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煤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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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96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煤炭生产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31
页码: 76-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数百年间,都是原始、落后、零星分散的土法开采,规模小、产量低,发展极为缓慢。1949年,全省煤炭产量总计不足400吨。煤炭生产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煤炭 生产

内容

福建煤炭开采始于明朝初期,当时在闽西一带有村民开挖小窑。清朝,有乡绅、商贾在闽北一带开办煤矿。民国初期,又有华侨、资本家在闽南一带办矿挖煤。数百年间,都是原始、落后、零星分散的土法开采,规模小、产量低,发展极为缓慢。1949年,全省煤炭产量总计不足400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煤炭生产得到较快发展。50年代末,开始兴建正规矿井,新的掘进工艺、采煤方法逐步取代土法开采。矿井生产能力不断扩大,从1959年的4处25万吨增加到1990年的60处625万吨。技术装备水平逐年提高,从50年代以手工作业为主,逐步发展为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1962年,全省国营煤矿在用的主要生产设备仅68台,装机容量541.1千瓦;到1990年,省属煤矿主要生产设备就达19585台,装机总容量为6万千瓦。至1990年,国营煤矿基本实现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和地面装、运、卸的机械化;省属煤矿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30%;采煤机械化程度较低,仅为6%。煤炭产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从1950年的400吨,增加到1990年的925.4万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有很大提高,省属煤矿原煤全员效率从1960年的0.48吨/工,提高到1990年的0.699吨/工;原煤坑木耗从1960年的317.3立方米/万吨,下降到1990年的120.3立方米/万吨;回采工效、掘进工效分别从1959年的1.596吨/工和0.103米/工,提高到1990年的2.756吨/工和0.171米/工。此外,煤炭生产的管理手段逐步完善,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标准化矿井逐年增多。
  福建煤矿地处山区,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薄且不稳定,开采条件十分困难,因此,矿井生产能力小,掘进率高,单产低,实现采煤机械化的难度极大。长期以来,大部分煤矿停留在一般炮采的水平。乡村煤矿装备较差,技术落后,基本上还是土法生产,以掘代采。
  福建省属煤矿历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一1。
  第一节 煤炭开采
  一、开拓掘进
  (―)开拓
  1.开拓方式
  50年代以前,福建煤矿多系土法开采,在煤层露头或浅部开掘平巷或斜巷,抵达煤层后以掘代采。清代开采的建瓯梨山煤矿、邵武焦坑煤矿,都是先掘斜井,见煤后依煤层形势改缓倾斜或水平巷道。民国时期开采的龙岩水龙潭煤矿,采用平巷开采,巷道高约1.7米,宽约1.3米,底部两旁开约0.15米深的水沟,巷道上部另开一峒通风。由于受手工开采的限制,仅开采垂深数十米以内的浅部煤层。
  50年代,福建煤矿基本都是采用平峒开拓。60年代初,邵武煤矿二号井,漳平大坑四号井采用斜井开拓。1964年,建瓯煤矿曾在上樟垅井田采用竖井开拓,但未能投入生产。
  70年代初,一些矿井陆续开始延深或改造,其开拓方式也有改变。漳平大坑一号井和大瑶一号井第一水平系平峒开拓,1971年延深时,采用分区下山、集中生产的开拓方式,延深后大坑四号井三井合一,形成一个生产系统,年生产能力从原来的16万吨扩为30万吨。邵武煤矿一号井平峒开拓,二号井斜井开拓,1972年延深时,两井合并,新凿箕斗斜井集中出煤,形成斜井开拓方式。1976年后先后延深的永定富岭井、瓦三井,龙岩陆家地矿、虎坑山矿、田螺形矿、坑柄矿等原来都为平峒开拓,延深时第二水平都改用暗斜井开拓。永定培丰一、二号井原为平峒开拓,1980年延深时,新凿箕斗斜井,改为两井集中生产。永安加福矿平峒开拓,1982年采用斜井延深。永安丰海矿平峒开拓、斑竹坑矿斜井开拓,1986年两矿联合延深,采用皮带斜井集中生产,改为斜井开拓方式。
  福建煤矿多处山区,开拓方式以平峒为主。至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60处矿井中,第一水平采用平峒开拓的42处,占70%,釆用斜井开拓的11处,占18%,采用平、斜混合开拓的7处,占12%。在平峒开拓中,永定瓦窑坪矿等采用平峒上山开拓,天湖山铅坑矿等采用平峒上下山开拓。在斜井开拓中,邵武煤矿、宁化煤矿采用片盘斜井开拓,永安斑竹坑二号井、苏邦东斜井采用斜井阶段开拓。平、斜混合开拓中,也有平峒明斜井(如邵武煤矿)和平峒暗斜井(如苏邦煤矿苏一井)两种。乡村煤矿仍沿用土法开采,无正规的开拓方式和井巷布置。
  福建省最长的平峒是永安矿务局东坑仔一半罗山煤矿的主平峒,全长5100米;海拔最高的平峒是天湖山矿务局天湖岩二号井,主平峒标高+960米,回风平峒标高+1060米,标高最低的邵武煤矿一号井主平峒,峒口标高+190米;最长的斜井是邵武煤矿新副井,断面10.9~11.4平方米,井筒全长908米。全省有三个矿井的主平峒凿穿大山形成两个出口;永定矿务局瓦窑坪煤矿主平峒,标高+340米,全长2475米,有东、西两个出口;漳平煤矿文宾山平峒,与原大瑶5号井平峒通过石门贯通,形成南北两个出口,平峒标高+410米,平峒两头全长3700米;永定矿务局富岭矿,主平峒标高+306米,东西两个出口,全长850米。
  (三)生产能力核定
  由于地质因素,矿井储量减少,一些矿井投产后无法达到设计能力,为合理确定其井型,省煤炭主管部门曾对部分矿井的生产能力重新核定。1963年重新核定苏邦、漳平、天湖山等矿4处矿井,共核减生产能力19万吨。1978年,重新核定永定、龙岩、天湖山、苏邦、漳平等局矿9处矿井,共核减生产能力56万吨。天湖山天湖岩一号井,由于煤层层位对比错误,原报告地质储量2173.4万吨,工业储量1523万吨,经核实地质储量为359.84万吨,工业储量65.05万吨,分别比原报告储量减少83.4%和95.7%,最高年产量仅5.7万吨,井型从18万吨降为9万吨。1982年,重新核定永定、龙岩、永安、上京、天湖山等局13处矿井,共核减生产能力80万吨。永安局加福井,由于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薄且不稳定,已开采的4个采区地质损失率高达32%,回采损失率30%,最高年产量仅16.2万吨。矿井年生产能力由30万吨核减为21万吨。1984年,重新核定建瓯、永春、南靖、龙岩、永定、连城、宁化、武平等12处县办矿井,共核减生产能力24万吨。历次矿井能力重新核定情况详见表3一6。
  四、煤炭产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煤矿系私人经营,零星分散,煤炭就地销售,全省产量无法统计。
  1950年,有统计的煤炭产量仅400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至“一五”计划期间,煤炭产量逐年增长,至1957年,达8.3万吨。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煤炭产量增长较快,达58.8万吨,是1957年的7倍。I960年,首次突破100万吨,达121万吨,其中国营煤矿占99.1%,乡村煤矿占0.9%。
  1961年,开始调整国民经济,煤炭产量下降到77.2万吨。此后至60年代末,煤炭产量一直徘徊不前。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8年国营煤矿的生产几乎停顿,煤炭产量下降到60年代最低点,仅达25.8万吨。
  70年代开始,各矿生产逐步恢复正常,同时,随着永定、永安两大矿区的矿井相继投产,乡村煤矿的大量发展,全省煤炭产量持续稳定增长。1972年突破200万吨,1977年突破300万吨,1978年突破400万吨,1983年突破500万吨,1985年突破600万吨,1987年突破700万吨,1988年突破800万吨,1989年又突破900万吨。而且乡村煤矿产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1990年全省原煤产量925.4万吨,其中省属煤矿450.2万吨,占48.6%;县营煤矿79.3万吨,占8.6%;乡镇煤矿395.9万吨,占42.8%。全省历年原煤产量见表3一7。
  第二节 煤矿生产辅助系统
  一、供电与照明
  (—)供电
  50年代,乡村煤矿没有电,国营煤矿基本上靠自备的小型发电机组供电。1956年,永春煤矿安装一台24马力煤气机带动单相13千瓦发电机组。1959年,漳平煤矿在大坑片安装120马力煤气机两台,带动60千瓦发电机组;在大瑶片安装4台40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苏邦煤矿安装2台200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邵武煤矿也安装1台176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
  1960年,邵武晒口建成装机容量为2X1500千瓦的火力发电厂,专供邵武煤矿用电。1961年,建成漳平煤矿电厂,装机容量6000千瓦。邵武、漳平电厂在两矿由国家大电网供电后,先后停止发电。1963年,天湖山煤矿自建桂洋水电站,装机容量2X115千瓦。1966年,天湖山矿区又新建仙荣火电厂,总装机容量4X1500千瓦。该电厂未并入省电网,专向天湖山矿区供电,现仍是该矿区主要电源。1967年,天湖山煤矿自建黄沙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X160千瓦;1969年又自建苏区坂水电站,装机容量2X250千瓦。同年,上京矿区自建桃源水电站,后又几经扩建,总装机容量达925千瓦,成为该矿区主要自备电源。到60年代末,国营煤矿除天湖山、上京两个矿区外,陆续就近由国家电网供电。乡村煤矿基本上无电。
  70年代,乡村煤矿有的由乡村办小水电站供电,有的由附近国营矿区转供电,有的仍无电。80年代初,上京矿区完成从永安至上京的输变电工程,至此,国营煤矿除天湖山矿
  区外,都就近由闽北、闽西电网供电,并陆续形成双回路供电系统。
  各矿区电源来自省电网的电压为35千伏,矿区自备电厂(站)的为6千伏。从矿区变电所送到各井口的电压有6千伏、1万伏两种。省属矿除4个矿井外,都实现6千伏高压下井,井下低压供电电压为380伏特或660伏特。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省属煤矿综合电耗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为31.74千瓦小时/吨,是1980年的1.26倍,1970年的2.45倍,1962年的4.17倍。其屮,最高的是邵武煤矿,1990年达45.14千瓦小时/吨;最低的是永安矿务局,为25.54千瓦小时/吨。
  省属矿区各变电所基本情况见表3一8。
  (二)照明
  50年代前,井下照明用油灯、松明、蜡烛。50年代末60年代初,一些矿井在峒口置镜子反射日光照明;新建的国营煤矿主要大巷、峒室、掘进工作面开始使用普通白炽灯,井下工人开始使用酸性蓄电池矿灯。1962年,全省煤矿在用矿灯仅615盏。至60年代末,国营煤矿均已使用矿灯,全省矿灯总数达4442盏。70年代以后,井下禁止使用普通白炽灯,各矿陆续改用防爆白炽灯或防爆荧光灯,电压127伏。1990年后,省属煤矿井下开始推广使用本省矿灯电源厂生产的KJ一13S碱性矿灯。
  二、运输与提升
  (一)运输
  1.井下运输
  50年代以前,福建煤矿井下煤、矸、坑木等主要靠人力背、挑、抬。50年代,国营煤
  矿开始使用铁(木)矿车运输,人力推车,并推广使用木轨道、竹溜槽、竹滑道等土机械运输。
  60年代初,采煤工作面开始使用搪瓷溜槽;邵武、漳平、红炭山等矿缓倾斜工作面和顺槽开始使用11型刮板运输机;掘进工作面使用矿车装矸,人力推车。1962年,全省煤矿拥有搬运绞车17台,刮板运输机28台,矿车515辆,其中铁制矿车389辆。1966年,开始采用电瓶小机车运输,当时全省煤矿仅有电瓶车4辆、10.6千瓦。
  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营煤矿主要运输大巷(或平峒)开始使用窄轨电机车。年产9万吨以上矿井,选用7吨架线式,9万吨以下矿井选用3吨架线式或2.5吨蓄电池机车。窄轨轨距一般600毫米,轨型为11~24公斤/米。永安丰海矿采用串车滑行运输,调度绞车牵弓丨,每串车数为1吨标准矿车12辆。1973年,省属煤矿溜煤上山开始推广铸石溜槽。1979年和1984年,邵武、永安东坑仔矿普采工作面还曾使用过SGW一44型可弯曲链板运输机。1986年,邵武煤矿水采区投产后,水煤在10%坡度的溜煤巷内,利用水力自溜。
  福建国营煤矿掘进面一般使用矿车运输,上山掘进时,矸石大多在掘进头直接装车,矿车用调度绞车提放;有的采用溜槽,矸石自溜至上山口装车;在平巷,运输距离不超过200~300米时,用人力推车,超过时,用蓄电池机车牵引;斜井下山掘进,除采用矿车提升外,有的使用施工箕斗提升。采煤面主要采用搪瓷溜槽自溜,坡度小时采用刮板运输机。顺槽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中间巷多用蓄电池机车;运输大巷、主平峒采用架线式电机车,少数矿井也采用蓄电池机车。溜煤上山多采用铸石溜槽,邵武煤矿采用笨溜槽。
  福建煤矿运输系统一般是:采煤面的煤经顺槽、溜煤眼,在采煤面下部装车后经中间运输巷至采区中部车场;由轨道上山绞车提放至采区下部车场,或由翻罐笼翻人溜煤上山至采区下部煤仓再转载矿车。采区下部的煤车,平峒开拓的直接由电机车牵引外运;斜井开拓的,煤车运至井底车场后串车提升,或翻至井底煤仓改由皮带机或箕斗提升出井。
  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共拥有运输绞车244辆,皮带运输机95台,电机车362辆,其他窄轨机车463辆,刮板运输机71台,矿车11470辆,井下运输已基本实现机械化。使用的矿车有MG1.1一6A型和MF一0.55V型两种;刮板运输机有11型、龙岩矿务局机厂生产的V型套筒链刮板机、省煤机厂生产的SGWD一13型可弯曲链板机3种。乡村煤矿的骨干矿井,在采煤面使用搪瓷溜槽,煤矸出井使用矿车运输,但以人力推车为主;相当部分乡村煤矿仍然靠人工挑、运。
  2.地面运输
  清末,邵武焦坑煤矿煤炭地面运输用“拖驴”,即在一木架下钉竹片,用麻袋装煤后置于架上,用人工在专开“驴道”上拖运至溪边,改装竹筏运至城里。“驴道”宽约1米,每隔约0.16米嵌一竹片,以减少摩擦,坡度10~20度。民国初期,建瓯梨山煤矿在地面建有窄轨运输线路。但至50年代末,福建煤矿地面运输仍以人力为主。出井煤和矸石分别用人工倒入简易煤台和山沟中。60年代开始,国营煤矿大多数矿井将出井煤和矸石,通过窄轨架线机车或蓄电池机车分别运至煤台和矸石山。1960年,邵武煤矿建成富屯溪架空索道,设3个煤斗,峒口的煤装人煤斗后,经索道自溜至对岸由矿车接运至煤场,空斗用绞车牵引拉回;1961年在富屯溪上建云屏索桥,一号井峒口的煤车改用无极绳绞车牵引过桥至煤台;1967年云屏索桥被洪水毁坏后,改用电机车牵引经晒口大桥至煤台;1975年采用箕斗提升
  后,煤炭从箕斗直接翻入皮带机,转运至洗煤厂或经上仓皮带到铁路煤仓外运。1988年,上京矿务局建成小华矿至柯坑矿全长3.18公里的架空索道运输线,年运输能力10万吨原煤,装载站煤仓容量350吨,卸载站为半地下式,煤仓容量600吨,另有7000吨容量的落地煤仓及返仓装置。
  至1990年,国营煤矿均建有装车煤台。邵武、永定、永安、龙岩矿区为铁路煤台,离铁路煤台较远的矿井,另建有简易公路煤台,用汽车运煤至铁路煤台。上京、漳平、苏邦矿区各矿井离铁路较远,各矿区除在铁路线建一个集中铁路煤台外,各矿井都建有公路煤台;天湖山矿区各矿井均为公路煤台,煤炭直接用汽车外运。煤台装车煤仓有单面滑坡式、双面滑坡式、扇形滑坡式、半跨式滑坡式、圆筒式、铁路跨线式以及落地煤场加煤台等7种形式。此外,还建有永安至加福、龙岩至坎市煤炭铁路专用线及邵武、加福、丰海、龙岩、雁石、西洋、富岭、麦园等14条煤炭装车线。
  (二)提升
  民国时期,在清光绪年间开办的建瓯梨山煤矿遗址,曾发现手型升煤机(土绞车)一台。直至50年代,福建矿井提升仍沿用土绞车。
  50年代末60年代初,国营煤矿开始采用电气绞车。1962年,全省煤矿仅有内齿轮绞车2台。1964年,邵武煤矿二号井安装了当时全省最大的φ2米双滚筒绞车,并开始使用斜井人车。此后,国营煤矿暗斜井、上下山普遍采用绞车提升,型号有1.6米、1.2米、0.8米3种。60年代末,全省煤矿已拥有提升绞车32台,内齿轮绞车25台。
  1975年,邵武煤矿箕斗斜井安装了全省最大的φ2.5米双滚筒绞车,采用双箕斗提升,箕斗容量6吨。1976年,又安装了从一200~一40水平暗斜井皮带提升机,长600多米。这是福建第一条皮带提升机。
  至1990年,福建有邵武煤矿,永安矿务局丰海、斑竹坑、东坑仔、半罗山、加福煤矿,永定矿务局瓦窑坪煤矿,上京矿务局仙亭、后畲煤矿,苏邦一号井、东斜井采用斜井人车运人,人车型号多为CRX一10型;采用的提升绞车均为单绳缠绕式,有单滚筒和双滚筒两种;除邵武煤矿、永定培丰煤矿主斜井采用箕斗提升,上京仙亭煤矿、永安丰海煤矿主斜井采用皮带机提升外,其他斜井、下山均采用串车提升。乡村煤矿的骨干矿井,下山也使用了小绞车提升。省属煤矿斜井提升装备基本情况详见表3一9。
  三、通风与排水
  (一)通风
  50年代前,各矿井主要利用井口高差和井内外温差自然通风。一些矿还曾使用农用风车扇风。50年代,一些国营矿井开始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
  60年代初,漳平煤矿四号井,邵武煤矿一、二号井安装了离心式扇风机,但没有反风装置。此后,国营煤矿逐步采用机械通风。掘进面也开始采用局部扇风机,天湖山矿区有的掘进面采用压气通风。一些矿井使用脚踏扇风机,柴油机带动扇风机等。1962年底,全省煤矿拥有通风设备35台,其中主要扇风机5台。至60年代末,已有主要扇风机17台,局部扇风机139台。
  70年代,新建国营矿井按设计都安装了主要扇风机,单台风机配两台电动机。乡村煤矿仍以自然通风为主,一些主要矿井也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
  80年代初,针对龙岩矿务局陆家地矿发生火灾,由于没有反风装置造成严重事故的教训,省煤炭局规定井型6万吨以上的矿井,都要配备两台主扇和两台电机(一台备用),并要有反风装置;6万吨以下矿井配单台主扇和两台电机。此后,龙岩陆家地矿、永安斑竹坑矿、天湖山大蔗沟矿、上京柯坑矿、永定富岭矿、瓦窑坪矿、天湖山铅坑矿、漳平矿、建瓯矿及其他不符规定要求的矿井,都先后对通风系统进行改造。现国营煤矿通风系统及设施已基本合理和完善。
  福建煤矿的通风系统有中央并列式和分区对角式两种。由于多为平峒开拓,大多数矿井是对角式通风。上京矿务局后畲矿、小华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邵武煤矿二号井原为并列式,1982年与一号井实行联合开拓后,改为对角式通风。现省属煤矿31处矿井中采用分区对角式通风的有29处,均为分区对角抽出式,即每个采区都开掘小风井回风。
  1990年,全省煤矿拥有主要扇风机129台,局部扇风机1354台。局扇选用国产防爆型4、5.5、11、28千瓦等产品。省属煤矿有26个矿井为甲级通风矿井,占矿井总数的86.7%。永安、龙岩、上京矿务局,邵武、漳平、苏邦煤矿为通风甲级局矿。但乡村煤矿自
  然通风仍较普遍。
  (二)排水
  福建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多属简单一中等类型,矿井涌水量不大,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随着采空区的扩大与矿井延深,和受大量乡村小煤窑开采的影响,矿井涌水量有所增大,并存在老窑积水的威胁。省属煤矿下山开采的21处矿井中,正常涌水量在300立方米/小时以下的有18处;在3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有3处,其中,永定局培丰矿最大涌水量达706.8立方米/小时。
  60年代前,福建煤矿平峒矿井采用自流排水;较大的斜井,如清末开办的邵武焦坑煤矿斜井,采用小抽水机排水;小斜井多系浅部开采,且常于旱季生产,涌水量不大,多用人工排水,或采用手摇抽水机等土机械排水。
  60年代初,邵武煤矿二号井、漳平煤矿大坑四号井采用斜井开拓,在井下设中央泵房。1962年,全省煤矿仅有排水设备23台,124千瓦,其中主要泵7台。1964年6月,邵武煤矿二号井因选用的排水设备能力太小,与实际涌水量每小时相差40立方米左右,造成淹井事故。70年代起,生产矿井先后开始延深,排水设备逐年增多。至1990年底,全省煤矿拥有各种工业泵772台,省属煤矿斜井、下山开采的21处矿井,都相应建立了完善的矿井排水系统。省属煤矿中央泵房排水设备基本情况详见表3一10。
  四、通讯
  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与各矿区的调度通讯,一靠电报,二靠长途电话,设施非常简单。大多数矿区属农村电话网,与外部通讯极为困难。矿区内使用磁石式交换机,矿井上下通讯也是采用磁石式交换机,且电话单机只安装在井底车场、主要峒室、采区上下车场等处,采掘工作面很少有电话机。1976年7月建瓯梨山煤矿发生火区热浪喷出事故和1977年5月苏邦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就是由于井下无通讯设施,未能及时报告灾情,延误了处理和抢救时间。
  1986年9月,省煤炭总公司与几个矿区的无线电调度通讯全面开通,选用的设备为陕西烽火无线电厂生产的单边带XD一D2B型无线电报话机。1987年,龙岩矿务局机关片采用空分式程控电话通讯;永安矿务局半罗山矿采用纵横式自动电话交换机。1988~1989年,永安、永定两个矿区内部使用无线电通讯。1989年,上京矿务局仙亭矿采用数字程控纵横式电话交换机;苏邦煤矿机关片采用空分式程控电话。1990年,永定矿务局启用从荷兰引进的数字程控电话250门,从机关延伸到矿区的3个矿井。
  “七五”期间,省煤炭总公司所在地福州与永安、永定、上京、邵武、漳平、龙岩、苏邦等7个矿区,先后实现程控直拨电话通讯。
  第三节 矿井地质与测量
  一、地质
  (―)矿井生产地质
  福建煤系地层地质构造复杂,仅用地面钻探难以搞清全貌。勘探部门提交的设计储量中,约有1/3是不可靠或不可采的。因此,生产地质工作在福建煤矿显得特别重要。福建煤矿生产地质工作主要采用钻探和巷探。
  1.钻探
  60年代,漳平煤矿、红炭山煤矿相继成立生产地质钻探队。70年代,天湖山煤矿、永定、永安等局也都设有钻探队,配备红旗一150型等小型地质钻机。1970一1980年,天湖山煤矿钻探队在各生产矿井共施工地面钻孔31个,井下钻孔3个,各类工程水文钻孔10多个,总进尺8000多米。生产地质钻探为矿井的开拓延深提供了较可靠的地质依据。80年代初,由于钻探成木高,任务不饱满,配件供应困难等原因,各局矿钻探队相继撤销。生产矿井的补钻工作,委托煤田地质勘探专业队伍承担。
  2.巷探
  巷探是福建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手段。每年的巷探任务列入年度掘进计划,经费从更改资金中专项开支。1989年,省属煤矿利用吨煤0.70元的生产地质资金开掘探峒153条,总长12325米,共获得地质储量115.6万吨,当年采出48.53万吨,回采率比1988年提高0.81%。其中,永安矿务局在原认为构造复杂块段布置探峒,找到主采煤层,获得工业储量11.9万吨;天湖山曲斗煤矿在已报废的+569石门施工探峒165米,多回收煤炭2.5万吨,在铅坑矿一采区+750水平320石门施工探峒57米,获得储量3万吨。漳平煤矿在已报废的大瑶采区,通过3条探峒,获得储量24万吨。这些探峒大部分都能为生产所利用。
  “七五”期间,天湖山矿务局加强对已采区的矿井地质工作,共复采出煤炭97.1万吨,占同期产量的39.01%;漳平煤矿复采出21.39万吨,占22.41%;龙岩矿务局复采出38.66万吨,占11.75%。龙岩矿务局还通过新区和边角地段找煤升级工作,新增工业储量457万吨。
  1990年,全省有6个矿务局、23个省属矿井地质工作实现质量标准化。
  (二)矿井瓦斯地质
  福建煤矿每产一吨煤沼气涌出量不超过5立方米,均属低沼气矿井。因此,80年代以前,各矿均未开展系统的矿井瓦斯地质工作。1984年,配合煤炭部编制全国煤矿瓦斯地质图科研项目,福建组织了200多名地质、通风专业人员,组成14个组,分赴煤矿现场,系统连续地收集观测瓦斯数据,编制了全省瓦斯地质图一张,矿区瓦斯地质图4张,矿井瓦斯地质图9张。经验收,三级瓦斯地质图全部合格,其中,省图评为二级图,永安矿务局瓦斯地质图评为一级图,龙岩矿务局、漳平煤矿瓦斯地质图评为二级图,永安局丰海矿瓦斯地质图评为一级图。1985年3月,在永安矿务局召开全省第二期瓦斯地质编图研究班和瓦斯地质论文修改提高会,并选送3篇论文参加当年8月在兰州召开的全国论文交流会。1987年8
  月,又选送两篇论文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第二次瓦斯地质学术会上交流。
  二、测量
  福建国营煤矿均设有专职测量人员。井下生产测量一般用罗盘给中线,半圆仪给腰线,丈量工具用皮尺、钢尺。联系测量、贯通测量用经纬仪。
  60年代初,福建煤矿开始建立各种生产图纸测绘及管理规章制度,同时执行向省主管部门上报采掘作业图纸制度,并延续至今。最早规定每月上报一次,后改为每季一次,1980年又改为每月一次。
  70年代,一些矿井开始采用双向贯通掘进,各矿的贯通测量都能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1973年,永定瓦窑坪矿主平峒全长2418米,采用东西相对掘进,顺利贯通。1989年,省煤炭总公司颁发《福建省煤矿贯。通测量等级评定奖励条例(试行)》。1990年8月,永安矿务局斑竹坑一丰海+50水平运输大巷贯通测量首次获奖。该测量闭合环全长9978米,贯通后,高程闭合差±0.12米,中线闭合差0.09米,方位角闭合差±36.9"均小于允许误差。1990年,省属煤矿5个矿务局、25个矿井测量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地(市)县煤矿的矿井测量也逐渐向标准化发展。
  第四节 生产管理
  一、采掘管理
  (一)采掘技术管理
  50年代末,福建煤矿开始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的主要内容有掘进通风、机械设备、保安与灾害处理、工作面循环图表及技术经济指标等。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把顶板管理作为主要内容。
  60年代初开始,国营煤矿在煤层完整块段,推广采用壁式采煤法,并先后在漳平、邵武、苏邦、红炭山、天湖山等矿的主要巷道和正规采煤面推广正规循环作业。同时还规定要编写矿井顶板管理说明书。国营煤矿采掘作业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
  70年代起,省属煤矿采掘工作面基本做到开工前都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其内容也日趋完善。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经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会审,报矿技术主管批准后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有统一的格式,有会审记录,有施工队伍负责人规程贯彻记录。此外,省属煤矿还建立采煤方法审批制度,由于地质等原因需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时,须经矿务局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局长批准。
  70年代末80年代初,省煤炭主管部门先后颁发《福建省重点矿务局(矿)、公司机关科室业务保安职责范围(试行)》、《福建省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煤炭工业技术政策(试行)》和《福建省煤矿技术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对矿井的开拓设计、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以及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各级领导、技术负责人的职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营煤矿采掘管理水平的提高。
  1981年,省煤炭局颁发《煤矿放炮器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在采掘工作面强制推广使用放炮器放炮,并先后两次分别在邵武煤矿和永安丰海煤矿召开放炮器使用维修经验交流会。此后,国营煤矿基本消灭明电放炮。
  80年代以来,针对福建煤矿顶板事故严重的情况,省煤炭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的通知》、《福建省属煤矿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各局矿分别采取措施,加强顶板观察,建立顶板观察资料档案和顶板事故档案,以及顶板统计分析表等;同时,加强采掘面质量管理,开展采掘面优质顶板管理竞赛。1989年后,省煤炭总公司还每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现场会。全省国营煤矿的顶板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至1990年,国营煤矿的掘进工作面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有条件的采煤工作面也都采用正规循环作业。
  (二)采掘关系
  1980年以前,福建国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的划分范围和计算方法,均按煤炭部(1961)煤生地张字第231号文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资源可靠性差、可采系数小、回采率低,在“三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水平、采区接替仍然紧张。龙岩局红一矿,1980年第一水平的开拓煤量可采期15年,但因采掘接替紧张,1981年就开始第二水平延深;永安局东坑仔矿四采区的接替工程按计划施工,工业储量136.7万吨,但工程揭露后仅17.16万吨,造成采区接替失调。1980年4月,省地质矿产局和省煤炭工业局联合调查煤炭资源情况后提出的报告表明,全省国营煤矿煤层总的可采系数为73.2%,矿井资源回收率46.2%。
  1980年8月,省煤炭工业局从实际条件出发,以煤炭部关于“三量”的规定为基础,颁发《福建省煤矿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和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提高准备煤量的可靠程度,缩小煤量计算范围,把原算为回采巷道的采区中间巷改为准备巷道;采区回采率降低5%,工作面回采率降低2~3%。修改后的“三量”规定对某些复杂不稳定煤层的矿井仍不适用,因此,一些矿井在部、省“三量”规定的基础上,又制定自己的“三量”计算办法。天湖山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煤层极不稳定,特点是褶曲频繁,石门多次穿过同一煤层。天湖山矿务局在长期开采实践中,制定了简称为“点、线、面”的“三量”计算原则,即凡阶段石门(采区中间石门)揭露到见煤点,经矿井地质分析认为可采的储量,计算为“开拓煤量”;凡沿煤层走向掘进的采运巷,掌握了煤层走向情况的储量,计算为“准备煤量”;凡进行了倾向切割,可供开采的储量,计算为“回采煤量”。并规定可采期分别为:开拓煤量1.3~2年;准备煤量4~8个月;回采煤量3~6个月。1982年后,各局矿都建立“三个煤量”管理台帐,定期计算和分析“三个煤量”动态。
  省属煤矿在一般情况下,采掘面个数比为1:2~2.5,1983年最高达1:2.9,1990年最低为1:1.9,平均有采煤工作面156.31个,掘进工作面303.18个。国营煤矿采掘工人比波动在1:0.7~1之间;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有采煤工人6137人,掘进工人5003人,采掘工人比为1:0.82。
  1990年,省属煤矿开拓煤量可采期达3.91年,准备煤量可采期达9.93月,回采煤量可采期达5.75月。
  (三)采掘劳动竞赛
  从60年代起,福建煤矿就经常通过采掘劳动竞赛,加强采掘管理,提高单位产量和单位进尺。1963年,全省国营煤矿开展以正规循环作业为中心的回采掘进同工种班组劳动竞赛,促进各矿正规循环作业的推广。1977年,开展以上“纲要”(岩巷100米,半煤巷200米,煤巷300米,立井40米,斜井60米)为目标的开拓掘进会战。全省有4个采煤队、10个掘进队创单产、单进上“纲要”新水平,邵武煤矿二号井掘二区一队、天湖山大蔗沟掘一队、邵武煤矿一号井掘二区一队分别创造了全岩、半煤岩、全煤巷道月进全省最高纪录。1978年又开展“全省掘进百队会战竞赛”、“建设特别能战斗队竞赛”等活动。1979年,对采掘“纲要”标准在部标基础上,结合福建条件作了修订。采煤队“纲要”月产标准为:采高0.8米以下3000吨;采高0.81一1.3米5000吨;采高1.31一1.6米8000吨;采高1.6米以上12000吨。掘进队“纲要”月进标准为全岩平巷100米,半煤岩平巷150)米,全煤平巷200米;年进标准分别为1000米、1500米、2000米。1980年,由共青团中央和煤炭部发起,共青团福建省委和省煤炭局联合开展全省煤矿青年掘进队双上“纲要”竞赛。福建有11个青年掘进队双上“纲要”,受到共青团中央和煤炭部的表彰。1990年,全省又有53个队参加开拓掘进上“纲要”竞赛活动。此外,各局矿也经常开展采掘百日赛、万米赛、大会战等多种多样的竞赛活动。在这些竞赛活动中,有许多采掘队创造了单产单进新水平。
  福建省属煤矿采掘月产、月进,年产、年进最高纪录分别见表3一11,表3一12。
  二、储量管理与回采率
  60年代,福建煤矿储量管理主要是通过改进开拓部署、开采顺序、采煤方法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国营煤矿开始建立回采率及“三量”统计制度。1961年,规定采区回采率厚煤层70%,中厚煤层75%,薄煤层85%以上。1963年,标准分别提高为75%、85%、90%。1965年,省重工业厅颁发《关于保护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对开采顺序、回采率标准、煤炭资源保护及对不合理丟失资源的追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各矿井的回采率都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70年代中期,省煤炭工业局调查研究了福建煤炭资源回收率偏低的原因,认为一是地质报告计算的误差,实际储量小于报告提供的储量;二是挑肥拣瘦、“杀鸡取蛋”的开采方法,造成丢失薄煤和边角煤;三是开采方法不合理,采面太长,造成只能回收“煤蘑菇”,丢失压薄带的可采煤层;四是一些块段由于技术经济不合理,不采造成丢煤。1980年,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地质局共同组成煤炭资源调查小组,对福建煤炭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作了详细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至1980年,全省按探明储量计算平均回采率为32.8%,其中省属煤矿为33.6%;按核实后的储量计算,全省平均回采率为46.2%,其中省属煤矿47%;按最低可采厚度0.6米新指标计算,全省平均回采率为53.4%,其中省属煤矿52.7%。回采率在50%以上的有:漳平煤矿72.3%,邵武煤矿69.8%,永安矿务局51.3%,天湖山矿务局50.9%。是年4月,省煤炭工业局对回采率指标重新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见表3一13,表3一14。此标准在80年代一起作为考核国营煤矿资源回收率的依据。
  80年代以来,福建不断加强储量管理。1980年颁发《福建省矿井地质工作和储量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凡开拓煤量损失0.3万吨、回采煤量损失0.1万吨,必须报矿务局(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省局备案;工业储量损失1万吨、远景储量损失2万吨,必须报省局审批。此后,各矿开始建立采区储量台帐和回采面储量统计及矿井储量、损失量统计制度。1982年,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福建省煤矿地质工作暂行规定》,并举办全省矿井地质人员培训班,学习煤炭部颁发的《关于合理开采煤矿资源提高回收率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生产矿井储量及损失量计算办法的规定(试行)》。各矿建立定期计算和分析储量动态制度、储量注销制度和“三量”管理台帐。需要注销的储量,必须整理资料,上报主管机关审批。1986年颁发《福建省煤矿矿井储量管理若干规定》,其中对储量报损作了严格限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后才能报损:一、在煤层顶板破碎,开采后经洗选,灰分仍超过规定指标,且无销售对象的煤层或块段;二、采空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遗留的无法再利用的独立块段;三、风、氧化带至回风水平之间的煤层,虽采取措施,仍无法采
  出的煤量。储量变动审批权限:矿级一次变动2000吨以内,矿务局一次变动20万吨以内,省主管部门审批20万吨以上。注销工作每年一次,凡应一次注销的不能分两次注销。1988年,省煤炭总公司组织矿井地质人员学习煤炭部颁发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同年5月,成立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储量管理小组,之后,省属各局矿也都建立储量管理领导小组或储量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80年代末期,全省煤矿的回采率有所上升。1988~1990年省属煤矿的回采率从80年代初期平均50%左右,提高到61%、61.8%、62.4%。
  1990年,省煤炭总公司颁发《生产矿井新增煤炭储量审定及奖励办法》,并对编制生产矿井储量核实地质说明书作了统一规定。
  三、煤质管理
  (―)煤质管理办法
  50年代末,省燃料工业科学研究所设煤质化验室,担负全省煤质检测任务。1963年,省燃料工业局颁发《煤炭质量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在井下工作面实行检矸石、煤岩分掘、分装等措施。1964年,邵武煤矿成立福建第一个煤矿煤质化验室。1965年开始,由省重工业厅地质勘探公司龙岩化验室承担龙岩片省属煤矿的煤质化验工作。当时规定开采煤层一个季度采样化验一次,商品煤质一个月化验一次。
  70年代起,各主要矿区先后建立筛选厂、洗煤厂,分别采用筛分、洗选等办法提高煤质。并从开采设计、巷道布置、采爆方法、顶板管理、技术操作及运输系统等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煤质。邵武煤矿、永安矿务局对煤质差别很大的不同分层、层组,采取合理配采的方法,以保持煤质稳定。各矿还不定期由煤质管理人员深入井下,对各区队已装运的煤炭进行抽检,并把煤质指标与各采煤区队的产量、奖金挂钩,促进了煤炭质量的提高。
  80年代,为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质量,逐步实行按质论价办法,并加强煤质检验工作。1980年后,永安加福、丰海发运站,龙岩、永定、上京、天湖山、苏邦、漳平等局矿都先后建立煤质化验室。1981年,由省煤炭研究所负责,省电力中心检验所参加,对全省重点煤矿煤质进行普查。1982年进行第二次普查。两次普查基本查清省内主要矿区的煤质特征。1983年,对由矿点直接调拨供应用户的煤炭价格试行按质论价;由燃料部门经营的,暂实行按矿论价,对各矿点的煤也规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同年,省煤炭研究所煤质化验室被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确定为全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担负全省商品煤质量的监督检验。1985年,省煤炭总公司对省属各局矿煤质化验室组织年检。1986年又对各化验室进行三个项目的统检,并检查采(样)制(样)化(验)人员执行国标、部标情况。统检结果,考核本省煤炭质量的主要项目“灰分”的化验数据,都在允许误差内,全部符合标准。1987年省煤炭总公司颁发《福建省国营煤矿煤质管理工作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当年,龙岩矿务局被评为全国煤质管理先进单位。1988年省煤炭研究所化验室经省标准计量局审查通过,成为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改称为福建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1988年7月开始,全省煤炭实行按质论价,但一些县、乡村煤矿在未设立检测化验站之前,仍实行按矿定价。1988、1989年,永安矿务局、天湖山矿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煤质管理先进单位。1990年,经省煤炭总公司组织考核验收,全省煤矿煤质化验室全部取得合格证书。
  1990年,省属煤矿商品煤质量检查情况见表3一15。
  (二)煤质考核指标
  1965年规定,粒度小于50毫米的为混煤,大于50毫米的为块煤。
  1977年,对烟煤、无烟煤的质量规定:烟煤灰分20%以下,发热量6000大卡/公斤以上。无烟煤灰分25%以下,发热量5500大卡/公斤以上。1979年,省革委会在《关于调整省内煤炭价格的通知》中,把无烟煤分为五等,质量标准分别为:一等煤灰分25%以下,
  发热量5500大卡/公斤以上;二等煤灰分32%以下,发热量5000大卡/公斤以上;三等煤灰分40%以下,发热量4500大卡/公斤以上;四等煤灰分45%以下,发热量4000大卡/公斤以上;五等煤灰分50%以下,发热量3500大卡/公斤以上。烟混煤质量标准为:灰分28%以下,发热量5500大卡/公斤以上。
  1983年,省物委、计委、经委《关于调整省产煤价格及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分别把无烟混煤和烟混煤分为六等,对其质量标准及按矿点论价的混煤、块煤、洗精煤的质量标准都作了规定。同时规定煤矿发运的煤炭灰分,按批检验允许有1%的波动系数,超过或低于上下限与波动系数之和的,实行降级和升级处理;全水分、含矸率超过规定标准部分,按1:1补发煤炭。
  1988年,省物委、计委、经委《关于省产煤炭实行按质论价具体政策规定的通知》,把无烟煤、烟煤分为十个等级,质量标准详见表3一16。县、乡村煤矿煤炭按矿定价的质量标准见表3一17。
  四、生产设备管理
  60年代初,福建煤矿开始实行生产设备专人专机使用,包运转、包维护、包检查的制度。同时还建立了设备检修制度,规定主管机电工作的局、矿长负责设备检修工作,机电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季度设备检修计划。固定设备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设备大修基本上都安排在每年春节前后,小修和中修一般安排在生产间隙。移动设备实行轮流交叉检修。检修项目有专人负责,并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负荷运行。1962年、1966年曾组织过全省性的较大规模的机电设备检修。
  1973年,开始执行燃化部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1976年,省煤炭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机电设备使用实行“管修合一”
  和“包机制”。1977年起,各局、矿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领用、分类、登帐、送修等工作。1978年颁发《福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此后,各煤矿大型固定设备逐步实行了司机或运转人员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包机制”。不能实行“包机制”的设备,也做到有专职的维护工负责检查和维护。同时,对所有机电设备开始实行卡片管理,建立设备台帐,主要设备还建立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设备维修实行定额管理;还建立设备验收制度,对新到设备,各局矿组织供销、机电、仓管等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设备出库交使用单位后,图纸和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1979年,组织全省煤矿电工、运转工进行机电设备操作维护应知应会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然后持证上岗。
  1980年,规定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0·7·2”(完好率达80%以上,待修率、损坏率分别为7%、2%以下)。1982年,开始执行省煤炭局颁发的《福建省煤矿矿井机电设备运行完好试行标准及评定办法》,并开始建立机电设备司机和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此后,每年都有计划地举办各种机电设备司机和操作人员短训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机电设备各岗位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逐步形成制度化。1984年起,省属煤矿开展历时两年的电气设备维修管理会战,有1100多人参加,共投入资金180多万元,全面整顿维修了井下电气设备,使省属煤矿设备完好率达到58.68%,检漏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器装设率分别达到69%和63.8%,其中永安局、漳平矿均达到100%。1986年,省属煤矿开展机电设备“创优争先”等级竞赛活动。1987年,国营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当年,省属煤矿机电峒室达到质量标准的有162个。是年,开始执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虹标准》和《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1988年,永安矿务局丰海煤矿实行设备租赁制改革,把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与采掘挂钩,变设备无偿占用为有偿使用,提高了企业综合经济效益。1989年,这项改革在永安矿务局全面铺开。同年,开始执行能源部颁发的《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1990年,省属煤矿全面推行设备租赁制,促进了煤矿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的提高。
  1990年,全省煤矿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共23338台,其中省属煤矿18804台,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1990年,省属煤矿机电峒室达甲级标准的370个;机电质量标准化甲级矿井19个,甲级率达61.3%。永安矿务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机电质量标准化甲级局和福建省设备管理先进(优秀)单位,并被能源部评为1990年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五、生产调度
  60年代初,福建开始建立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矿务局(矿)、矿井三级调度网,各级设生产调度室。调度室一般配专职调度员1~3名。矿务局(矿)调度室对矿井调度室实行班调和日调。70年代前,省主管部门调度室对矿务局(矿)调度室实行半月调。70年代初曾改为日调,后又改为5日调、旬调。80年代起,实行5日调、旬调、月调。调度的内容,原有日、月生产完成情况(包括产量、掘进进尺、火车皮数量、外运量、库存量等)汇报,后增加旬汇报;生产动态分析由电话汇报改为旬、月书面汇报;在事故汇报、节假日汇报等专题汇报基础上,增加领导干部月下井次数汇报、抓“三违”次数汇报、重点工程汇报、调度业务学习情况汇报等。各局(矿)还建立月或旬生产调度例会制度;调度人员参加年、季、月计划的编审,安全检查,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制度。1983年起,省属局(矿)开展调度业务竞赛活动和调度质量标准化工作。1984年,永安矿务局调度室被煤炭部命名为“全国局级先进调度室”。1986年,永安矿务局丰海矿调度室被煤炭部命名为“全国矿级先进调度室”。是年,省煤炭总公司颁发《省属局矿调度业务上报规定》,调度汇报内容又增加了成本、利润、流动资金三项指标完成情况。此后,总公司每年召开两次省属局(矿)调度室主任会议。调度业务竞赛活动也形成制度,矿每季一次、局每半年一次、总公司每年一次组织检查评比;各局(矿)调度室的各级岗位责任制逐步健全;调度统计台帐、图牌板、会议记录等逐步规范化。
  1990年,省属煤矿有专职调度人员246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219人,占89%。工程技术人员50人,占20.3%。有6个局(矿)调度室、19个矿井调度室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调度室被省政府工交总调度评为“1990年度调度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六、矿井质量标准化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屮期,福建煤矿先后贯彻煤炭部、燃化部、省煤炭局(总公司)颁发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及检验评级办法》、《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矿井综合除尘装备标准》、《矿井五消灭标准》、《煤矿井下供电安全整顿标准》、《福建省煤矿生产矿井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福建省矿井通风防尘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等标准化文件,开展采掘工作面、矿井通风防尘、运输大巷等质量标准化活动。
  1986年5月,煤炭部发出《关于在全国煤矿组织学习和推广肥城矿务局大搞质量标准化经验的通知》后,福建各煤矿把质量标准化作为企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1987年,省煤炭总公司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属各局矿相继成立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制定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分年度达标计划。从此,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在福建煤矿采、掘、机、运等生产的各个方面全面展开。
  1987年后,国营煤矿先后贯彻省煤炭总公司颁发的10种《福建省国营煤矿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和5种试行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前者涉及以下10个方面:采煤工作面标准化,掘进工作面标准化,机电工作标准化,运输巷道标准化,生产地测工作标准化,通风防尘质量标准化,机修厂标准化,标准化调度室,煤质管理工作和职工生活福利管理与设施。后者包括下述5个方面:化验室,机厂企业,矿井测量标准化,生产矿井标准化调度室和生产矿井采煤质量标准化。1987年起,中国地方煤矿公司组织全国地方煤矿开展生产矿井“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竞赛活动。1988年,福建有永安矿务局加福煤矿、斑竹坑煤矿、龙岩矿务局田螺形煤矿、龙岩市黄坑煤矿参加,经验收审查全部达标,被能源部命名为部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各矿井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一18。企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上等级,1988年,永安矿务局、龙岩市黄坑煤矿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1989年,福建省有16个矿井参加全国地方煤矿达标竞赛,有7个矿井达标。其中,永安矿务局丰海煤矿、斑竹坑煤矿、东坑仔煤矿和龙岩市黄坑煤矿被能源部命名为部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永定矿务局铜锣坪煤矿、上京矿务局后畲煤矿和清流县上坪煤矿被能源部命名为部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是年,永安矿务局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是当年全国地方煤矿中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的四个煤矿之
  一;天湖山矿务局、上京矿务局、邵武煤矿、宁化煤矿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1990年,福建20个矿井参加全国竞赛,达标9个,其中达部一级标准的有永安矿务局丰海煤矿,达部二级标准的有永定局铜锣坪矿、龙岩局田螺形矿、上京局后畲矿、永安局东坑仔矿和半罗山矿、苏邦煤矿苏一井、龙岩市黄坑煤矿、清流县上坪煤矿。是年,永定矿务局、漳平煤矿、苏邦煤矿、大田县煤矿、永定洽溪煤矿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
  福建省属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单项达标情况见表3一19。
  第五节 加工利用
  一、煤炭加工
  (一)筛选
  70年代以前,福建大部分煤矿生产的煤炭,只经简易的人工拣矸和固定筛筛选后销售。龙岩坑柄等矿煤质较好,采用人工拣块煤出售。
  1972年以后,永定、龙岩、永安、上京、苏邦等五个局矿的筛选厂相继建成,总能力年处理原煤435万吨。其中永定矿务局坎市筛选厂90万吨;龙岩矿务局红炭山筛选厂75万吨;永安矿务局加福筛选厂万吨,丰海筛选厂60万吨;上京矿务局西洋筛选厂60万吨;苏邦煤矿雁石筛选厂60万吨。筛选工艺都是采用+50毫米筛子,用手选皮带手选,筛选后分±50毫米两级煤外运。
  1978年,邵武煤矿在箕斗井煤仓给煤机下部安装一台滚筒筛,原煤由给煤机进入滚筒筛,筛选后矸石和块煤进入溜槽至慢速皮带机,矸石由人工拣出,块煤送入煤仓,粉煤进人粉煤皮带机后上仓。
  1980年后,龙岩红炭山和苏邦雁石筛选厂相继进行技术改造,采用风选机选25~50毫米和13~25毫米的中、小块煤,小于]3毫米的粉煤直接入仓。但投产后,由于风选机不过关,还是分±50毫米两级煤外运。
  1987年7月,天湖山矿务局铅坑煤台安装GS1000X2000概率筛,分0~6、6~13、13~25、25~50毫米四级筛选。筛分后,按块度进人煤仓分装。
  (二)洗选
  1982年7月,福建第一座洗煤厂——邵武煤矿洗煤厂建成试生产,10月正式投产,生产能力年人洗原煤15万吨。人洗原煤粒度为0~50毫米(大于50毫米的块煤破碎后入洗)。使用跳汰机洗煤,煤泥经沉淀池沉淀后由人工清理。入洗后精煤灰分为20%左右(原煤灰分35%以上),硫分从1.54%降到0.7%以下,固定碳从56.3%提高到82.1%。
  1984年,上京矿务局柯坑矿斜槽分选机厂投产。其工艺流程由二级筛分和斜槽分选两部分组成。通过手拣块煤(》50毫米),筛选粉煤(<10毫米),斜槽分选中小块煤(10~50毫米)及煤泥回收四个环节,回收半煤岩中的煤炭。筛选系统中分级筛的筛下产品(小于10毫米)作为最终产品之一,不入斜槽分选,简化了煤泥水处理。
  1989年,永定矿务局从比利时王国布莱姆公司引进帕纳比移动式选煤机系统。该系统利用螺旋分选桶与旋流器相结合的选煤技术,结构简单,工艺先进,安装、拆卸方便,自动化程度高,精煤回收率高。帕纳比主机装机容量75千瓦,加上配套容量150千瓦左右。人洗能力80~120吨/小时,年处理原煤45万吨。吨煤电耗约1.5千瓦时,比跳汰机和重介质洗煤都低。洗煤工艺中采用自生介质和介质闭路循环,每小时只需补充喷淋水35立方米,仅为跳汰机耗水量的1/10。选后产品为6~100毫米精煤、矸石两级,用振动筛脱水,煤泥沉淀池人工处理。
  1990年,邵武煤矿洗煤厂扩建工程投产,生产能力由15万吨增至30万吨。扩建后选
  用6平方米筛下空气跳汰机洗煤。洗后产品分精煤、中煤、矸石、煤泥四种。精煤经斗子捞坑、振动筛脱水;中煤、矸石经斗子提升机脱水;煤泥水至耙式浓缩机,其溢流作为跳汰机洗煤用循环水,底流经压滤机脱水后回收煤泥,滤液直接排放。
  (三)成型
  80年代初期,邵武煤矿开始采用洗煤厂及水采的煤泥加工上点火蜂窝煤和小合成氨厂使用的碳化煤球。1988年后,永定矿务局利用该局煤质好的优势,建成年生产能力1000吨的型煤加工厂,加工生产烧烤炭、上点火蜂窝煤、火锅煤、温灸药炭等系列产品。
  二、煤矸石利用
  70年代,福建南平水泥厂等一些建材企业曾利用邵武煤矿的煤矸石,生产水泥和矸石砖。1978年、1979年,永定矿务局富岭煤矿食堂、上京矿务局机关食堂先后购置煤矸石搁管炉一台,利用本矿煤矸石作燃料,为职工食堂和澡堂供气。后因矸石质量不稳定、排碴量大等原因,未能坚持使用。1984年,上京矿务局建有矸石砖厂,采用闭式拱顶轮窑,设计年产1200万块矸石砖,但投产不久因质量问题停产。
  1984年,省煤炭总公司曾向煤炭部建议,1985~1986年,在永定、永安矿务局各建一座6000千瓦的煤矸石电站及相应配套的年产5万吨水泥厂和1000万块炉碴砖厂,其中永定矿务局煤矸石发电站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但都因投资不落实,未能付诸实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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