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煤炭产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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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966
颗粒名称: 四、煤炭产量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4
页码: 89-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煤矿系私人经营,零星分散,煤炭就地销售,全省产量无法统计,煤炭产量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煤炭 产量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煤矿系私人经营,零星分散,煤炭就地销售,全省产量无法统计。
  1950年,有统计的煤炭产量仅400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至“一五”计划期间,煤炭产量逐年增长,至1957年,达8.3万吨。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煤炭产量增长较快,达58.8万吨,是1957年的7倍。I960年,首次突破100万吨,达121万吨,其中国营煤矿占99.1%,乡村煤矿占0.9%。
  1961年,开始调整国民经济,煤炭产量下降到77.2万吨。此后至60年代末,煤炭产量一直徘徊不前。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8年国营煤矿的生产几乎停顿,煤炭产量下降到60年代最低点,仅达25.8万吨。
  70年代开始,各矿生产逐步恢复正常,同时,随着永定、永安两大矿区的矿井相继投产,乡村煤矿的大量发展,全省煤炭产量持续稳定增长。1972年突破200万吨,1977年突破300万吨,1978年突破400万吨,1983年突破500万吨,1985年突破600万吨,1987年突破700万吨,1988年突破800万吨,1989年又突破900万吨。而且乡村煤矿产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1990年全省原煤产量925.4万吨,其中省属煤矿450.2万吨,占48.6%;县营煤矿79.3万吨,占8.6%;乡镇煤矿395.9万吨,占42.8%。全省历年原煤产量见表3一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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