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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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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938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K295.7;F426.21
页数:
6
页码:
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煤炭工业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关键词:
煤炭工业
概况
福建省
内容
福建是缺煤的省份,已探明的煤炭储量为11.65亿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的煤炭工业几乎是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58年以后,煤炭工业得到很大发展。全省煤炭产量从1957年的8.3万吨提高到1990年的925万吨,福建省煤炭自给率已达70%以上,有力地保证了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一
福建含煤地层出露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5.8%。共有7个含煤地层,其中最主要的是下二迭统童子岩组(又称龙岩组、加福组),其次是上三迭统大坑组、文宾山组(焦坑组)。下二迭统童子岩组煤系主要分布于闽西南和闽中南21个县(市),面积共970平方公里,其中龙(岩)永(定)、永安加福、大田上京、永春天湖山及清(流)连(城)煤田,是福建省5个主要煤炭生产基地和勘探基地。全省童子岩组含煤地层呈北东向展布,大体可分为东、中、西三个条带:东条带以永春天湖山煤田为主,包括德化、安溪等县;中条带北起三明,南达龙(岩)永(定),包括漳平、永安、大田上京等矿区;西条带北起建阳,南至武平一带。童子岩组煤系共划分3个段:一段和三段共含煤36~113层,煤层总厚约10~30米;二段不含煤。大坑组、文宾山组和焦坑组分别分布于闽西南和闽北,含煤地层出露面积1225平方公里。全省已探明储量中,童子岩组约占98%,大坑、文宾山(焦坑)组约占1.5%,其他煤系地层含煤性差,经济价值不大。童子岩组煤层目前有永定、龙岩、天湖山、上京、永安矿务局与苏邦煤矿等6个省营局(矿)和17个县办煤矿以及全省97%的乡村煤矿在开采。漳平的大坑组、文宾山组和闽北的焦坑组煤层,目前仅漳平、邵武2个省营煤矿和建瓯、崇安2个县矿及漳平县、浦城县少量乡村煤矿在开采。
福建煤炭资源有如下特征:一、煤田地质构造复杂,断裂褶皱发育,煤层薄且稳定性差,瓦斯含量少;二、煤种单一,无烟煤占全省煤炭总储量的98%,仅漳平煤矿有少量烟煤(贫瘦煤)。福建无烟煤平均挥发分3~5%,灰分10~20%,硫0.3~1.6%,磷<0.001%,发热量5700~6800卡,是较好的动力、化工和民用煤;三、煤炭资源分布不平衡,多集中于闽西南和闽中地区。已探明的总储量中,三明市占42.1%,龙岩地区占41.4%,泉州市占11.7%,南平、漳州两地(市)储量较少。沿海工业发达的福州市、厦门市,以及莆田市、宁德地区尚未发现煤炭资源;四、已探明的120个井田中,除难以开发利用的10个井田外,基本上都已建井开采或规划利用,煤炭资源利用率高;五、煤矿点大多数靠近铁路沿线,煤炭运输较方便,为进一步发展煤炭工业,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社会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二
福建煤炭资源零星的开采很早就有。据梁津于民国5年(1916年)所著《福建矿务志略》载:龙岩州距城南70里之适中社北山煤矿及距城南65里之锯枋坑煤矿,于前明已开。
清朝康熙年间,龙岩州麻姓乡民开采龙岩东肖社麻厝山煤矿。乾隆末年,王茂延出资开采武平叶坑乡河子口煤矿,后因亏损停歇。道光年间,邑绅卢氏开采顺昌乌龙峡煤矿,但“因有碍风水”而封禁。其后至宣统末年,又有李寿魁、史镐如、陈橘骏、连生照、汤木良、苏年金等人在龙岩、建瓯、邵武、政和、崇安等地开办小煤矿,其中以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盐商陈橘骏开办的邵武焦坑煤矿规模最大,投资约6万元,用人百余名,置有小抽水机等,后因亏损数万元,于宣统三年(1911年)停办,影响所及,柴价陡涨,居民之素用煤炭者,大感不便。
民国时期,煤炭的开采规模渐大。民国2年(1913年),义记煤矿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准领照开采邵武焦坑煤矿,年产煤约700吨。民国4年(1915年),矿商林资铿出资10万元,开采龙岩水龙潭煤矿,设事务所、选炭厂、积炭厂、收发处,用工人40余人,分坑夫、运搬夫、运炭夫、杂役等。民国5年至8年(1916~1919年)有永德安煤铁公司、梨山煤矿有限公司、上樟垅煤矿有限公司开采安溪、建瓯等地煤矿。民国35年(1946年),著名侨商胡文虎倡办福建矿务公司,拟开发邵武焦坑、晒口煤田,并由省矿产事务所技正陈启发完成了勘测采矿计划。民国37年(1948年),惠安人连谋组织天湖山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采天湖山煤矿。这些煤矿有的因资金缺乏未能开采,有的因经营亏损等原因而停办。
民国时期,一些中外地质学者还对福建的煤炭资源作了初步的调查研究,并留下一些重要的地质资料。
从明朝到民国数百年间,福建煤炭的开发利用,始终处于原始落后的状态。对煤炭资源断断续续的局部调查,以民窑为主、零星分散的土法开采,使煤炭生产规模小、产量少,发展极为缓慢。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省煤炭年产量不足400吨。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以下简称“一五”计划时期),龙岩、永定、永春、建瓯等地相继开办了一些小煤矿。1958年,贯彻中国共产党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福建迅速掀起大找煤炭资源、大办煤矿的群众运动。全省30多个县,组织2万多民工上场,土法上马,见煤就挖,大小矿井(主要是小窑)达1700多处。各主要矿区的煤田地质勘探和矿井建设随之展开,煤炭工业全面起步。继华东地质局342、301等地质队在龙岩、永春等矿区开展普查勘探并取得初步成果后,1959年8月成立省燃料工业局地质队。他们从同年10月开始,在大田县上京矿区进行煤田普查勘探。到1960年底,福建煤田地质勘探的基本队伍已经形成,普查勘探的矿区扩大到漳平、浦城、顺昌、永安等地。1958~1960年投入资金4488万元,开发苏邦、漳平、邵武、龙岩四个重点矿区。各地、县也积极进行新井建设。1960年,全省煤矿在建规模达59处,设计年生产能力为625万吨原煤,其中当年新开工49处,设计年生产能力505万吨原煤;全省煤炭产量由1957年的8.3万吨,增加到121万吨。但在当时历史背景下,出现一些背离科学、违反客观规律的做法,大部分矿井建设项目在地质资源情况不明、建设施工基本条件尚未具备的情况下仓促上马,以致战线太长,摊子过大,造成很大浪费。
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福建省精简煤田勘探队伍,压缩煤炭基本建设规模,大部分在建矿井缓建或停建,只保留13处,设计年生产能力205万吨原煤,比1960年减少46处、420万吨。1962年,集中力量确保漳平大坑四号井,邵武一、二号井三处重点矿井建设,苏邦、龙岩、天湖山、上京等地煤矿大部分停建,仅维持小规模生产。全省矿井建设规模缩减至设计年生产能力93万吨原煤,比1961年又减少112万吨。煤矿基建投资1960年完成2665万元,1962年只完成666万元,1965年降至最低点仅为319万元。福建煤炭工业早期开发经受了大上大下的挫折。
1963年12月,漳平大坑四号井建成投产;1964年6月、12月,邵武一、二号井先后建成投产,福建煤炭工业有了第一批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成的正规矿井。这3处矿井地质资源可靠,有一定的开采规模,装备设施较为齐全,机械化程度较高,采用正规循环作业,使用煤电钻、链板运输机和回柱绞车等小型机械,提高了煤炭生产水平,因而成为福建省煤炭工业的骨干矿井。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福建确定重点开发建设天湖山、龙岩矿区,恢复开发上京矿区。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影响和冲击了“三五”计划的实施。由于煤炭战线广大职工千方百计排除干扰,坚持生产,福建煤炭工业生产和建设仍然取得一些进展。天湖山矿区新建矿井4处年生产能力42万吨,建成投产1处年生产能力9万吨。龙岩矿区新建矿井8处年生产能力108万吨,建成投产3处年生产能力48万吨(包括苏邦1处6万吨)。上京矿区新建矿井2处年生产能力18万吨,建成投产1处年生产能力12万吨。全省煤炭产量从1965年的60.2万吨上升到1970年的110万吨。这期间,采掘机械化水平有新的提高,井下巷道支护开始使用水泥支架、金属棚、混凝土或料石砌碹。一些煤矿还推广使用木锚杆、水泥背板和水泥枕木。1969、1970年,为贯彻“扭转北煤南运”的方针,福建省集中力量大打矿山之仗,在永定矿区组织了由地质勘探、设计队伍数千人参加的声势浩大的夺煤会战,大大加快了永定矿区的开发建设速度。这两年完成基建投资5554万元,新开工建设矿井达12处年生产能力156万吨,为全省煤炭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1971~1980年“四五”和“五五”计划时期,福建省建成永定、永安两个规模较大的新型矿区,以及与这两个矿区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筛选厂、输变电等工程,形成矿区综合生产能力。龙岩、天湖山、上京、苏邦、漳平、邵武等省属矿区也都新建、扩建了矿井,扩大生产规模;还完成永定、连城、永安、大田、将乐、清流、安溪、永春、南靖、建瓯等16个县20处县营煤矿建设。在发展国营煤矿的同时,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扶持乡镇煤矿发展。到1980年,乡镇煤矿达到255个,县及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36%。这10年间,完成基建投资31813万元,建成投产矿井29处,使全省原煤生产能力由1970年的131万吨,提高到1980年的562万吨,全省原煤产量从1970年的110万吨,发展到1980年的462.7万吨。这期间,福建省煤炭工业局成立,加强了对全省煤炭工业的统一领导。省煤炭局内增设小煤炭工业公司(1985年改称地方煤矿公司),各重点产煤地(市)县相继成立煤炭工业公司,加强对县及乡镇煤矿的管理。同时,为适应煤矿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组建并充实了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省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公司、省煤炭学校、省煤炭工业设计院和研究所,新建省煤矿机械制造厂和矿用雷管厂、炸药厂。这期间,煤矿采掘生产继续推行正规循环作业,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如推广应用岩石电钻,实行掘进动力单一化和推广锚喷支护等,而且开始探索机械化采煤的路子。1976年11月,龙岩矿务局机修厂改装苏制截煤机为JM一3型采煤机,在永安矿务局加福煤矿9号煤层试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行思想上、政治上的拨乱反正和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制定了新时期煤炭工业发展规划,重新核定矿井生产能力,进一步发展机械化采煤。1979年7月,邵武煤矿一号井采用国产MLQ一80型采煤机,配以SG一44型链板机和摩擦金属支架,形成福建省第一个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安全生产方面,贯彻煤炭部《煤矿企业安全工作试行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试行条例》,颁发《福建省重点矿务局(矿)、公司机关科室业务保安职责范围》和《福建省煤矿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并加强了煤炭系统各级干部、各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省煤炭局到各煤炭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监察机构,充实了安全监察人员,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
1981~1990年,“六五”、“七五”计划时期,福建煤炭工业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坚持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煤田地质部门先后完成上京矿区上京、后洋等主要井田的勘探,苏邦矿区的重新勘探和永定南矿区主要井田的新区勘探,还探明一批可供县办煤矿开发建设的煤炭资源。省属煤矿建成投产矿井7处年生产能力117万吨,扩建(技改)矿井4处新增年生产能力30万吨,县营煤矿建成投产矿井9处(其中技改7处),年生产能力54万吨。到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生产矿井发展到60处,总生产能力625万吨。全省原煤产量达925.4万吨,比1980年整整翻了一番。这期间,贯彻“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大中小煤矿一起搞”的方针,进一步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扶持乡镇煤矿的发展。1990年,乡镇煤矿原煤产量达395.9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42.7%,形成由国营煤矿、乡镇煤矿和集体煤矿组成,以国营煤矿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多层次的办矿格局。这期间,省燃料公司由省物资厅划属省煤炭工业局,实现全省煤炭工业产供销统一管理。这期间,全面开展企业整顿,企业各项基础工作普遍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逐步深入人心,煤炭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取得一批成果,矿井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成绩显著。
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后,福建煤炭系统对煤炭企业各种形式的经济改革进行探索和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983年6月,上京矿务局试行吨煤工资包干,取得很好效果。1984年,吨煤工资包干在省属煤矿企业全面实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省煤炭工业总公司下发《关于给省属煤炭企业“松绑”放权的意见》,在人事、劳工、财务、生产、销售等方面给省属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1984年11月,省煤炭总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仿照统配煤矿向国务院承包办法,结合福建煤炭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煤炭工业投人产出包干方案》。198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煤炭总公司的承包方案。承包期从1985年起至1990年止,一包六年。省煤炭总公司根据投人产出总承包方案和省政府给予的各项经济政策,针对各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将各项承包指标、考核奖罚办法等逐一落实到矿务局(矿)、厂、公司以及设计院、科研所、疗养院等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7年后,实行局(矿)长、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局(矿)长、厂长、经理责任制,进一步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机制,推动总承包的顺利开展。
实行总承包6年中,福建煤炭战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按照煤炭工业“三个主体”(煤炭生产、基木建设、多种经营)、“三件大事”(安全、效率、建设现代化煤矿)和“三项建设”(班子、队伍、矿风)相配套的工作路数,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的成绩。1990年,全省产煤925万吨,比1984年增长60.4%。6年共产煤4806万吨,平均年递增8.2%。提供省内统调煤2892.6万吨,省外调进烟煤1494.2万吨、焦炭79.5万吨,出口煤炭21.5万吨,创汇703.1万美元。6年中,煤田勘探面积达224.5平方公里,提交各类地质报告29件,提交煤炭储量21022万吨,其中可供建井的工业储量10273万吨。6年中,全省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9618万元,其中“七五”计划期间完成25582万元。“七五”计划期间新开工矿井17处,设计年生产能力140万吨原煤;建成投产矿井14处,新增年生产能力124万吨;“七五”结转“八五”计划的矿井建设规模11处,设计年生产能力106万吨,比“六五”结转“七五”计划的在建井建设规模增加10.4%。6年中,多种经营迅速发展。省属单位的多种经营包括农、工、商10大门类产业122个独立核算单位,1990年产值突破1亿元,比1984年增长10倍;从业人员7884人,人年均收人达1407元,较1984年提高2.8倍。总承包6年来,全省平均每年投入矿井安全技术改造的费用近600万元,重点解决部分矿井通风、防尘、防水、供电等方面的问题,煤矿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总承包的6年和承包前6年对比,全省国营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从11.21降至6_63,其中1990年为3.78,均为历史上最好水平。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千方百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取得明显成绩。1990年,省属煤矿原煤生产平均全员效率从1984年的0.559吨/工提高到0.699吨/工。通过推广应用光面爆破、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坑木防腐、以钢代木和中深孔爆破采煤法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省属煤矿万吨原煤坑木耗从1984年的211.1立方米降到1990年的120.3立方米,降低了43%,上京、天湖山矿务局降到100立方米以下,成绩尤为突出。6年中,全系统推广新技术93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4项,开展技术攻关20项,技术革新37项,微机应用19项,新产品开发35项,其中获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6项。国营煤矿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和安全装备水平逐年提高。邵武煤矿水力采煤获得成功,为福建煤炭生产机械化揭开新的一页。总承包6年来,各级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也注意抓队伍的建设。除继续抓职工的技术培训外,重点办好专业学校。煤炭中专、干校、技校三校合一,实行多层次办学,在校学生超千人。6年中,学校共为全省煤炭系统输送中专毕业生485人、中级技校生1040人、脱产函授中专生283人。总承包以来,福建煤炭系统注重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职工看病难、子女人学难、文化生活贫乏等三大难题。省属8个局(矿)的矿区医院经过配套建设,设备更加完善,二级单位全部设立卫生所或医务室。投入资金2142万元,用于发展煤矿中小学教育。多数煤炭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闭路电视进入各家各户,各种文娱体育活动比较活跃。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6年中省属企业共新建住房32万平方米,整修房舍12.3万平方米,新建职工集体福利设施20.6万平方米,使7285户24072名“农转非”职工家属得到安置。单身职工人均居住面积已达8.4平方米,职工家属人均居住面积7.29平方米,分别比1984年增加16.67%和18.54%。各煤炭企业从治理“黑脏乱差”入手,抓生活福利达标,逐步实现工作服公管化、单身职工宿舍旅馆化、矿区道路水泥化和生活环境绿化美化,矿容矿貌焕然一新。一个文明、整洁、优美、舒适的社会主义新型矿区已具雏形。
四
福建煤炭工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具一定规模。全省现有国营煤矿31个,其中省属煤矿8个(即永定、龙岩、天湖山、上京、永安矿务局和苏邦、邵武、漳平煤矿),县营煤矿22个,公安系统煤矿1个,乡镇集体煤矿110个,村办及其他形式个体煤矿492个。除了煤矿企业外,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还有煤矿机械厂、矿灯电源厂、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及所属3个地质勘探队、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公司、煤炭进出口公司、荣华能源实业公司、厦门振华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燃料公司、煤炭工业设计院、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煤矿疗养院、煤炭工业学校、技工学校、干部学校等。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还对5个地(市)和13个产煤县(市)的煤炭工业公司、各地(市)和县(市)66个燃料分公司(站)的业务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基本形成从地质勘探、设计到矿井施工,从煤炭生产到分配、供应、销售、进出口,从煤矿机械制造到火工用品生产,以及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后勤服务、多种经营等内部比较配套、门类比较齐全的煤炭工业体系。1990年,全省煤炭工业系统有职工46767人,其中女职工8326人,固定职工25972人,合同制职工(包括农民轮换工)12983人。省属企、事业单位职工40651人,地(市)、县属企、事业单位职工6116人。
1958年至1990年,全省国营煤矿累计完成基建投资87805万元,现有生产矿井60处,核定年生产能力625万吨。1990年,全省煤炭工业总产值为35583.9万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省属煤矿24421.9万元,县营煤矿3668.7万元,乡镇煤矿7493.3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8352万元。全省原煤产量925.4万吨,其中省属煤矿450.2万吨,县营煤矿79.3万吨,乡镇煤矿395.9万吨;原煤产量为1958年的15.7倍。
福建煤炭工业30多年的巨大变化,凝聚着全省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今后,要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推进科技进步,狠抓煤田地质勘探、矿井建设和生产经营三个主要环节,以保证福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实现全省原煤产量1995年达到1100万吨、2000年达到1200万吨的奋斗目标,为福建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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