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返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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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8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返城
分类号: D432.9
页数: 3
页码: 46-4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自1962年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后,每年均有一部分知青通过各种渠道离开农村返城安置情况。
关键词: 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 返城

内容

福建省自1962年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后,每年均有一部分知青通过各种渠道离开农村返城安置。1973年,中共福建省委作出规定,凡下乡青年除因病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经批准回城以外,都必须在农村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后,方可通过招工、升学、参军、提干等渠道离开农村。据1978年底统计,全省有212077名下乡知青先后返城安置。1978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积极、稳妥地解决下乡知识青年的问题,两年内先基本解决好老知青问题”的决策,全省农村尚有12万余名下乡青年,其中1972年底以前下乡的老知青4.6万名。1979年初,福建省革命委员会要求各地本着“国家关心、负责到底”精神,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在1980年底以前,首先把老知青问题解决好;并于当年3月,批转省劳动局、省知青办《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78)74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安排上山下乡老知青工作意见的报告》,对老知青,在招工中放宽政策,优先照顾,逐步安排他们从事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工作。省劳动局一次下达3万名全民所有制招工指标,专项解决老知青问题。并根据老知青下乡时间长,年龄偏大,学业有所荒废等实际状况,对招收为普通工的,在年龄与文化考试等方面,适当放宽,予以照顾。老知青中的归侨学生、台湾同胞子女、独生子女、多子女(三个以上)上山下乡的,均优先安排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并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在补充自然减员中,一律优先招补符合条件的老知青。与此同时,省劳动局、教育局联合下达通知,对担任农村民办教师的老知青,经考核符合转正条件的,下达专项指标,转为正式教师。商业、供销、外贸、粮食等部门所属集体所有制单位,也划出专项指标招收老知青。招收老知青的方法,根据本人表现,经贫下中农推荐,知青小组评议,社队党组织审查,报县知青工作部门复查同意后,由劳动部门核准办理招工手续。由于采取上述措施,1979年底,全省有60%的老知青得到妥善安排。老知青招工的工资待遇,在考核定级前,下乡满2年以上的,享受学徒第二年待遇,月工资26元;满3年以上的,享受学徒最后一年的待遇,月工资29元;满5年以上的,享受一级工待遇。
  对1973年(含1973年)以后下乡的知识青年,劳动部门在每年招工时(包括全民、集体单位),均划出专项指标招收。1980年开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子女上山下乡的,采取按系统包干安置的办法,加快安排进度。
  对因特殊情况、返城安排难度大的下乡知青,亦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其中已在农村结婚的,就近安排在社、队企业,或安排在条件较好的知青场(厂)队和国营农、林、茶场就业;有一定技术的,鼓励就近个体开业。知青本人则转为城镇户口,供应商品粮。女方系城镇知青的,其子女户粮关系亦随母转移为城镇户口,供应商品粮。下乡知青与城镇人口通婚的,由配偶所在地的城镇负责安置。已婚知青分居两县的,由双方县一级知青工作部门协商安置。本人自愿并有条件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平均每人再补助建房费300元,省计委并下达木材、水泥、玻璃等专用建材指标。不少地(市)、县知青工作部门并给予特殊补贴,另赠送自行车、缝纫机等。1983年统计,全省在农村安家落户的知青有1221人。对于非直接因公致残的下乡青年,迁回原动员城镇,给予一次性补助,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一时无法安排的,先将户粮关系迁回原动员城镇待业,其下乡知青身份不变,招工给予照顾的政策不变。少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原下乡知识青年,尽量留场就业;不能留场的,就近安置在国营或集体所有制的农、林、茶、果场;无法安置的,回原动员市、县落户待业,不再享受下乡知识青年待遇。采取上述措施后,1979~1981年,全省返城安置的下乡青年共计130986人,其中全民、集体招工95670人,升学5230人,参军1592人,提拔为国家干部879人,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20588人,病、困退回城7027人。70年代中期赴新疆塔城务农的,除少数升学、提干、参军以外,全部回原动员地区安排。至1982年末,全省在队知青仅余120多人,由所在县的劳动部门继续予以安置,至此,全省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基本结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福建省志·劳动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这部志书沿着福建劳动事业发展的轨迹,着重反映福建省近代工业诞生以来劳动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落后到辉煌的全部过程。同时展现旧中国在反动阶级统治下,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以及劳动者所受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重点记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福建省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并形成体系的过程;表现通过改革,国民经济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正在出现。本书如实记载福建省劳动工作在各个时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镜,可知兴替”,这部记述福建省劳动工作历史全貌的专业分志,对于研究福建劳动工作历史,探索规律,借古鉴今,继往开来将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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