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掘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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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986
颗粒名称: (二)采掘关系
分类号: F273
页数: 1
页码: 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80年以前,福建国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的划分范围和计算方法,采掘关系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采掘 关系

内容

1980年以前,福建国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的划分范围和计算方法,均按煤炭部(1961)煤生地张字第231号文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资源可靠性差、可采系数小、回采率低,在“三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水平、采区接替仍然紧张。龙岩局红一矿,1980年第一水平的开拓煤量可采期15年,但因采掘接替紧张,1981年就开始第二水平延深;永安局东坑仔矿四采区的接替工程按计划施工,工业储量136.7万吨,但工程揭露后仅17.16万吨,造成采区接替失调。1980年4月,省地质矿产局和省煤炭工业局联合调查煤炭资源情况后提出的报告表明,全省国营煤矿煤层总的可采系数为73.2%,矿井资源回收率46.2%。
  1980年8月,省煤炭工业局从实际条件出发,以煤炭部关于“三量”的规定为基础,颁发《福建省煤矿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和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提高准备煤量的可靠程度,缩小煤量计算范围,把原算为回采巷道的采区中间巷改为准备巷道;采区回采率降低5%,工作面回采率降低2~3%。修改后的“三量”规定对某些复杂不稳定煤层的矿井仍不适用,因此,一些矿井在部、省“三量”规定的基础上,又制定自己的“三量”计算办法。天湖山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煤层极不稳定,特点是褶曲频繁,石门多次穿过同一煤层。天湖山矿务局在长期开采实践中,制定了简称为“点、线、面”的“三量”计算原则,即凡阶段石门(采区中间石门)揭露到见煤点,经矿井地质分析认为可采的储量,计算为“开拓煤量”;凡沿煤层走向掘进的采运巷,掌握了煤层走向情况的储量,计算为“准备煤量”;凡进行了倾向切割,可供开采的储量,计算为“回采煤量”。并规定可采期分别为:开拓煤量1.3~2年;准备煤量4~8个月;回采煤量3~6个月。1982年后,各局矿都建立“三个煤量”管理台帐,定期计算和分析“三个煤量”动态。
  省属煤矿在一般情况下,采掘面个数比为1:2~2.5,1983年最高达1:2.9,1990年最低为1:1.9,平均有采煤工作面156.31个,掘进工作面303.18个。国营煤矿采掘工人比波动在1:0.7~1之间;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有采煤工人6137人,掘进工人5003人,采掘工人比为1:0.82。
  1990年,省属煤矿开拓煤量可采期达3.91年,准备煤量可采期达9.93月,回采煤量可采期达5.75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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