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检查与安全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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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005
颗粒名称: 三、安全检查与安全活动
分类号: X936
页数: 6
页码: 119-1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安全检查与安全活动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安全检查 安全活动

内容

(—)安全检查
  60~70年代,福建煤矿基本上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务局每半年、矿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1976年以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还根据煤炭部统一部署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全省性安全大检查。
  1976年8月,开展全省煤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省煤炭局由39人组成检查组对重点煤矿进行检查,县矿和社队矿的检查工作由地区煤炭局负责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采掘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和火工用品的管理等。
  1977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组织全省煤矿安全互查,国营煤矿之间、社队煤矿之间分别开展互查活动。主要内容是顶板、通风、机电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全省互查结果于11月中、下旬作了汇总交流。
  1978年8月15日至9月10日,全省分三大组开展安全互查。重点是对顶板管理、采掘工程质量、放炮执行“安全规程”情况进行互查。共查出隐患924条。检查过程中边查边改,约85%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是年11月,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查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当年“两好六消灭”(工程质量好,生产环境好,消灭高温火点、瓦斯超限、煤尘飞扬堆积、不合理通风、电气失爆、其它引爆火源)会战开展情况。
  1979年5月,组织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中共中央67号文件,煤炭部五项决定(即1467号文件)和闽煤安字(1979)8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分二组进行。检查过程填写隐患整改三联单,自下而上分别由矿、矿务局、省局保存,逐项落实解决。8月,为配合全国安全大检查,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省煤炭局共26人组成“福建省安全大检查分团”,从8月25日至9月20日对全省煤矿的安全状况和贯彻执行《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条例》、《煤矿安全监察试行条例》情况作了全面检查。
  80年代,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逐步形成矿务局每季、矿每月、工区每旬、区队每周、班组每日的安全检查制度。1981年4月开展全省重点煤矿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矿井通风工作和安全补欠计划的安排以及安全监察、通风、救护三支安全队伍的落实情况。9月,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10月,组织重点抽查,主要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补欠工程的处理和落实情况以及对煤炭部第一、二、三、四号安全指令执行情况。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局(矿)能认真吸取是年元月陆家地煤矿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矿井通风工作得到加强,安全补欠工作有所进展。
  1982年9月,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是对煤炭部提出的安全工作“七纳人”(纳人各级领导议事日程,纳人企业各项计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纳人评比竞赛条件,纳入奖励条件,纳入经济包干合同,纳入职工代表大会内容)是否作出具体规定,对暂时达不到《规程》、《条例》要求的问题是否纳入调整规划,省煤炭局组织二个检查组分别对天湖山矿务局,永安矿务局和宁化县煤矿进行抽查,其余单位自行检查并向省局汇报自查结果。省煤炭局在全省检查情况汇总后,发出《关于彻底整改秋季安全检查中几个普遍问题的通知》,
  对提高矿井机械化通风效率,提高采掘工程质量,禁止使用土架线机车和综合防尘等提出了整改意见。
  1983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进行全省秋季安全大检查和矿井“五消灭”(即消灭独眼井、自然通风、明火明电放炮、明火明电照明、明刀闸开关)验收。检查重点是五项奋斗目标(一、绝对禁止井下抽烟,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二、百万吨死亡率比去年下降25%以上;三、国营煤矿上半年实现“五消灭”;四、国营煤矿50%以上矿井实现综合防尘;五、井下供电系统力争达到“规程”第441条要求)和十条意见(一、搞好综合防尘工作;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三、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四、提高井下机电运输安全可靠程度;五、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六、积极筹建培训中心;七、国营煤矿上半年实现“五消灭”;八、实行安全奖惩制度;九、立即建立和完善矿山救护队伍;十、力争搞好单身宿舍旅馆化、食堂饭馆化、矿区环境公园化)的执行情况,并对“五消灭”作专项检查验收,写出评语。全省煤矿分6个组互检。省煤炭和劳动部门组织人员参加各组检查。11月10日,在邵武煤矿集中汇报,结论是:许多单位在落实五项奋斗目标和十条意见中做了大量工作,少数单位还重视不够,落实不具体。
  1984年9月15日至24日,组织全省煤矿秋季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对顶板和通风管理是否把住事故要害关口,对外包工管理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等。省属局矿分五组互检,县、社队矿由地区煤炭公司组织检查。9月26日在省煤炭总公司集中汇报检查结果。
  1985年9月15日至24日,全省煤矿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是顶板、运输提升、矿井通风防尘等情况,以及实行总承包以来是否放松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检查采用各局(矿)循环办法。10月中旬,由省煤炭总公司会同省经委、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监察机构较健全,省属矿专职安全监察员达270余人;通风管理工作有进展,至7月底省属矿有14对矿井达到乙级矿通风标准,占矿井总数的53.8%;至8月底,安全培训155期,参加培训的达7000余人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采掘工程质量较差。全省共检查开拓延深巷道118条共11587.8米,其中不合格的45条共2293.5米,分别占条数的38.1%,米数的25.3%;二、煤矿大量使用外包工,流动性大,素质差,常出现操作性事故。至9月底统计,工伤死亡人数中外包工占87.2%;三、通风管理存在问题,省属矿还有12个矿井为丙级通风矿井,占矿井总数的44.4%;四、机电设备完好率为62.05%,防爆合格率为58.68%;五、在国营井田范围内,乡镇、个体矿违章开采、威胁安全生产的状况得不到有效制止。
  1986年5月至8月,全省煤矿分三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各单位自检和整改;第二阶段,6月下旬开始,由省煤炭总公司组织检查团进行检查;第三阶段,8月份省煤炭总公司再组织检查组对个别单位进行复查和协助整改。重点检查煤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煤炭部提出的“安全第一”的10条标准情况;检查自1981年至1985年安全技措、安全补欠工程完成情况;检查“三违”等8个方面的问题。检查团由省煤炭总公司有关处室、省煤炭设计院和省煤炭科研所的30人组成,分3个分团,分别检查龙岩片,上京、晋江、天湖山、漳平片,三明、永安、邵武片。共检查了28个矿井,48个回采面,52条掘进巷道。检查结果认为,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比以前落实,领导干部经常深入井下解决问题,业务保安进一步明确加强。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单位对安全创水平、打硬仗抓得不狠、不实;现场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如回采面问题较多,“三违”现象时常发生;一些矿井通风管理还不完善,有效风量利用率较低;井下供电安全保护不够齐全;提升运输方面存在管理不严、安全设施不齐全等等。
  1987年10月10日14至25日,为贯彻劳动部、煤炭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煤矿地质工会《关于在全国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省煤炭总公司和省劳动局、省总工会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省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是贯彻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情况,“一通三防”(通风;防煤尘、防瓦斯、防火)工作和执行“三大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这次共检查17个省属矿、12个县矿、20个乡镇矿的62个回采面,154个掘进面以及矿井的通风、机电运输系统。共查出隐患845条,其中采掘376条、机电170条、提升运输93条、通风瓦斯118条、其它88条。检查组认为大部分单位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反“三违”、抓基础、搞标准化建设方面有进展。但在技术管理、现场管理、通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乡镇煤矿安全条件差、隐患多。
  1988年9月15日至25日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查贯彻能源部一号安全指令和省煤炭总公司安全指令的情况,国营矿区内小煤窑整顿情况以及井下重大安全隐患。采用循环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共160多人参加,查出安全隐患282条,都及时逐条落实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也制定了整改措施。
  1989年9月,全省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6日至20日,各局矿自查。15日至30日,省煤炭总公司组织二个组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和生产现场管理情况。从检查结果看,许多单位能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和指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不断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在通风管理上等级,加强采掘面支护管理,完善安全抵押承包,干部带班、值班等方面有较大进步,尤其是组织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监察机构,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单位安全工作不够扎实,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致使7月份在漳平煤矿发生一起局部瓦斯爆炸事故。另外在苏邦、漳平、永定、天湖山等局(矿)井田范围内无证开采小窑仍然威胁着矿区的安全生产。
  1990年5月,为贯彻4月份在大同矿务局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议精神,全省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乡镇煤矿依法办矿和矿井“五消灭”情况,同时检查事故较多的国营矿井。由各地(市)煤炭工业公司,各矿务局(矿、公司)的主要领导组织人员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尔后,由总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表明:一、乡镇煤矿伤亡事故多,百万吨死亡率高。已开办的3740个小煤窑,绝大部分达不到矿井“五消灭”要求,仅独眼井一项就约占65%,不具备起码的办矿条件,再加上管理人员短期行为严重等问题,造成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5左右。二、依法办矿观念淡薄,无证开采小煤窑有2841个,占乡镇煤矿总数的3/4。三、治理整顿难度大,行业管理难以实施。“矿产资源法”以及国家、省府、能源部颁发的一系列加强矿山管理的重要法规和文件无法得到落实。四、无证开采小煤窑侵入国营煤矿井田范围,危及国营矿井安全生产。这种情况在漳平煤矿、苏邦煤矿、永定、上京、天湖山矿务局屡有发生。是年9月25日,召
  开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布置秋季安全大检查,并结合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中国地方煤矿公司部署,检查“四个不断线”(反“三违”不断线,安全宣传教育不断线,安全监督检查不断线,安全隐患整改不断线)指令执行情况和开展国营煤矿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经检查,铅坑、曲斗、洪田、广平、梨山、洽溪、西山等7对矿井在通风系统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二)安全活动
  从1976年开始,福建省煤炭行业经常开展较大规模的安全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1976年4月,省煤炭局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议的通知》,要求各煤矿从4月15日至5月底,打好三个歼灭战,实现“三好”、“一消灭”。即:采掘工程质量好,通风管理好,环境卫生好,消灭重大伤亡事故。由于当时全国正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该通知未能得到贯彻落实,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1980年5月,省煤炭行业第一次开展“安全月”活动。各煤矿对职工深入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狠抓安全整顿工作,广泛开展“百日无事故”的安全竞赛活动。6月3日,省煤炭局抽查了各单位“安全月”活动情况。此后/每年5月份都在全省各煤矿普遍开展“安全月”活动。
  1981年5月,开展第二次“安全月”活动。6月,在上京矿务局召开全省重点矿务局、矿安全生产会议,汇报总结5月份安全月活动和4月份安全大检查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是年元月陆家地煤矿井下火灾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28人重大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基础工作。6月中旬至9月底,省属煤矿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目标是:班、队无轻伤,井无重伤,局矿、公司无死亡。各单位自上而下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严格质量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发动职工开展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违章的“五查”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永定、永安、上京、邵武、漳平等5个省属局矿和建井、地勘两个公司实现百日无事故。培丰等24个二级矿消灭了重伤事故。72个采掘区、队实现百日无轻伤事故。评出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先进集体88个。
  1982年5月底,省煤炭局在永安丰海煤矿召开省属局矿安全生产会议,交流五月份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这次安全月活动的主要特点是:一、面广,声势大。省属局、矿召开有关安全会议97次,11309人次参加;举办安全学习班24次,502人次参加;事故分析会议30次,570人次参加;广播稿件200篇,放映幻灯110场次,出专栏70期,贴标语100多幅。上京局还开展安全知识竞赛3次,2850人次参加。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改比较认真。共查出安全隐患351件,用三联单方式落实责任,80%隐患得到整改。
  1983年2月,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监察活动。重点是监察落实国务院国发(82)30号文件和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同时,也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安措工程计划,综合防尘,以及国营矿井实现“五消灭”等方面的工作实行监察。活动分宣传教育、对照检查、建立制度与落实和全面监察四个阶段。通过安全监察活动,各煤矿进一步落实重大安全法规,纠正了一些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
  1983年3月,省煤炭局组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矿际竞赛。年.终评比结果,漳平煤矿,邵武煤矿,永定矿务局,以及建阳地区和龙溪地区等单位评上矿际竞赛优胜单位。
  1983年5月第四次“安全月”活动,重点是自查整改通风防尘、顶板、提升等各类事故隐患。省属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共召开各种安全会议249次,有24597人次参加,开办安全培训班22期,597人次参加,开展安全知识竞赛12次,172人次参加,发现不安全隐患954条,落实整改率达80%以上。永安矿务局布置15项具体整改任务,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结合经济奖惩制度加以落实。其下属斑竹坑矿,5月份投人1.6万元资金,1194工日,清理工业广场矸石、煤等杂物800多立方米,清理主运巷2000多米,阶段运巷3200多米,井下车场7个,水沟5200多米,井下巷道基本上做到“三无一畅通%
  为表彰两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树典型,推广经验,1983年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邵武煤矿、上京矿务局、基建公司、永春县煤矿、连城县北团煤矿等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983年12月23日开始,全省煤矿开展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省煤炭总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矿务局(矿)首先抓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本单位百日安全活动的措施和实施方案。其次,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省属各单位召开各种安全会议310余次,参加人员2800余人次;举办安全学习班42期,1325人次参加;广播稿件800余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22次,252人直接参加,受教育面达数千人。天湖山矿务局根据本局情况,安全监察工作改为双轨制,局向矿派驻安监站,由副矿长任站长,设2人,矿设安全股,3~6人,同时设置采煤队专职安全员,每队4人。在活动期间,省属单位共查出各类问题899件,对868件作了处理,占总件数的96%;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分别订出整改规划,限期解决;揭发违章246人次,罚款5683元,有效地制止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1984年3月,省煤炭总公司在福州召开百日安全活动汇报会,表彰奖励漳平煤矿、邵武煤矿、上京矿务局、天湖山矿务局和基建公司等5个单位。
  1984年5月,全省煤炭系统开展第五次“安全月”活动。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210场次,9800人次参加;举办安全知识讲座28场次,5200人次参加;接受安全知识培训560余人次。上京、永安、龙岩矿务局等单位分别制定“安全月活动验收评分标准及奖惩办法”。此外,上京矿务局还组织采掘工支架技术比武竞赛6场次,353人次参加,并对机关科室人员进行业务保安知识考试。永定、天湖山矿务局对特殊工种工人、安全网员进行培训。
  1984年11月25日,开始第二个冬春百日安全活动。省属单位在活动期间召开各种专一题安全会议300余次,有25000余人参加;举办安全培训班45期,2065人参加;开展知识竞赛、安全讲座、安全游园等活动119次,8500余人受教育。邵武煤矿还举行女工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省属单位组织安全检查组236个,2538人次参加,查出各种问题3750个,其中得到处理的3255个,占86.5%;共揭发违章108起,180人次,其中受到经济处罚的99人,各项罚款总额9777元。1985年4月,省煤炭总公司作出《关于表彰第二次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授予邵武煤矿等3个单位局一级先进单位称号,铅坑煤矿等18个单位矿一级先进单位称号,表彰区队一级先进单位30个,先进个人34名。
  1985年12月1日至1986年3月10日,全省煤矿开展第三次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这次栝动的重点是:消除无规程施工和作业;提高采掘面质量,严防顶板事故发生;消除危害他人安全和自身安全的行为;消除重大隐患。各单位围绕“反三违、保安全”,开展打硬仗、创水平活动,干部作风有很大转变,经常深入井下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矿井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整顿有了新进展。
  1988年1月1日至4月9日,全省煤矿又一次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省属单位召开专业会议185次,广播安全稿件1134篇,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79期,受训人员达3563人次,永安矿务局开展安全工作“十一查”,苏邦煤矿开展“三比一赛”,邵武煤矿推行“安全五保”,上京矿务局领导分头包干一个矿的安全生产,其工资奖金与所承包矿的安全效果挂钩=省属煤矿共组织127次安全检查,参加人员1036人,查出隐患871条,大部分及时整改处理。制止“三违”1045人次,各种违章罚款39013元。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达43902元。5月,省总公司召开安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酋属4个局(矿)和基建公司,3个地(市)煤炭公司,8个县煤炭公司及6个县矿共22个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
  1989年初,全省煤矿开展冬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接着又开展“二季度安全季”活动。10月至年底,组织全省各矿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寓教于乐,使广大煤炭职工受到一次生动活泼的安全思想教育,造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声势和浓厚的安全气氛。据统计,参加安全文艺演出活动的矿务局(矿)所属二级单位有42个,共创作和演出217个节目,演出50多场,观看演出受到教育的职工和家属达6万多人次。其中上京矿务局有2个节目被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选送参加在宁夏石炭井矿务局举行的全国煤矿安全文艺会演;龙岩矿务局坑柄煤矿的小品《结婚纪念日》等五个节目获全国煤炭系统安全文艺演出二等奖和三等奖;龙岩矿务局翠屏山煤矿的女声独唱《相送》等19个节目获全省煤炭系统安全文艺演出优秀节目奖;龙岩、上京、永安三个矿务局获全省煤炭系统文艺演出集体组织奖。
  1989年12月1日至1990年3月10日,全省煤矿又一次开展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矿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重点对区队长、班组长、通风人员、放炮员、电工、机车司机以及协议工、外包工等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标准等安全知识培训;二、领导带队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检查活动,查“三违”,查夜班,查干部安全值班,查工程质量,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继续开展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这次百H安全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季度国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6,比1989年同期下降68.37%。4月中旬,永安矿务局等7个省属煤炭企业和龙岩地区煤炭公司等5个地(市)煤炭主管部门被省煤炭总公司评为冬春百安全活动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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