路54858米,保证井下防尘用水的需要。
  采取以上综合防尘措施,取得明显效果。漳平煤矿1967年后招收进矿的854名井下工人,均没有发现矽肺病患者。现该矿井下岩尘浓度已控制在1.98~2.1毫克/立方米,煤尘浓度8.5~11.5毫克/立方米,基本上达到或接近安全规程的控制指标。
  五、冒顶事故防治
  福建煤矿伤亡事故中,顶板事故最为严重,造成死亡人数约占死亡总人数的50%。1961年2月,漳平大坑矿因冒顶死亡5人。1975年12月,龙岩翠屏山矿,因冒顶造成2人被堵,后因抢救不当,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3人被堵,共死亡5人。
  福建煤矿防治冒顶事故的主要办法和措施是:一、以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采掘面质量管理,严格检查、验收、评级、评比制度;二、推行矿井支护改革,主要巷道普遍使用锚喷支护,采掘面推广金属支架;掘进面采用前探梁保护,效果较好;三、选择有代表性的矿井,进行回采工作面顶板压力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制定顶板管理具体办法;四、改进和使用符合本省情况的采煤方法,如中深孔爆破,水力采煤,斜坡采煤等方法。此外,在采掘工作面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加强采面的顶板管理,改变人工回柱办法,推广绞车回柱。对初次放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规定区队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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