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岗位结构工资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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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859
颗粒名称: 三、岗位结构工资制
分类号: F244.2
页数: 2
页码: 94-9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87年后,本省有的企业运用内部分配自主权,试行以岗位技能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结构工资制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岗位结构 工资制

内容

1987年后,本省有的企业运用内部分配自主权,试行以岗位技能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结构工资制。这里以漳州糖厂为例。该厂将原职工等级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存入档案,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它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以大体够维持职工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依据,确定一定的金额,加上国家规定的粮贴、物贴。该厂1990年将其定为67.4元。包括企业领导在内的全体职工,均执行同样的标准。(二)工龄工资。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分段计发。工龄在25年以内者,每年工龄每月发给0.5元;从第26年起,每年工龄每月发给1元。其目的是适当照顾老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三)岗位(职务)工资。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担任的职务确定,并随着岗位和职务的变化而变化。岗位工资包括同职工原标准工资对应的岗位(职务)基数和岗位(职务)津贴两部分。1.同原标准工资对应的岗位(职务)基数。根据本企业职工标准工资水平的实际情况,分设24个岗位基础等级标准。1级工资为6元,对应原企业工人工资标准2级正和企业干部工资标准16级正,向上每级依次递增4元,24级工资为98元,对应企干4级副。2.岗位(职务)津贴。操作工人为岗位津贴,管理人员为职务津贴。工人岗位津贴的确定,按照责任大小、技术高低、劳动强度、工作条件等标准,对全厂各个操作岗位进行功能测评,确定各个岗位的分值。根据分值高低,将全部岗位划分成8个岗类,不同岗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岗位工资津贴。管理人员则按职务分为5类,执行5种职务津贴。(四)奖励工资。这部分占工资总额的30%~40%,用于奖励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根据成绩大小,按照一定的系数和实得分数给予奖励。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励工资的激励作用,在分配奖金时坚持“三挂钩”,即奖励金额同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同岗位责任制挂钩,同个人劳动成果挂钩,逐月逐级考核,进行分配。
  岗位结构工资制,实际上是后来在全省推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的雏形,并为本省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同岗位结构工资制类似的,还有“结构工资制”。以顺昌县富文化工厂为例,他们将职工的工资总额收入分解成几个部分,以体现和发挥工资的多方面功能。其主要做法:
  将职工工资分解为基础工资、年功(工龄)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各种补贴5个部分。这种分类同上面的岗位结构工资制差不多,但具体做法不同。1.基础工资。按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50%计算,以照顾各人的不同基础。如遇职工统一调资、调出企业、离退休或病伤假等,仍按标准工资执行。2.年功(工龄)工资。工作年限10年以内者,每年工龄每月发给0.5元,满10年不满20年者,为0.8元,满20年者为每年工龄1元(满40年封顶)。3.岗位(职务)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管理人员为职务工资,并统一划分为两个档次。在厂生产区从事第一线生产工作和直接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人员,执行第一档次的工资标准,在生活区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执行第二档次的工资标准。岗位(职务)工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变化。(1)岗位工资。根据工人所处岗位的劳动强度、技术繁简、责任大小以及该岗位在本企业生产中的地位、作用来划分。岗位工资是动态型工资,工人在什么岗位,就拿什么岗位工资,实行同工同酬。厂内各单位在不突破厂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自行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厂部不作横向平衡(2)职务工资。根据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的职务确定。学徒、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间、临时工和厂内待业人员不执行岗位(职务)工资。现任工段长执行主办科员工资。4.奖励工资(包括半年奖和年终奖)。奖励工资的计发,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多种分配方式。例如,有的按最终产品计奖,有的按百分制计奖,等等。5.各种补贴。按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上述5个部分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分别是:基础工资占16.5%,年功(工龄)工资占4.4%,岗位(职务)工资占23.38%,奖励工资占31.8%,各种补贴占23.9%。其中能较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岗位(职务)工资和奖励工资共占55%强。
  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本省建立了厦门经济特区,随着经济特区的建立和本省对外开放的进展,外商投资企业在本省蓬勃发展。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除了适合计件的产品或工种采用计件工资制外,一般采用类似结构工资制的分配模式。凡是进入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原工资等级即存入档案,作为档案工资,由企业根据其职务、岗位,重新确定基本工资。职工的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包括定额超产奖和其他类型奖金)等组成。企业初开办时,经济效益尚不明显,一般先实行基本工资+部分津(补)贴(午餐、交通、满勤、住房津贴等);企业投产一段时间,有了经济效益后,则实行基本工资+部分津(补)贴+奖金。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交通、宾馆等单位,多采用基本工资+部分津(补)贴+定额超产奖(完不成定额者倒扣)。有一家颇有名气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职工的工资收入由下列部分组成: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职务补贴或工种补贴+工龄补贴+国家规定的粮补、物补等。这种结构,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合理性。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福建省志·劳动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这部志书沿着福建劳动事业发展的轨迹,着重反映福建省近代工业诞生以来劳动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落后到辉煌的全部过程。同时展现旧中国在反动阶级统治下,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以及劳动者所受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重点记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福建省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并形成体系的过程;表现通过改革,国民经济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正在出现。本书如实记载福建省劳动工作在各个时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镜,可知兴替”,这部记述福建省劳动工作历史全貌的专业分志,对于研究福建劳动工作历史,探索规律,借古鉴今,继往开来将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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