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职工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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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846
颗粒名称: 二、固定职工增减
分类号: F293.3
页数: 3
页码: 69-7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固定职工增减情况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增加、固定职工减少、固定职工自然减员率,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增加、固定职工减少等。
关键词: 福建省 职工 队伍

内容

本省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増加的来源与减少的去向统计,是从1958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有5个年度(1966~1970年)由于机构撤并,职工下放,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一度中断,缺乏详细资料。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增加的来源与减少去向统计,是从1977年开始的。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
  1.固定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增加
  1958~1990年,全省新增固定职工226.4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6.86万人。其中从社会上招收的人员81.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47万人,占总增加人数的36%(包括从农村招收的农业人口47.4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44万人,占社会总招收数的58.2%);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以下简称“统配人员”,包括大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家在城镇的退伍军人)66.7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02万人,占29.5%;转入人员(包括临时工转为固定职工或合同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和省外调入的人员37.1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13万人,占16.4%;其他人员(包括落实政策回收的人员,安置归国华侨和港澳同胞,停薪留职的人员,安置残疾人员,以及刑满释放就业的人员等)40.98万人,平均每年安置1.24万人,占18.1%。各个时期的变化情况如下:
  “二五”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这一时期共计新增固定职工66.0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8.25万人,其中从社会上招收13.38万人,平均每年1.67万人,占20.3%(其中从农村人口中招收的4.96万人,占社会总招收的37.1%)。统配人员16.19万人,平均每年2.02万人,占24.5%;转入人员25.50万人,平均每年3.12万人,占38.6%;其他人员10.53万人(包括精简不当收回的人员),平均每年1.32万人,占15.9%。
  “文化大革命”的10年,新增固定职工44.62万人,其中从社会上招收22.56万人,平均每年2.26万人,占50.6%(从农村招收的18.32万人,平均每年1.83万人,占社会招收数的81.2%);统配人员3.15万人,平均每年0.32万人,占7.1%;转入人员2.98万人,平均每年0.3万人,占6.7%;其他人员15.93万人,平均每年1.59万人,占35.6%。
  “五五”时期(1976~1980年),新增固定职工44.14万人,其中从社会上招收28.15万人,平均每年5.63万人,占63.8%(其中招收农业人口10.42万人,主要招收上山下乡知青回城就业,占社会总招收数的37.0%);统配人员7.45万人,平均每年1.49万人,占16.9%;转入人员3.47万人,平均每年0.69万人,占7.9%;其他人员5.07万人,平均每年1.01万人,占11.4%。
  “六五”和“七五”时期(1981~1990年),正是本省改革开放,执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时期,这一时期,新增固定职工71.6万人,其中从社会上招收的16.96万人,平均每年1.70万人,占23.7%(其中招收农业人口6.47万人,平均每年招收0.65万人,占社会总招收数的38.14%);统配人员39.96万人,平均每年4.0万人,占55.8%;转入人员5.23万人,平均每年0.52万人,占7.3%;其他人员9.45万人,平均每年0.95万人,占13.2%。
  2.固定职工减少
  1958~1990年共减少130.98万人,平均每年减少3.97方人,其中离休、退休、退职人员51.83万人,平均每年1.57万人,占39.6%;死亡7.01万人,平均每年0.21万人,占5.4%;参军、入学(不带工资入学)1.39万人,平均每年0.04万人,占1.1%;转出人员30.11万人,平均每年0.23万人(包括转为集体所有制、其他所有制和调往省外人员),占29.1%;其他减少40.33万人,平均每年1.22万人,占30.9%。
  “二五”和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共减少固定职工55.69万人,其中退休、退职11.70万人,占21%;死亡1.15万人,占2.1%;参军0.76万人,占1.3%;转出26.03万人,占46.7%;其他减少16.11万人,占28.9%。
  “文化大革命”时期,共减少固定职工14.55万人。其中退休、退职3.65万人,占25.1%;参军0.36万人,占2.5%;转出1.97万人,占13.5%;其他减少7.26万人,占49.9%。
  “五五”时期(1976~1980年),共减少固定职工20.09万人。其中退休、退职13.65万人,占67.9%;死亡1.58万人,占7.9%;参军0.25万人,占1.2%;转出0.32万人,占1.6%;其他减少4.28万人,占21.3%。
  “六五”和“七五”时期(1981~1990年),共减少固定职工40.35万人。其中离休、退休、退职22.83万人,占56.6%(离休制度从1982年度开始实施,1983年当年离休0.33万人,加上以前各年度退休改离休的0.95万人,共计1.28万人);死亡2.96万人,占7.3%;参军0.09万人,占0.2%;转出8.99万人(包括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全部转为集体所有制职工7.12万人)占22.1%;其他减少5.56万人(包括出境、出国人员),占13.78%。
  3.固定职工自然减员率
  本省固定职工自然减员包括离休、退休、退职、死亡、参军、入学、开除等,但不包括转为集体所有制、调出人员与直接退回农村的人员,1958~1990年共自然减员65.28万人,自然减员率(以下简称“比率”)为1.47%,其中离休、退休、退职52.16万人,比率为1.18%,死亡7.83万人,比率为0.18%。
  各个时期的统计情况如下:“二五”和经济恢复时期,自然减员14.49万人,比率为1.85%,其中退休、退职11.70万人,比率为1.49%;死亡1.15万人,比率为0.15%;其他原因1.64万人,比率为0.21%。“文化大革命”时期自然减员6.69万人,比率为0.68%。其中退休、退职3.64万人,比率为0.37%;死亡2.14万人,比率为0.22%;其他原因0.91万人,比率为0.08%。“五五”时期,自然减员16.67万人,比率为2.35%。其中退休、退职14.08万人,比率为1.99%;死亡1.58万人,比率为0.22%;其他原因1.01万人,比率为0.14%;“六五”和“七五”时期,自然减员27.43万人,比率为1.42%。其中离休、退休、退职22.73万人,比率为1.16%;死亡2.96万人,比率为0.15%;其他原因1.74万人,比率为0.11%。
  (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
  1.固定职工增加
  1977~1990年共新增职工48.8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49万人。其中从社会招收的30.75万人,占62.9%(从农业人口中招收9.47万人,平均每年0.68万人,占社会招收数的30.8%);统配人员1.97万人,平均每年0.14万人,占4.9%;转入人员3.23万人,平均每年0.23万人,占6.6%;其他人员12.90万人,平均每年0.92万人,占26.5%。
  2.固定职工减少
  1977~1990年共减少39.15万人,平均每年2.80万人。其中离休、退休13.41万人,平均每年0.96万人,占34.3%;死亡1.25万人,平均每年0.09万人,占3.2%;转出人员2.74万人,平均每年0.20万人,占7%;其他减少21.71万人,平均每年1.05万人,占55.5%。
  3.固定职工自然减员率
  1977~1990年共自然减员15.76万人,比率为1.12%。其中离休、退休、退职13.25万人,比率为0.94%;死亡1.57万人,比率为0.11%;其他原因0.94万人,比率为0.0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福建省志·劳动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这部志书沿着福建劳动事业发展的轨迹,着重反映福建省近代工业诞生以来劳动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落后到辉煌的全部过程。同时展现旧中国在反动阶级统治下,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以及劳动者所受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重点记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福建省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并形成体系的过程;表现通过改革,国民经济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正在出现。本书如实记载福建省劳动工作在各个时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镜,可知兴替”,这部记述福建省劳动工作历史全貌的专业分志,对于研究福建劳动工作历史,探索规律,借古鉴今,继往开来将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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