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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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956
颗粒名称: 三、管理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2
页码: 34-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煤矿建设的矿山设计管理情况。
关键词: 煤矿建设 矿山设计 管理

内容

50年代末至1978年,福建基本上按照煤炭工业部1959年颁发的《关于矿井设计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暂行规定》和1960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小型煤矿设计的若干规定》等技术政策规定开展设计工作。
  1978年,省煤炭工业设计院开始执行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炭工业设计规范》。1979年开始执行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同时,省煤炭工业设计院还自订了《设计质量检查和评级管理办法》、《煤矿矿井初步设计编制内容暂行规定》,并试行估工法定额管理。1980年,实行建设项目设计负责人制虔,设计质量检查制度和初步设计院审制度,开展优秀设计评选活动,成立院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1981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制订并实行《考绩计奖办法》,并相应健全了行政和生产指挥系统,把设计工作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纳入正常轨道。计划管理实行由院下达季度计划,科室制订月计划,设计人员制订月作业计划表的办法,使设计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技术管理实行由院确定各专业设计内容及深度的办法,统一技术口径和标准,各专业设计室设主任工程师负责技术把关,设计质量实行自检互检制度。1983年,进一步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实现了计划、统计表格和设计进度指示图表系列化。各专业设计室设立专职检查制度,以保证设计质量。为协调各专业设计工作,确定专业之间委托资料的内容和深度,还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设计回访制度和院长巡回检查制度。1984年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后,设计单位按合同承担设计技术经济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计院内部实行二级管理:院对科室实行“三定一奖”制度(即定工作量,定质量标准,定完成时间,按季签订承包合同,并预定奖金控制额),科室再把设计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为保证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实施,设计院还制订56个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科室职责范围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成立由院长为首的考核领导小组,建立考核制度,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对职工进行计分综合考核,并与奖金挂钩。1985年至1990年,执行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地方国营煤矿设计若干规定》;同时,省煤炭工业设计院还根据有关设计规范、规定以及福建省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制定了《福建省煤炭工业设计技术改革的暂行规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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